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司涨房租,还没签署同意,直接划账
我们的房东在今年4月左右把房屋卖给了房屋公司,房屋公司认为房租低,他们不能接受,于是在7月26号时通知我们要从7月1号起涨房租,增长幅度为30%。在室友没有同意涨房租的情况下,房屋公司自行从账户划走了涨价后房租(8月)同时划走了7月的差额。想请问房屋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应该如何维权 我记得好像有规定房租一次涨幅不能超过15% 违法要接受原先的房租条款
告他,准输,然后老老实实再也不敢随意涨房租 现在真是弱智都能开公司了啊 找最好最贵的律师,告状,稳赢,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 先把房屋公司划走的钱划回来. (期限划款后的一个月之内), 然后通知房屋公司他们的做法不符合德国的§§ 558 bis 559 b BGB 法律规定. 谢谢大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