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bel2014
发表于 2016-11-27 15:51
本帖最后由 shybel2014 于 2016-11-27 14:55 编辑
你把信发上来看看,把名字隐去,你说市政府让你付钱,但是这个跟市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市政府才不管这个呢
最多救济中心
我觉得救济中心的人弄错了吧,
lunaree
发表于 2016-11-27 15:54
关注一下,祝好运!!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6:21
shybel2014 发表于 2016-11-27 14:51
你把信发上来看看,把名字隐去,你说市政府让你付钱,但是这个跟市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市政府才不管这个呢
...
嗯,感觉匪夷所思
还有妈妈也得付钱,感觉不可思议,没听说过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6:40
刚才问了下老公
老公说是的,一直就是这样
如果男方是哈兹4,前任有工作有收入,男方的父母有工作有收入
就得付钱。。。。。。
deboraww
发表于 2016-11-27 17:37
太恐怖了!这种烂人就该饿死,怎么还有别人养他的道理?
lunaree
发表于 2016-11-27 18:1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5:40
刚才问了下老公
老公说是的,一直就是这样
如果男方是哈兹4,前任有工作有收入,男方的父母有工作有收入
...
那政府就不给救济了吗?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6-11-27 18:32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8:3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5:40
刚才问了下老公
老公说是的,一直就是这样
如果男方是哈兹4,前任有工作有收入,男方的父母有工作有收入
...
我觉得德国真的疯了。 还有有人说律师几个钱,我从离婚到现在花了不差5000了,这一来一回一来一回真的怕了。不过如果Sozialamt 强制的话,我一定会找律师的。当时我工作的时候打官司,他也拿救济,不过对方律师没有跟我要抚养费。 我觉得德国根本不是讲理的地方。
zhangxiaoling
发表于 2016-11-27 18:57
真是谁弱谁有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03
不是拿双份的
而是有人拿救济金的话
和他有亲属关系的人,有工作有收入的
就得先出血,包括前任夫妻,子女,父母,可能兄弟姐妹也会
有家属出钱的情况下,政府削减给他的救济
他是拿不到双份的补贴的,家属们都会被牵连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10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6-11-27 17:32
等孩子长大有工作了,连孩子也脱不了干系。我认识一个妈妈就是强制要求拿救济的前夫跟孩子脱离关系,以防 ...
是的,说有的老人如果需要护理
承担不起,子女必须承担
不然卖房
除非子女也是哈兹四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14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7:39
我觉得德国真的疯了。 还有有人说律师几个钱,我从离婚到现在花了不差5000了,这一来一回一来一回真的怕 ...
基本上就是一个家族里
如果有一个拿救济
其他人有收入的话
政府就会让家族里的人出血承担
除非一家子都穷人
不过前任也扯进来真有点无辜啊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9:15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8:10
是的,说有的老人如果需要护理
承担不起,子女必须承担
不然卖房
他妈妈还被要求出示新老公的收入证明。他老公不给,说不是我的孩子。。他妈妈没有收入,说要按儿童金的多少来缴纳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9:1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8:14
基本上就是一个家族里
如果有一个拿救济
其他人有收入的话
对呀,本来就不想跟他有任何关系了,他儿子抚养费不付,我反过来要养大爷。
degewo
发表于 2016-11-27 19:20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6 20:31
前夫是中国人哈,还有我们离婚6年多了,他儿子抚养费都不付,我还要反过来给他钱?
你前夫太人渣!男的还有脸问女的要钱??么听说过,丢人!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22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8:15
他妈妈还被要求出示新老公的收入证明。他老公不给,说不是我的孩子。。他妈妈没有收入,说要按儿童金的多 ...
政府就是为了节约支出
所以先把家属一圈里让大家出钱
具体该咋整,就不太知道
不过如果他妈不出,会不会对你更不利?
