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外交部发布公告 法中驾照互认协议生效
作者:欧洲时报【欧洲时报记者欧文报道】当地时间8月17日,法国外交部发布公告,法中驾照互认协议于当天生效。
法国外交部公告显示,法国和中国于2018年11月23日签署的关于相互承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议于2021年8月17日开始生效。
法国外交部公告提示,凡是在2008年4月1日或之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驾驶执照,其持有人意愿在法国居住超过一年,才可以在法国换领法国驾照。申请人必须在法国国家权证中心(ANTS)网站permisdeconduire.ants.gouv.fr上申请,且必须在获得首张法国长期居留一年内换领。换领时须提供第一张长期居留证为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请在service-public.fr网站上查询。
对于法国民众在中国申请换领驾照,法国外交部提示,只有持2013年9月16日后签发的符合欧盟统一标准的法国驾照,才能在中国换领。
(编辑: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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