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用期房(未交房)退税问题
本帖最后由 Erteilung 于 2019-7-29 12:58 编辑紧急请教一个出租房退税的问题:我申请2018年期房(notar,税费等)被finanzamt拒绝了。具体情况:18年4月购买期房(用途出租),将于2019年11月底交房,Notar,土地税等等不少钱,
我就在Kapitalanalg里面填写了期房的费用,但finazamt不接受,
中间让我发了所有房子的合同信息等等,但是还是不接受。
这种情况还有办法把税退回来吗?多谢啊!
买房费用能否抵消全年收入和是否请求核实作为资本收入报税是否对你有利是两码事。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Sky23 发表于 2019-7-28 14:09
买房费用能否抵消全年收入和是否请求核实作为资本收入报税是否对你有利是两码事。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出租房Finazierung的支出,如果不能通过报税退回一部分来。
还有其他的方法来退回这个钱吗? Erteilung 发表于 2019-7-28 17:57
出租房Finazierung的支出,如果不能通过报税退回一部分来。
还有其他的方法来退回这个钱吗?
https://www.dolc.de/thread-1644644-1-1.html 租房相关费用应该在Einkünfte aus Vermietung und Verpachtung那张表里面填吧,你填错表了,当然不能当Kapitalertrag报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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