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
发表于 2005-7-8 22:15
这个镜头挺好的,F2.8的太重了啊
wiely
发表于 2005-7-8 22:24
原帖由 mineralwasser 于 2005-7-8 22:19 发表
那你多去那儿散步或者坐坐,就等于人工除草了,呵呵。好厉害的女摄影家,佩服!
好色情的回答~:lol:
mineralwasser
发表于 2005-7-8 22:43
原帖由 wiely 于 2005-7-8 23:24 发表
好色情的回答~:lol:
斑竹想像力也太丰富了,怪不得能做好摄影师,呵呵
FanFan
发表于 2005-7-8 23:01
小k,试完标头,试完长焦,试完微距,再试试广角,你就会发现,广角,才是王道。:)
Boy
发表于 2005-7-8 23:21
原帖由 FanFan 于 2005-7-9 00:01 发表
小k,试完标头,试完长焦,试完微距,再试试广角,你就会发现,广角,才是王道。:)
你出师了
wiely
发表于 2005-7-8 23:21
原帖由 mineralwasser 于 2005-7-8 23:43 发表
斑竹想像力也太丰富了,怪不得能做好摄影师,呵呵
俺都好久没有拿相机了……
是不是用相机做奖品,组织大家自爆照片呢?好主意,用boy的。
Boy
发表于 2005-7-8 23:22
原帖由 wiely 于 2005-7-9 00:21 发表
俺都好久没有拿相机了……
是不是用相机做奖品,组织大家自爆照片呢?好主意,用boy的。
LEICA不错,反正你也没镜头,捐献出来
wiely
发表于 2005-7-8 23:24
原帖由 FanFan 于 2005-7-9 00:01 发表
小k,试完标头,试完长焦,试完微距,再试试广角,你就会发现,广角,才是王道。:)
最后走回标头,要不boy咋死活留个45mm不卖,就是这个原因。
wiely
发表于 2005-7-8 23:26
原帖由 Boy 于 2005-7-9 00:22 发表
LEICA不错,反正你也没镜头,捐献出来
我正准备卖掉,一直懒得动。
Boy
发表于 2005-7-9 00:00
原帖由 wiely 于 2005-7-9 00:24 发表
最后走回标头,要不boy咋死活留个45mm不卖,就是这个原因。
一直偷偷的想隐瞒这个事实,最后还是被你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