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与多部门签订《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者:西部网西安中院与多部门签订《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西部网讯(记者 苏静萌)5月8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举行了《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表示,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有利于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西安十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为妥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积极对接陕西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并多次与陕西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座谈,经过数次修改,形成了最终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
通过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于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将以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或邀请等形式委托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在纠纷化解链条的前端充分引导以调解方式解决证券期货纠纷。
据悉,协议中明确由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调解成功的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以达到在纠纷化解的后端,案结事了,避免纠纷反复。同时,协议中明确了法院针对专业损失核定所具有的委托权限,以借助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的专业化核定损失手段,为客观真实认定投资者损失提供重要依据。
赵海峰表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未来,西安中院将紧扣发展脉搏、创新审判实践、牢记使命担当,与陕西证监局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一同努力提升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的质量水平。”赵海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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