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院的最新判决:关于搬家费用的抵税
金融法院的判决:为家庭办公室增加空间:搬家费用可以从税收中扣除吗?一个更大的办公室:通过搬家,家庭办公的工作条件可以明显改善。
当多个家庭成员都在家中办公时,家里的空间往往会变得狭小。是否可以从税收中扣除搬家费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法院的关注。
增加工作空间:那些搬到其他公寓以改善家庭办公环境的人,可以从税收中扣除相关费用 - 即使新公寓只是在几条街道之外。这是来自汉堡财政法院的一项决定(案号:5 K 190/22),由工资税援助协会(Vereinigte Lohnsteuerhilfe,简称VLH)指出。但这个决定尚未成为最终判决。
在具体的案例中,一对夫妇共用一套约65平方米的公寓,没有办公室。在疫情期间,他们从公司的办公室转到家中办公,但由于缺乏空间和没有专用的办公室,他们在工作时遇到了问题:他们两人尽量轮流在餐桌上工作。
为了在家里改善工作环境,这对夫妇最终搬到了一个有两个办公室的更大的公寓,并在其2020年的所得税申报中列出了搬家费用作为广告费。但当地税务局拒绝了这一要求:税务局认为,除非搬家能显著缩短夫妇的上班路程,否则不应承认这些费用。
改善和简化工作条件
但汉堡财政法院的看法不同:它支持这对夫妇对税务局决定的上诉。尽管他们搬家后并没有大大缩短上班的路程,因为申请者的家庭办公并不被视为首要的工作场所。但搬到更大的公寓显然极大地改善了申请者的工作条件。法院认为,设置两个办公室是执行各自工作的必要条件。
有趣的是,1992年,联邦财政法院(BFH)曾决定,如果搬家没有将家与工作地之间的通勤时间缩短至少一个小时,则不具有职业动因(案号VI R 132/88)。在当前的情况下,并未满足这一条件。
但汉堡财政法院认为,在争议的2020年,情况有所不同:虽然早期的BFH决策是基于每个工作日都要去办公室的假设,但由于冠状病毒疫情,家庭办公在最近几年,包括争议的那一年,都已经大大扩大。
请求暂停税务案件
在当前的情况下,很明显,为两位配偶设立办公室是搬家的原因 - 因此是一个与工作相关的原因,而不是希望改善居住质量的愿望。修正案目前正由BFH审理(案号:VI R 3/23)。
然而,VLH仍然建议:对于出于相似原因搬家的人,即为了改善家中办公的情况,应该在税务申报中列出相关费用。如果有关税务局拒绝承认搬家费用,那么受影响的人应该提出异议,并引用正在审理中的BFH程序,要求暂停税务案件。根据BFH的决定,这些费用将被VLH接受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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