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米菲菲菲 发表于 2016-11-3 22:11

众说纷纭,其实我还是没搞清楚德国的婚姻法咋回事。写不写名,是不是都是夫妻对半分。即使Notar写了比例,夫妻再写个协议公证,就能保证一切按照协议来吗?

flotus 发表于 2016-11-3 23:01

按照法规即使房子属于配偶的婚前财产,配偶去世你也有居住权,不会有被撵出去的情况。至于怎么分遗产就不清楚了。

Fezhk 发表于 2016-11-3 23:14

房子寫兩人的名字,,你到Notar 做個 Nießbrauch 就可以,這只是把這個房子的收益歸你老公,那你就不用交保險,但仍然擁有一半業權

我爱米菲菲菲 发表于 2016-11-4 10:24

Fezhk 发表于 2016-11-3 23:14
房子寫兩人的名字,,你到Notar 做個 Nießbrauch 就可以,這只是把這個房子的收益歸你老公,那你就不 ...

谢谢指点,我想这应该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案了。关于Nießbrauch,税务局和医保都会算我没收入了是吧?
如果离婚情况,就是房产各半,房租全归老公?如果老公挂了的情况,房租作为遗产每月分给老婆孩子,还是房租自动都算老婆的?

正常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挂了,其中一半房产是自动归另一半,还是老婆孩子平分并且交遗产税,就是想了解一下。

gnaf 发表于 2016-11-4 11:13

提了这么对个“离”字 “挂”字,真心为你先生难过。

我爱米菲菲菲 发表于 2016-11-4 11:22

gnaf 发表于 2016-11-4 11:13
提了这么对个“离”字 “挂”字,真心为你先生难过。

我老公让我问的,毕竟他也觉得为了不交保险,房产不写我名字不公平。我俩很坦然可以讨论以后我们都会挂的情况,包括如果我们不在,孩子的将来等。不过我们不会离婚,只是问问,消除下法盲的情况。

我刚才核实了下,如果签署了Niessbrauch,房租全归老公,老婆就不用上税也不用自己买医疗保险了。

thatsme 发表于 2016-11-5 07:11

我爱米菲菲菲 发表于 2016-11-4 11:22
我老公让我问的,毕竟他也觉得为了不交保险,房产不写我名字不公平。我俩很坦然可以讨论以后我们都会挂的 ...

我覺得妳的問題很好而且還可幫助其他人對這婚姻其間產權的劃分跟認清以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糾紛跟損失
另外我認為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婚姻破裂但是一但遇到事情還是要解決. 能把損失降到最低點這都是當事人最大的期望尤其是我們外國人在這法律嚴謹的國家.{:5_363:}

verhalten 发表于 2016-11-5 07:16

That's me,看你够理智的,但应该不懂什么叫爱情。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11-5 10:40

楼主你们有办婚前财产公证吗?或者有没有列个单子什么的,把个人婚前财产列出来?
我和我老公没办公证不过列了个单子双方签字。然后买房之后Grundbuch上写的两人名字,一人一半。我的理解是,万一不得已到要离婚的地步,那就是房产和婚后财产加起来,减去各人婚前财产,然后增值的部分均分。
其实结婚后不管是谁的收入,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至于Grundbuch上如果两人所占的份额不一样,会不会影响税收之类,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至于一方去世另一方继承的问题,这里不是配偶自动继承全部,而是配偶和子女均分,除非事先立好遗嘱。也就是说,房子理论上就是配偶和孩子共有。除非孩子放弃,否则配偶不能独自做出卖房的决定。这个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遇到过,我们房子的前房主是个寡居20年以上的老太太,但是因为当年她老公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所以到我们定下来买房子在Notar要签字的时候,发现她不符合卖房规定,因为房子不是她一个人的,她的五个子女人人有份……后来只好又有公证处出面通知她的五个子女都要来签字,住的远的要在当地公正处签字,折腾了好久房子才买下来。这期间如果有一个子女反悔说不想卖了,那我们就白折腾了。
我老公跟我说,等孩子出世就立份遗嘱,是有关一方过世后另一方继承房子的全部,防止孩子大了之后成了白眼狼要强行把老人的那一份房产拿过去赶老人出去。{:4_287:}

我爱米菲菲菲 发表于 2016-11-5 10:59

我在论坛里面查过一些帖子,关于遗嘱的,看到别人回复说过,如果想完全剥夺孩子继承权,应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有遗嘱,孩子必须至少继承四分之一遗产。遗嘱是可以自己在家按照格式手写签字的。所以我也疑惑,如果出租的房租,作为遗产,难道房租也要分部分给孩子吗?待高人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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