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9-29 17:32

还是关于Niederlassung的问题

现在按照新的移民法,只需要交够60个月的Sozialversicherung就可以申请Niederlassung了?这个是要连续不间断的交吗?还是要连续工作5年?
还有,我一朋友,4年来都是工作签证,就是Aufenthaltserlaubnis,不是现在学生拿的那个,结果今年她原来的公司破产了,,那她想再马上找别的单位的时候签证快到期了,来不及续,就先申请了个学校,换读语言的签证了,那如果等她找到工作了,接着报税,还能申请Niederlassung吗?Niederlassung的重点是一定要连续性的5年工作吗?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9-29 17:33

现在是我私人问题:Niederlassung能不能随便无限期的出德国境呢?比如我想回家生活一段时间,一年半载的再回来可以吗?听说都是不能出德国境6个月是吗?
谢谢大家先!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9-29 20:28

WLAN,
快来。。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9-30 12:18

原帖由 床上的猫 于 2005-9-29 17:33 发表
现在是我私人问题:Niederlassung能不能随便无限期的出德国境呢?比如我想回家生活一段时间,一年半载的再回来可以吗?听说都是不能出德国境6个月是吗?
谢谢大家先!


这个我知道 ,不能超过6个月。

以前有一种Aufenghaltsberechtigung是可以超过6个月的,但是现在没有了。也就是说,所有的签证类型,连续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根据规定,就都作废了。

不过实际执行上,你要是不说,也不出其他的事情,别人估计也不会去查。当然还是建议不要连续离开德国超过半年。特别要注意的是, Anmelden 要一直保留。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9-30 12:21

原帖由 床上的猫 于 2005-9-29 17:32 发表
现在按照新的移民法,只需要交够60个月的Sozialversicherung就可以申请Niederlassung了?这个是要连续不间断的交吗?还是要连续工作5年?
还有,我一朋友,4年来都是工作签证,就是Aufenthaltserlaubnis,不是现在 ...


我听到的是说连续60个月,不能间断。不过没看过法律原文。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9-30 16:53

谢谢XIAOBAILONG

因为我有一朋友也拿的Niederlassung,她带着孩子回去了快1年才回来,再杜塞入的境,就没人管,不过如果有法律规定,我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o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10-4 12:38

没有人知道啊?55555555555555555

wlan 发表于 2005-10-4 13:36

我来了。。。这个我知道!

一般来说是不能超过半年或者由移民局规定的最长期限,但是你事先可以去移民局提出理由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出境,如果被批准也就可以了。

然而如果你在德国已经呆满15年,那你和你的配偶可以回去超过半年,前提是证明有足够的生活费。
如果你是德国人的配偶,也可以回去超过半年,没有任何前提条件。

你朋友签证的问题可能每个地方处理都不一样,说不定真的得看运气了。

[ 本帖最后由 wlan 于 2005-10-4 16:07 编辑 ]

wlan 发表于 2005-10-5 09:27

辛辛苦苦写了这么多,怎么还没看啊!顶一下。。。

看到以后回个贴啊。

buddha 发表于 2005-10-5 12:36

看完了, 帮你回个贴.

wlan 发表于 2005-10-5 13:08

唉!我是指楼主啊!不过也谢谢你啦!

唉!我是指楼主啊!不过也谢谢你啦!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10-6 18:54

非常谢谢WLAN:)

原帖由 wlan 于 2005-10-4 13:36 发表
一般来说是不能超过半年或者由移民局规定的最长期限,但是你事先可以去移民局提出理由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出境,如果被批准也就可以了。

然而如果你在德国已经呆满15年,那你和你的配偶可以回去超过半年,前提是证 ...
我来了,我去了比利时玩,昨天才回来,没看见你给我的回复,谢谢你了呀
那我朋友的问题,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让她最好去问问,也许有机会把隔开的这一段不算,以后再签了工作签证也许可以续上?
我想知道是不是要连续工作5年才能申请Niederlassung?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就比较麻烦了。

wlan 发表于 2005-10-6 21:16

你朋友的情况

是这样的:

条文规定是此人必须 "seit fuenf Jahre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sitzt"。

如果我是签证官,也许就理解为"过去的五年都是Aufenthaltserlaubnis"。但是有的地方可能不同,也有可能的情况是把过去的四年换算成比如三年或者两年等。你朋友的这种情况我不是很了解,我马上帮你去问一下,注意留意我留的信息吧。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10-7 14:28

原帖由 wlan 于 2005-10-6 21:16 发表
是这样的:

条文规定是此人必须 "seit fuenf Jahre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sitzt"。

