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吉他 发表于 2005-9-8 13:42

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05-9-8 14:28

绝大多数都是在卖自己用的东西,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当然不排除极少数例外。

eu-cn 发表于 2005-9-8 14:51

绝大多数以营利为目的都是在潜水的

blausimon 发表于 2005-9-8 18:35

哈哈,楼上楼楼上都对

德中商务通 发表于 2005-9-9 11:12

原帖由 我的吉他 于 2005-9-8 14:42 发表
如果真的象他说的那样,
那么中国学生在ebay上卖东西都是违法行为,
那么网卖交流不就是交流违法之所么?


其实我挺喜欢这里,
德国法律真是BT
我可以帮大家解决这个问题,为大家提供合法的ebay销售平台

我的吉他 发表于 2005-9-9 19:34

德中商务通 发表于 2005-9-12 09:18

我可以为你提供帮助,因为我已经有了Gewerbeschein并有销售经验,以上你的重重困难和顾虑可以迎刃而解。
合作形式:1 供货合作关系 2 代理合作:为你代理网拍按税后所得收取手续费
合作区域:德国
合作对象:在德国生活和学习的华人和驻德中国公司
合作商品范围: 除食品、名牌仿制品、伪劣商品和违反德国法律的产品外的所有的商品
具体情况我们可以通过msn联系
Eucnhelp@hotmail.de

我的吉他 发表于 2005-9-12 13:16

eu-cn 发表于 2005-9-12 13:21

有个问题 是解决不了的         如果利润可观   到时候你自己从中国直接进货, 把他踢掉?   -------个人意见----你这是一个很好的获取商机的方法

[ 本帖最后由 eu-cn 于 2005-9-12 14:22 编辑 ]

德中商务通 发表于 2005-9-12 14:02

原帖由 我的吉他 于 2005-9-12 14:16 发表
我更选择在这里联系 :) 大家都可以参与讨论啊, 为什么要私下交流咧?

"合作形式:1 供货合作关系 2 代理合作:为你代理网拍按税后所得收取手续费"
请问合作形式1您是供货商还是我是呢?
形式2, 您的 ...
我做的是网卖代理,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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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看了adisba的置顶贴, 觉得网卖交流应该被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