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8du
发表于 2019-4-3 09:12
di8du
发表于 2019-4-3 09:19
di8du
发表于 2019-4-3 09:21
irvine
发表于 2019-4-3 09:50
di8du 发表于 2019-4-3 10:12
软禁他人控制他人人身自由是犯罪 掠夺注意这是掠夺他人研究成果也是犯罪 请你不要混淆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 ...
这件事情当事人说的很清楚,就是公司科研成果出来后,因利益分配导致的纠纷。
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为何介入此事呢?
在这里,要引入一个“职务发明”的概念。
杨蓉西发明该专利的时候,本身是海德堡大学医学院的雇员。“根据德国职务发明法,虽然我是发明人,但我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所有权、专利许可和授权属于学术机构——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海德堡大学90%控股),我个人只拥有分红权。”杨蓉西说。
MammaScreen项目要获得该项专利的使用许可,必须获得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的同意。
因此,当新开源在2017年初携带500万欧元的诚意来到谈判桌时,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从一开始便以强势姿态,要求拿到新公司10%以上的股权。此后,这一数字又被抬高为20%甚至30%。
而依照欧美的惯例,学校专利管理公司的入股比例一般不超过5%,而且股份与授权费只能二选一。但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却从一开始就希望两者兼得。
律师提供给杨蓉西参考的美国大学参股资料中显示,按照惯例,作为职务发明专利使用费用,美国学术机构仅可以拥有公司2%~5%的股权,哪怕是极其成熟,马上可以推入市场的专利,最高也不会超过15%。
为了促成该项目落地,杨蓉西接受了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最初所提的条件,但随着他们的要求不断提升,双方的合作变得越来越艰难。
“在一次与新开源的谈判中,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代表毫无征兆地拍案而起,让两者合作陷入僵局。即便我与合伙人哈米德·艾明格博士再三挽回,也毫无效果。”杨蓉西说。
我有说错什么吗?杨蓉西接受了海德堡大学医学院专利管理公司最初所提的条件。给博士生分红是全球通行做法,不可能是本人能全部独吞。
问题出在后面,大学专利公司要更多的股份,双方谈不拢不欢而散。所以我指责德方后来吃相太难看,因为刚开始其实双方还算合作愉快的。
irvine
发表于 2019-4-3 09:52
当然,我很奇怪大学方面要求杨每小时电话汇报一次这种骚扰和监禁式做法的合法性。对方居然还写在邮件里。实在是匪夷所思。
你可以解雇雇员,但没有任何理由骚扰甚至是软禁雇员。
ditu
发表于 2019-4-3 10:01
di8du 发表于 2019-4-3 10:19
明镜周刊的文章调调也不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吧 一个媒体什么样调调的记者都有 有阴谋反华的也有揭露真相打抱 ...
如果阴谋反德是揭露真相打抱不平,凭什么阴谋反华就不是揭露真相打抱不平?总不能把中国当作是非标准吧,揭露中国就算反华,揭露德国不算反德。标准是统一的法律和道德,而不是哪国哪国人。
北京2008
发表于 2019-4-3 10:42
这怎么可能呢?Spiegel肯定被收买了。
di8du
发表于 2019-4-3 11:04
di8du
发表于 2019-4-3 11:06
di8du
发表于 2019-4-3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