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a5201519 发表于 2005-7-8 19:07

芙蓉姐姐同事讲述打架始末:因其忘恩负义(图)

http://photocdn.sohu.com/20050617/Img225977761.jpg

日前,网络红人芙蓉姐姐爆出和同事打架的消息,但迄今未见当事人回应。新京报报道,昨天,记者联系到了自称“芙蓉姐姐的同事”的耿先生,他表示:“那天是我和林可(芙蓉姐姐)起了争执。”随后,他详细地描述了自己认识芙蓉姐姐以及后来和她发生争执的前后经过。

  “打架事件”缘起

  “按职位来算,我是她的主管领导,现在她已经被我们出版社辞退了。
因为她利用社里的媒体资源炒作自己。”耿先生首先表明自己的身份。随后他表示,认识芙蓉姐姐的时候,她还是标准的北漂一族。住着一个月一两百块钱的房子,是因为可怜她,才把她推荐到了自己所在的出版社当了文字编辑。

  “在日常工作中,芙蓉姐姐的工作做得并不好。总编几次想开除她,但碍着我的面子才一直留用她。”耿先生介绍道,“她工作一个多月后,我的领导就找到了我,表示对她的工作不满意。而这个时候我们也发现了她在网络上确实是个所谓的‘名人’。这个时候的她就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朴素了,衣着开始暴露起来,说话也愈发蛮横起来。”了解了芙蓉姐姐的“名声”之后,耿先生及其所在出版社也曾想“包装”一下芙蓉姐姐,让她做一套校园抒情小说的主编,或者找别人代笔帮她出一本自传。以此树立一下芙蓉姐姐的正面形象,洗刷掉现在的“网络恶名”。“谁知道,她竟然说:”出书找我代理谈。‘这也太不识抬举了。“耿先生表示。

  “打架事件”始末

  “她不但动用社里的媒体资源宣传自己,而且还把我办公桌上的分机号码告诉了很多记者。每天电话没完,让我没法正常工作。那天,又有一个找她的记者打来电话。我就随口告诉那个记者:“找芙蓉姐姐请联系她的代理人或者男朋友。联系方式早就公布在网上了。”

  而就因为这句话,她认为我泄露了她的隐私。“耿先生至今仍感到忿忿不平,”随后她就开始骂我。我不理她,开始往外走。她一直跟我到了前台,仍然不停地骂。于是我忍不住回了一句嘴:“你就是一个精神病人。’说完之后我已经走进了电梯,她冲到电梯口开始殴打我。后来电梯开始下行,里面只有我们两个人。面对她没完没了的殴打,我只能还手了。”到了一楼大厅,保安看到我们两人身上都是血,连忙问怎么回事,要不要报警。谁知道她第一句话就是:“叫媒体来,我是名人!”耿先生最后告诉记者,此事公安局已经进行了妥善解决,自己也不希望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

斜 阳 发表于 2005-7-8 21:10

下次再有类似的八卦,就不要图文并茂了

年纪大了,要注意保健,看这种照片

老给我一种磨刀霍霍,剑拔弩张的 惊惧

都快受不了这个刺激了。

燃烧的蜡相 发表于 2005-7-8 21:24

。。。。。这照片确实能刺激 斜老。我相信。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7-8 21:42

得,就这么一句话,我什么都看不到了,就是一小叉叉!

斜 阳 发表于 2005-7-8 21:47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7-8 22:42 发表
得,就这么一句话,我什么都看不到了,就是一小叉叉!

你的电脑可真够人性化的,什么牌的?一定是品牌机。

我这台机器是自个攒的,一点都不体贴,现在那画还看得真真儿的呢!

斜 阳 发表于 2005-7-8 22:02

原帖由 燃烧的蜡相 于 2005-7-8 22:24 发表
。。。。。这照片确实能刺激 斜老。我相信。

老同志又全面的研究了一下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辩证法吧,

辩证法是个好东西,从运动的角度看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事物可以向其对立面转化嘛。

怎么转化才能坏事变好事呢? 与其让这画吓自己,不如拿出去吓别人,

自打来了德国,好多民俗传统都不得不放弃,很让人痛心嘛,我都好几年没贴门神了……

[ 本帖最后由 斜 阳 于 2005-7-8 23:04 编辑 ]

蓝麦子 发表于 2005-7-9 00:47

文章还有楼上的贴子,笑S了~

红唇 发表于 2005-7-9 19:07

$惨啊$$惨啊$$我晕$$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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