黑龙江获中央奖励资金7.95亿 严禁用其搞形象工程
2005-07-05 13:00:01 / 东北网中央财政奖励产粮大县,黑龙江中了“头彩”,全省87.5%的县市入围,共获7.95亿元奖励资金。这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意义重大。省财政厅有关人士指出,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给予的奖励资金必须主要用于保障县乡基本支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化解乡级债务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把钱用在“刀刃上”
近几年,随着省对财政困难县(市)一般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县(市)财政困难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财政支出的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但保障能力仍然偏低。到2004年末,全省仍有勃利、海伦、青冈等3县(市)只发国家规定工资,31个县(市)部分发放省里规定的御寒、岗位津贴。省里虽然按年人均标准2500元给县(市)核定公用经费,但由于县(市)人员超编问题较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省核定的支出标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县(市)甚至不足1000元。因此,国家给予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应首先用于保障县乡基本支出需求,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国家规定工资,兑现省里出台的两项津贴,条件具备的县(市)可适当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是今后各级财政的重要任务之一。也就是说,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公共事业建设要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范围,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目前,我省困难县乡农村公共事业的欠账普遍很多。为此,各地要把国家给予的奖励资金尽量向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上倾斜。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明确表示这笔资金一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二要用于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要用于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试点。
乡级不良债务问题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据统计,截至2003年末,全省乡镇显性债务44.3亿元,乡均负债469万元。乡镇不良债务的存在,一方面正在演变成财政风险,影响乡镇脱困和持续发展,危及乡镇政权运转;另一方面,拖欠单位、个人债务长期不还,不仅影响政府信誉,还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去今两年全省人代会上很多代表强烈呼吁解决乡镇债务问题。由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可支配财力基本固化,偿还债务的渠道越来越窄,因此,省财政明确国家给予的产粮大县奖励,可用于化解乡级债务。各地要在核清、登记、分类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首先解决欠发乡镇干部工资问题,其次逐步偿还举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所欠债务。
我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低,是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严禁“偷梁换柱”
“这笔奖励资金坚决不能偷梁换柱。”省财政厅明确这笔资金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对此国家已三令五申,省里也有明确规定,决不能动用奖励资金建楼堂馆所。坚决不可动用奖励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不得违规购买超标准小汽车。
为了确保奖励资金规范使用,省里将采取“县(市)编报预算、省财政厅审核、按预算拨款、按规定使用”的方式,从源头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各县(市)严禁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巧立名目、“偷梁换柱”。对于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省财政将扣减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大沙发~~~~~~~~~:lol: 原帖由 星占 于 2005-7-6 14:44 发表
大沙发~~~~~~~~~:lol:
巨大板凳.... 超大地铺~~~~:lol: 原帖由 星占 于 2005-7-9 06:22 发表
超大地铺~~~~:lol:
无敌大地下室~~~~~ 哈哈哈,无敌防空洞。。。 原帖由 xixixhh 于 2005-7-10 13:47 发表
哈哈哈,无敌防空洞。。。
我都无敌啦,你也无敌啊.....$不服$ 原帖由 whz_hrb 于 2005-7-12 03:14 发表
我都无敌啦,你也无敌啊.....$不服$
不行啊,那下次换一个。 原帖由 xixixhh 于 2005-7-12 09:30 发表
不行啊,那下次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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