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逃3次被抓到,还是一年内逃票被抓到3次,有区别的
没有区别~~!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5-9-8 23:12 发表
我倒不鄙视LZ,有可能他是一念之差,以后不要犯才好,但我BS这里很发帖支持逃票的人。按照有些人的逻辑,穷就是逃票的理由了,那这样的话穷还是偷抢的理由了喽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9-9 07:26 发表
买票啊,又不是很很很很很贵,贵到你要用自己的信用来冒险!
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
立场不一样,想法行为也会不一样。没有什么想法是不能理解的。也无须执著的表明立场说服对方,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做。 逃票我也干过, 但是还是买票踏实, 能多活好几年. 原帖由 wangsword 于 2005-9-9 09:19 发表
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
立场不一样,想法行为也会不一样。没有什么想法是不能理解的。也无须执著的表明立场说服对方,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做。
你还干吗不吃蛋糕呢!
立场不一样的时候就可以犯罪吗?
别以为罚款了事,严肃一点说,LZ 的行为是犯罪!
以前我有个同学,超厉害的,都被罚过3次了,火车还罚过2次
这种事我真是不敢做,从没逃过票希望我们中国人在外国也不要做这种事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9-10 09:51 发表
你还干吗不吃蛋糕呢!
立场不一样的时候就可以犯罪吗?
别以为罚款了事,严肃一点说,LZ 的行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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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我的意思?我的中文表达真是越来越差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9-10 10:51 发表
你还干吗不吃蛋糕呢!
立场不一样的时候就可以犯罪吗?
别以为罚款了事,严肃一点说,LZ 的行为是犯罪!
犯罪,好像没那么严重吧。在德国如何一个穷人,因为温饱问题,偷东西,不算过错,我看过这个报道,一个流浪汉,没钱买吃的,偷超市的东西,被发现,结果判无罪,因为,他是有生存权利的,如果lz是流浪汉,偷吃的,就不算过错,但是他还有钱买车票,这个就算过错了,但是好像不算犯罪。 原帖由 wangsword 于 2005-9-10 11:3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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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我的意思?我的中文表达真是越来越差了。
我想大家都看懂了你的意思,你的中文也不错,引经据典的,连晋惠帝这个白痴皇帝所说的话都搬出来了。我想在德国留学的的学生还没有到了要饿死的地步,我只能遗憾的说,只可惜读了那么多年的书都白读了,想必这位同学也读过什么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吧? 这应该算之前提到的美德。管子有一句相对应的话,衣食足而后知荣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