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询问Elterngeld期间回国的问题
这个问题有讨论过,但是感觉帖子还不是很多。所以想再次问问大家的意见!老公需要回国工作2年,目前已经走了。孩子目前3个月,我准备带他回国。我准备休完产假等孩子1岁的时候独自回来留在德国工作。孩子等他2岁之后和老公一起回来。这里实在没有人帮忙,搞不定啊!kinderGeld 钱不多,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休产假的一年不想损失太多的Elterngeld,所以想问下法律允许拿elterngeld回国多久呢。
我知道Elterngeld其实是要求我和孩子常驻德国的。我们会在德国注册。
不知道每隔半年回来一次可以么?是不是我和孩子都必须每半年回来一次呢?中间错过的U5, U6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么?目前计划孩子7个月时回来做个U5.这样是不是Elterngeld可以领到12个月的时候再帮他注销呢?
先谢谢大家了。
应该不是每半年来一次,而是一年要有大于半年的时间呆在德国,这样才算hauptwohnsitz在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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