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17-1-9 12:34

应该是划账吧,楼主再仔细看看对账单上有没有Lastschrift的备注。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7-1-9 13:33

lastenschrift据我所知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时间限制就默认承认这笔钱的有效性了,时效性大概是六周?这个可以咨询银行。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01:33

感谢大家的回复。今天收到sparkasse银行的回复,说这笔钱是娃娃金的索回。
这是sparkasse银行人员给我的回复:
Hallo Herr Wang,

die Überweisung in Höhe von EUR 752,00 am 25.10.2016 auf Ihrem Girokonto Nr. xxxxxxxxx wurde
nicht von Ihnen unterschrieben, sondern war eine Rückforderung von der Kindergeldstelle, welche
die Sparkasse Ulm ausführen musste.

Eine Kopie des Schreibens habe ich Ihnen beigefügt.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01:47

我的爱人和两个孩子是在2015年九月底回国的,娃娃金发放到他们签证结束,即2015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也是到2015年12月31日,我是2015年11月底回国的,12月休假。

从追回娃娃金上理解,我的两个孩子不能够领取2015年11和12月份两个月的娃娃金。有这条规定吗?我虽然在德国待了很长时间,对这点不清楚。

即便是有这条规定,为什么要等待一年才追?如果我的账户早就注销了怎么办?我岂不成为被德国海关记录在案,成为欠德国政府款项的人?以后入境会不会有影响?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01:49

现在萍聚发表个回帖都要等待审核了,强{:5_309:}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7-1-10 19:43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01:47
我的爱人和两个孩子是在2015年九月底回国的,娃娃金发放到他们签证结束,即2015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也是到 ...

我理解的是只要小孩子不在德国了,就不该领了。但是我认识一个人孩子回去很久了,还一直领。不知道后来有没有被追回。你不在德国,超过dolc工作时间发帖就要被审核。。。

蒙山 发表于 2017-1-10 20:08

只要一离开德国,就不能领儿童金的。
海关不会有记录的,但Arbeitsamt.

wuqinlily01 发表于 2017-1-10 23:49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01:47
我的爱人和两个孩子是在2015年九月底回国的,娃娃金发放到他们签证结束,即2015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也是到 ...

只要你离开了德国就不能领取儿童金了,不管签证是什么时候到期。他们自己把钱追回是好事,否则如果你以后回德国会有麻烦。

52571314 发表于 2017-1-10 23:59

谢谢几位回帖,现在终于明白了。幸亏我的卡还保留着,钱倒是小事,要是留有欠款记录就麻烦了。

谢谢{:5_377:}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