如果我是签证官,也许就理解为"过去的五年都是Aufenthaltserlaubnis"。但是有的地方可能不同 ...
感动ING~~~~~~~~~~~~~~~~
那她在BAYERN州,不知道会不会严格一些,比北威州:(

[ 本帖最后由 床上的猫 于 2005-10-7 14:29 编辑 ]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09:23

问清楚了,不过不保证绝对可靠哦

我得到的信息是(虽然比较有权威性,不过不保证绝对可靠哦,每个地方还不一样,巴伐利亚那种地方总是问题多多):

必须五年连续都是Auefenthaltserlaubnis!不能间断!但是有个建议就是:如果你朋友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找到别的工作,可以去外国人管理局申请Fiktionsbescheinigung作为过渡,等有工作以后再拿AE,这样就算连续五年了。问题是:

1. 你朋友能不能保证在短时间内拿到新的工作位置。
2. Fiktionsbescheinigung的有效期各个地方不一样。

所以总之还是一句:可能真的要看他运气了。。。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10-10 11:09

谢谢了!

原帖由 wlan 于 2005-10-10 09:23 发表
我得到的信息是(虽然比较有权威性,不过不保证绝对可靠哦,每个地方还不一样,巴伐利亚那种地方总是问题多多):

必须五年连续都是Auefenthaltserlaubnis!不能间断!但是有个建议就是:如果你朋友可以在一定时 ...
那我打电话给她说一下,看看她准备怎么办,前几天她说,如果间断了就不算了,那就准备回国了。唉~~~~~~~~~~~~~
她也不想要德国护照的。

[ 本帖最后由 床上的猫 于 2005-10-10 11:11 编辑 ]

purplerain 发表于 2005-10-10 13:24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13:34

原帖由 purplerain 于 2005-10-10 13:24 发表


请问 WLAN:
如果以前是学生,现在是读博,拿的Aufenhalgerlaubnis, 以前学生期间,也在大学工作了很长时间,做hiwi,交了社保,到现在读完博为止,总共也交了60个月的社保。那么是否有可能申请永居呢?

是什么目的的居留?

学生时代不能算,要连续工作五年。

purplerain 发表于 2005-10-10 13:47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13:52

你的说法不对,尽管只有两种居留形式,但是有不同的目的,这个是很清楚地写在你的签证上面的。所以其实还是要看你的居留目的。

purplerain 发表于 2005-10-10 14:06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14:12

强调了

原帖由 purplerain 于 2005-10-10 14:06 发表
我查了一下新移民法的德语版,并没有强调居留目的不能是学生。至始致终都没有提到这一点。而只是笼统的说明Aufenhaltserlaubnis.
所以我存在疑问。


看得仔细点就能发现。而且很多条款还要引用别的法律条款,比较复杂,你也不用搞得太清楚,如果要知道确切答案,可以问一下你当地的移民局,他们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你现在的居留是什么形式?签证上怎么写的?

mixmas 发表于 2005-10-10 14:22

我也曾经在朋友处看过条款,应该还是强调了居留的目的的。

不然的话,任何一个外国学生,在注册的情况下,打工交税,交社会保险,连续5年就可以拿长居,这样的话,德国很快就会人口爆炸了。

同意WLAN的观点,条款还是要看仔细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14:47

好人做到底,给你看条款

Aufenthaltsgesetz

§ 16 Studium; Sprachkurse; Schulbesuch
(2) Waehrend des Aufenthalts nach Absatz 1 soll in der Regel keine Aufenthaltserlaubnis fuer einen anderen Aufenthaltszweck erteilt oder verlaengert werden, sofern nicht ein gesetzlicher Anspruch besteht. § 9 findet keine Anwendung.

请注意: § 9 findet keine Anwendung

什么是§ 9...
§ 9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现在知道了吧?法律很复杂的,没必要搞明白,但事实上也没有很多漏洞,呵呵。

[ 本帖最后由 wlan 于 2005-10-10 14:49 编辑 ]

purplerain 发表于 2005-10-10 17:33

wlan 发表于 2005-10-10 18:12

说得对

原帖由 purplerain 于 2005-10-10 17:33 发表
谢了!
本人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很多时候容易想当然。不去想这个了。干好现在的事情最重要。
还是谢谢你的tips!

支持!学习的就专心学习,工作的就认真工作!总有出头的一天!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5-10-15 11:01

谢谢!

原帖由 wlan 于 2005-10-10 18:12 发表


支持!学习的就专心学习,工作的就认真工作!总有出头的一天!
我也支持WLAN:cool:
刚出门回家,来跟WLAN打个招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还是关于Niederlassung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