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staatsanwaltschaft 的信
本帖最后由 yyrs 于 2019-4-9 19:51 编辑Ermittlungsverfahren gegen Sie:
wegen unerlaubten Entrernens vom Unfallort
in dem oben genannten Verfahren habe ich mit Verfügung vom 02.04.2019 folgende Entscheidung getroffen:
Das Verfahren wird gemäß § 153 Abs. 1 StPO eingestellt.
Das Verfahren wird gemäß § 43 OWiGzur Verfolgung der Ordnungswidrigkeit(en) an die Verwaltungsbehürde abgegeben.
孩子开车门碰到邻车车门的事,今天收到这封信,有没有朋友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现在要做什么? 请律师还是等待?
人生地不熟的 ,不知道要怎么做,大脑一片空白。
本帖最后由 maedebach 于 2019-4-9 21:30 编辑
没事了 肇事逃逸罪名不再追究了
但是你会收到当地政府的罚款信 几十块而已
破财消灾
maedebach 发表于 2019-4-9 21:25
没事了 肇事逃逸罪名不再追究了
但是你会收到当地政府的罚款信 几十块而已
破财消灾
谢谢哈!
万分感谢。
真是救我于水火中。
maedebach 发表于 2019-4-9 21:25
没事了 肇事逃逸罪名不再追究了
但是你会收到当地政府的罚款信 几十块而已
破财消灾
这个会有不良记录吗?
还是会有象中国的驾驶员扣分什么的?
我现在就只用等罚款就好了对吧。 肇事逃逸是刑事罪,得动用检察官,然后公诉上法庭的。
检察官一看这点事就别浪费司法资源了,然后就把材料转给城管局了。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9-4-10 01:32
肇事逃逸是刑事罪,得动用检察官,然后公诉上法庭的。
检察官一看这点事就别浪费司法资源了,然后就把材料 ...
谢谢哈。
如果是孩子碰的,应该是小事,我想检察官也不会难为你,就是赔钱,这个haftplicht是管的。
如果孩子6岁以下,免责。 PCDOV 发表于 2019-4-10 10:08
如果是孩子碰的,应该是小事,我想检察官也不会难为你,就是赔钱,这个haftplicht是管的。
如果孩子6岁以 ...
就是孩子碰的,不到六岁。
语言不通,我就听懂几个单词,对方说没碰坏,也不报警,也不说让我走,更没拦着不让我走,那我也不知道对方是几个意思,那我就走了。我发动车子他们也没拦我。我到家后俩小时,警察来了,说对方回到家报的警,告我肇事逃逸。
国情不同,语言不通!
赔钱是小事,再弄个不良记录啥的,何苦!在国内奉公守法,跑国外再成个被告,图啥! yyrs 发表于 2019-4-10 23:09
就是孩子碰的,不到六岁。
语言不通,我就听懂几个单词,对方说没碰坏,也不报警,也不说让我走,更没 ...
希望楼主能从中吸取教训,作为2个孩子的母亲,应该作个有担当的成年人。 本帖最后由 yyrs 于 2019-4-11 12:49 编辑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9-4-11 09:56
希望楼主能从中吸取教训,作为2个孩子的母亲,应该作个有担当的成年人。
吸取教训是肯定的。
和担当有什么关系
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要问清,最好报警。
在中国,遇到同样的事情,一看没什么损伤,大概就是以下对话:
“碰坏了吗?”
“没事儿,没坏。”
“那我走了啊?”
“嗯,走吧!”
……
(现在这几句话德语练的倍溜儿。)
但是这是在德国,对方就是说了没坏也不行,得有第三方证人,可以是警察,也可以是愿意作证的路人。
还有,我主观上没有想要逃避责任,是对方再三表示没有损坏,我才走的。警察来我家时说他虽然当时说他的车没有损坏,但是他回到家后,觉得我这是肇事逃逸。
刚到德国时坐旅行社的七座车去玩儿,在加油站休息,司机倒车时轻轻蹭了后面的车,当时下很大的雨,司机下车和对方说了几句,对方说没事儿,然后让我们走了。你看,也有不是那么事儿的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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