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7-8-2 08:58

中国女留学生夜跑遭奸杀 父母:没想到德国也有魔鬼

2017-08-02 09:3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中新网8月2日电 综合德国媒体报道,中国留学生李洋洁德绍遇害案审理本周进入尾声。7月31日和8月1日,控方和辩护方各做了最后陈述。在宣判前的最后一场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进行最终陈述,竭力为当事人争取轻判。而李洋洁父母的律师,则强调“一个家庭彻底被毁”,继续建议法庭从重判决。
庭审中,男被告Sebastian F.的辩护律师贝内维茨(Marco Bennewitz)与伦夫(Klaus Rumph)向法庭提出了量刑建议,认为应当按照青年刑法,以情节严重之强奸致死罪判处10年监禁。
“即便按成年刑法宣判,对强奸致死罪的合适量刑也应当在12年左右。”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出现了骚动。这与一天前检察官以及陪诉方律师提出的按“情节极其严重之强奸罪、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量刑建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两名辩护律师在最终陈述中,举出了众多事例,试图以男被告自幼存在心理疾病为由,证明其心智尚不成熟;同时又试图证明,即便是存在显著的人格缺陷,被告在入狱后日趋成熟的表现也依然有教化、改善的空间。辩护律师据此认为,这已经满足了适用青年刑法的条件。
此外,辩护律师还试图推翻检方的谋杀罪之指控,认为李洋洁之死并非是Sebastian F.之主观故意,而是“情节严重之强奸罪的极端后果”。
女被告Xenia I.的两名辩护律师英瑟尔曼(Christine Inselmann)与克罗泽(Rüdiger H. Klose)也依次进行最终陈述。他们重点强调了Xenia I.自幼起就屡遭严重家暴、甚至还遭继父强奸的心理创伤,以及过早怀孕生子(现年仅21岁的她已经生过3个孩子)对其心理成长造成的极其不利影响。
辩护律师也再次阐述了Xenia I在与Sebastian F.的恋情中的明显弱势地位,认为她非常依赖男方,造成她无力对Sebastian F.的犯罪行为进行阻止。
两名律师同时还认为,Xenia I.虽然有明显的心理疾病,但是她的心智“足以在不受Sebastian F威胁的前提下,绝不参与这种暴行”;律师还指责Sebastian F.喜怒无常、骄横强妄,认为Xenia I.当时“被迫参与犯罪,是因为担心若不参与,被虐死的人就是自己”。
据此,辩护律师认为,女被告参与强奸是因为心智尚不健全,而李洋洁之死则和她并无太多直接关联,所以建议法庭仅按‘情节严重之强奸罪’依青年刑法判其3年有期徒刑。
“没想到这里也有魔鬼”
当天早些时候,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Sven Peitzner)也进行了最终陈述。正如他前一天所透露的那样,他的陈述“站在为人父母的人性立场之上”。派茨纳描述了一个礼貌、儒雅的家庭,将女儿送到在建筑设计界久负盛名的德绍求学,而这种值得骄傲的生活却突然“坠入地狱”。他说:“Sebastian F.,就算你终身坐牢,你的警官母亲还依然有权定期来看你。可你想过李洋洁和她父母吗?”
而对女被告Xenia I.,派茨纳也毫不留情地指出,所谓的“被胁迫犯罪”一说完全是胡扯,她“完全清楚自己当时在干什么”。“你说你当时太担心会失恋,你这可是把你的恋情置于李洋洁的生命之上!你可不是什么受害者,你同样也是谋杀犯。”
据此,同另一名李洋洁父母律师谢夫纳一样,派茨纳也建议法庭判处女被告10~15年监禁。在陈述的最后,他还向法庭转达了李洋洁父母的一段话:“我们一直对德绍市有着良好的印象,真的没想到这里也会有魔鬼。我们要求德国司法机关公正判决。”
本周五,法官将宣读判决。
2016年5月11日,李洋洁傍晚跑步时,被男女被告诱进被告所住楼房,遭强奸杀害。

Reisender 发表于 2017-8-2 11:10

就算是判终身,德国也就十五年,比12年多三年而已

deboraww 发表于 2017-8-2 12:17

德国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yalecat 发表于 2017-8-2 12:27

哪里都有魔鬼,白人心魔可能还更厉害点,因为他平常社会太压抑了。这种事情不好防,也想不到,连我社会经验丰富的刚听到新闻的时候都感到震惊

颜如风 发表于 2017-8-2 12:38

这个女犯应该是斯特哥尔摩综合症

。以色列军事历史学家阿扎尔认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为数不多的狩猎采集时代遗留下来的心理现象之一。绑架、强奸等致命暴力,是生殖冲突的直接原因,妇女如果反抗,孩子跟自己 可能被杀。为了适应此情况,妇女产生某种程度的人择。

mach9 发表于 2017-8-2 16:28

害得HH2又是删帖又是掉粉

Ababekri 发表于 2017-8-2 17:33

说实话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是有魔鬼的,但冰岛没有,反正我认识的一个在德国居住的朋友即将搬到冰岛去了。

garyhong 发表于 2017-8-4 13:16

deboraww 发表于 2017-8-2 13:17
德国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我不反对你说德国的法律是笑话,但是我更想说中国的也更次. https://www.sohu.com/a/161631727_255783?_f=index_news_14   ------ 非法闯入,蓄意伤人,侵犯私隐 3罪并罚也就:6天+200人民币。

艺术柏林 发表于 2017-8-4 13:56

德国不就是个出魔鬼的地方么?论心理变态,西方世界无人可超德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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