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请教大侠关于遗产继承问题:德国老太太,两个女儿,女儿A两儿子,女儿B一女儿,共三个孙女孙子。女儿B去世多年,后老太太去世,没有遗嘱,银行钱款分配如下:女儿AB各50%,女儿B已经去世,就由她的女儿,也就是孙女继承50%。我不能理解的是,女儿B去世多年,也能参和到遗产分配?如果女儿是在老太太去世后死的,我能理解,但她在老太太去世之前就死了。查阅德国法律,正常的做法我认为应该是女儿A50%,其余50%三个孙女孙子平分。或者,女儿A与三个孙子孙女一起,每人25%? 应该没什么问题,这就是代位继承。女儿A还活着,女儿A的两个儿子一分钱都得不到,除非等着继承他们妈的。女儿B的女儿可以代位继承他母亲的那一份。 http://www.ra-wiedner.de/erbrecht_erbfolge_beispiel_1.html看这里解释得很清楚。也就是楼上说的情况。 Kahweh 发表于 2021-2-22 11:22
应该没什么问题,这就是代位继承。女儿A还活着,女儿A的两个儿子一分钱都得不到,除非等着继承他们妈的。 ...
中国法律好像也是这样的。 lz是不是老太太女儿a其中一个儿子的老婆? 哈哈 开玩笑 hackvae 发表于 2021-2-22 15:55
lz是不是老太太女儿a其中一个儿子的老婆? 哈哈 开玩笑
调皮 polo 发表于 2021-2-22 11:54
http://www.ra-wiedner.de/erbrecht_erbfolge_beispiel_1.html
看这里解释得很清楚。也就是楼上说的情况。
感谢 Kahweh 发表于 2021-2-22 11:22
应该没什么问题,这就是代位继承。女儿A还活着,女儿A的两个儿子一分钱都得不到,除非等着继承他们妈的。 ...
感谢 就是女儿b先于妈妈去世才会出现由她女儿直接继承。如果不去世就是两个女儿各自50%。等他们各自去世后遗产再分。 我有个德国朋友,他的妈妈二十多年前就去世了。
前几年他舅舅去世,没儿没女没老婆。
结果他也得到了他妈妈那一份的遗嘱。
正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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