你得想办法有没有理由也不出或者少出
cicibaechtold
发表于 2016-11-27 19:30
德国政府太不要脸了,简直不可想象,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38
cicibaechtold 发表于 2016-11-27 18:30
德国政府太不要脸了,简直不可想象,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怎么说呢,某种程度上也不是那么不要脸
一家子里,哪能保证都混得好
如果需要社会救济,家属们先出血
而不是陌生人来承担
这和我们国内差不多,穷亲戚,谁条件好都得资助下
只是前任也得承担有点无辜,还有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
anli195
发表于 2016-11-27 19:40
新婚姻法离婚没工作一方只支付一年生活费,然后政府给,就是救济金,因为除非他提供不能工作的证明,比如忧郁症,反正就是不能去上班那种,你就得养一辈子,我现在在打官司,但是跟你相反,他分居期间因为我有小工作不给我生活费,我去申请救济金,然后救济局直接问他支付,还有我学德语学费,因为我有劳动能力所以也只能离婚得他一年抚养费,但是退休金多点,因为我照顾孩子不能去全职工作,你这情况你得看你前夫是不是 长居入籍,还是他弄不能去工作证明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50
本帖最后由 stella_0183 于 2016-11-27 18:51 编辑
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情况是女的得给男方付钱
就让人觉得有点气愤了
要是倒过来,估计很多人也觉得正常的
这事再想想,只能说人家法律摆在这里了
这要是国内有很多,男的有了小三,转移了财产
前妻带着孩子,艰辛的很,男的和小三照样吃香喝辣,根本不管前妻死活
也会让人觉得很无情啊
哎,这事没法说,谁摊上都不是好事
cicibaechtold
发表于 2016-11-27 19:53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8:38
怎么说呢,某种程度上也不是那么不要脸
一家子里,哪能保证都混得好
如果需要社会救济,家属们先出血
离婚都六年了! 不是家属了好吧,该分的家产都分了。这就是德国政府的恶心之处。我有学过瑞士的民法,婚姻法和社会保险制度,只能说德国政府很不要脸。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20:00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18:15
他妈妈还被要求出示新老公的收入证明。他老公不给,说不是我的孩子。。他妈妈没有收入,说要按儿童金的多 ...
LZ其实我挺好奇的是
一般华人比较重视教育的
二代要混到吃救济的,应该不多
他是真的窘迫至此?还是钻福利漏洞呢?
如果他是真的境遇不好,我觉得应该也是暂时的
一旦有机会,只要他可以有工作能力,有了工作
你也不至于需要养他一辈子吧?
如果是恶意吃救济的,那他比较无耻啊
这不是坑人吗?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20:38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9:00
LZ其实我挺好奇的是
一般华人比较重视教育的
二代要混到吃救济的,应该不多
我也很好奇他把自己工作辞了为了不给抚养费,现在我靠自己生活独立了,反而是为了他去努力了,都有例外的。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20:40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8:22
政府就是为了节约支出
所以先把家属一圈里让大家出钱
具体该咋整,就不太知道
我到担心我不用给了以后他妈妈的全额包了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20:41
cicibaechtold 发表于 2016-11-27 18:30
德国政府太不要脸了,简直不可想象,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至少我知道为什么德国人宁愿分手都不结婚了。
maxaji
发表于 2016-11-27 21:42
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时的株连九族吧?一个哈兹4九族受牵连。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11-27 21:44
maxaji 发表于 2016-11-27 20:42
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时的株连九族吧?一个哈兹4九族受牵连。
灭亡指日可待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21:50
maxaji 发表于 2016-11-27 20:42
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时的株连九族吧?一个哈兹4九族受牵连。
株连是陪着死,性质不同吧
我是因为自己国内也有亲戚
年轻时下岗后,长期需要大家接济生活的
一直不去上班赚钱,几十年就是靠亲戚们给钱养她和孩子上学的
所以,深有体会啊,碰到这种真叫连累
关键是,还不记人好,觉得理所当然就该资助他们
看到也是够够的了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6-11-27 22:05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18:22
政府就是为了节约支出
所以先把家属一圈里让大家出钱
具体该咋整,就不太知道
政府不光是为了节约支出,也是通过把家属都牵扯进去给那些长期领救济的人施加压力。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只是可怜了楼主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6-11-27 22:13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6-11-27 21:05
政府不光是为了节约支出,也是通过把家属都牵扯进去给那些长期领救济的人施加压力。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只 ...
之前有朋友和我说
兄弟姐妹之间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unterhaltspflicht
应该是没有牵连的
除非是,有过世的,没有其他亲人了
那么兄弟姐妹要支付丧葬费
也有朋友说,认识知道的人里
有领过一段时间救济的,父母也没被催着要付钱
所以在想,是不是也和领救济年份有关?
如果是短暂过渡期,也许不至于
要是长期,可能就会牵连了
看LZ的前夫也是从离婚就开始领救济
到现在6年后被催要付款
那估计是政府想给长期领救济的人施加压力的一种措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