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堡人拾金不昧2万欧元,然后悲剧了...
前几天,一名汉堡女居民在公交车上拾金不昧捡到了2万欧元,她按照 “国际通用的道德标准” 交给了当地的警察蜀黍。根据德国法律规定,如果上交失物后,6个月以内没有找到失主,失物便属于捡到的人。也就是说,这名汉堡女居民本来可以获得2万欧元的巨额奖金。但是,汉堡当局却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了一条法条称:这笔钱是在公交车上捡到的,并不是在马路上捡到的。所以按照规定,6个月后,这名拾金不昧的好市民不能获得全额奖金,只能获得3%的奖金,也就是600欧元的奖金,而汉堡政府应该获得这笔金额。但是该笔奖金又因为一项特别的规定(Sonderregelung der gesetzliche Finderlohn)被减半,也就成了300欧元。这条法律被德文媒体形容为ein relativ unbekannter Gesetzesparagraf 。
连记者都认为:“做个诚实的人好像有点傻”。据悉,截止到目前还没有失主报案。
来源: 德文媒体
suchi3721 发表于 2016-8-13 22:42
那如果就地烧掉呢?
直接送精神病院 等法律大拿解惑 等待奥古斯丁 2万欧,就急不可耐的要吃了啊,没见过钱吗。。。 不上交自己留着会怎么样?
如果在日本捡到东西或现金不上交,被人发现,是属于盗窃罪,德国还真不知道 sorrybaby 发表于 2016-8-12 13:08
不上交自己留着会怎么样?
公交上有摄像头,运气好角度对能看到是谁拿的吧 wuhazel 发表于 2016-8-13 04:17
如果在日本捡到东西或现金不上交,被人发现,是属于盗窃罪,德国还真不知道
我捡过好多次钱,最多一次700欧,都是连钱包的,基本几小时内就找到失主了,同事在背街沟里捡到一次6000,在信封里,交警察也找到失主了,好象有点感谢费。
要是地上飘个50欧,我交给谁?谁证明是自己的?{:5_387:} {:5_314:}这都得是什么人品啊,我活到那么大,一毛钱都没捡到过,能不丢就不错了{:5_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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