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删谢谢
本帖最后由 xyx 于 2021-8-22 14:31 编辑感谢大家回复 这个很复杂。
如果结婚是在德国的中国使馆结婚的,中国并没有这桩婚姻的纪录,除非在国内民政局办理过。如果中国使馆办了结婚证以后还在德国市政办过结婚证,会好一点,可以去德国市政再离了,按德国市政处理。
如果当初德国政府那里没有办理过,可能得拿中国使馆的证书在德国做个公证,回去国内试试能不能用它在国内民政局办离婚。 我知道的两中国人在德国离婚的,按德国法律。也是在德国几十年,有长居的。
也有回国离的,优点是快。如果是在大使馆登记的,在国内没有婚姻记录的,就是先结然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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