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与人相撞,法院判决:男孩负全责,罚款5万欧!
本帖最后由 lara520202 于 2017-2-7 12:42 编辑事故发生在2009年:当时11岁的男孩在人行道上高速骑着自行车,并且是逆行。在一个转弯口,他和当时57岁的同样骑自行车的女性撞在了一起。现在哈姆高等地区法院判决:小男孩必须自己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 - 超过50,000欧元的罚款。
超过11岁的儿童必须在马路上骑行,而不是在人行道上
法律规定,11岁或以上的儿童必须在马路上骑行(如果没有自行车道)。 而且哈姆的高等地区法院认为,这个男孩已经超过11岁了,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行。另外这名女性拥有优先行驶权。法院判决这名男孩需要支付给原告疼痛费用,补偿费用和养老金。
总赔偿费加起来52,000欧元。 因为这位老人做不了家务活了,总费用中还包括了每季度820欧元的养老金。 老人目前仍然得忍受膝盖和踝关节损伤带来的疼痛,不得不接受手术。
这件事故中父母应该为子女担责吗?
律师Thomas Kinschewski解释说:“这是德国流传最广泛的法律错误之一。 父母只需要负责正确教育,监督和指导他们的孩子。 如果在本案例中,父母此前没有对男孩说,“你不可以再在人行道上骑行了”,那么父母需要担责。”
小男孩负全责,那么钱从哪里来?
原告只能选择等待,直到小男孩开始赚钱。否则只有一个可能性,律师Thomas Knischewski:“原告只能尝试从小男孩父母那里得到钱。 我只能祝愿家长有份不错的责任保险。 ”
由此可见第三方责任险的重要。只要在德国生活,建议人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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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不出事,谁知道有这个规定 卖保险的手段越来越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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