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10-9 07:26

伦敦辍学记 (ZT,天涯强文)更新8 9章

伦敦辍学记
  
  
  (一)
  
  2005年的一月的一个清晨,我喝完房间里最后一瓶酒,点燃最后一支烟,打开笔记本,开始写我的辍学报告。
  
  
  
  我敲着键盘,感到一阵莫名的荒谬。从总体上来说,我还算是一个中归中矩的人,生活的轨迹严格遵循着主流社会的价值取向。读书,考试,升学等诸类事件,只要是社会承认,人民认可,父母喜闻乐见的,就算明知是一堆牛粪我也会捏着鼻子上。况且这个学位纯属个人行为,它牵扯到我之后一连串的许多决定,甚至影响了周边一些亲人朋友的生活。而圣诞节过后愤然辍学的这一决定,在许多人看来无疑荒唐而不可理喻。曾经有一些好心人试图挽救我这个“失学少女”,他们不厌其烦喋喋不休的摆明利害,“失学”和“失足”可仅有一步之差啊!对于他们的失望,很遗憾我无能为力,生命原本就是一个越来越令人失望,直到无望可失的过程。
  
  
  
  Brunel大学位于伦敦西部,沿Hammersmith & City Line坐到最西头一站Uxbridge就是。申请时我还在Loughborough读传媒,那是一座宁静的大学城,幅员之辽阔,买包方便面也要步行半个钟头。城镇中心也朴素简陋,屏弃了所有可以令人糜烂和堕落的因素,方圆百里内鸟不拉屎,十分适合闭关修道。我每天打工,听讲座,看艰涩的书,写报告,网聊,偶尔还去游游泳。生活波澜不惊的进行着,不安分的心蠢蠢欲动。我疯狂的幻想伦敦,想伦敦的繁华,伦敦的厚重,五光十色的关于伦敦的一切。
  
  
  
  再说专业。Psychoanalysis Studies,心理分析研究,听起来挺玄,弗罗伊德毕竟也是哲学领域鄙人景仰的两个人之一。插一句废话,自科学诞生并发展之后,人们对哲学的关注正日渐淡漠,甚至相信可以凭借科学打开全部未知世界。应当承认科学在探索事物之间直接联系的进程中屡建奇功,比如水达到一定温度要沸腾,科学上可以理解为一种表面和内部同时发生的剧烈汽化现象,假如继续追问现象存在的原因,也就是原因的原因,原因之前总有另一个原因,科学难道可以解释终极原因吗?答案令人灰心。Freud试图探索人类无法感知到的无意识层面,并以梦境中出现的符号去解码无意识与意识的联系,他强调了“里比多”(也就是性欲)的作用。我的另一个偶像叔本华也曾论述爱情是美丽神秘的面纱,其真相是种族繁衍的目的。只不过在这个问题上,Freud走得更远更彻底,文学,艺术乃至一切人类文明都被视为里比多的产物。又扯远了,总而言之,我对老弗心存敬畏,我害怕像中国人民误解马克思那样误解老弗,老弗的晚年在伦敦度过,伦敦应当是学习老弗的好地方。
  
  
  
  上述两个理由,促使我寄了申请表;而意外得到的奖学金,真正坚定了我继续念书的信念。至于这个信念如何从坚定到动摇,最后瓦解,是我后面要说的重点,不得不提初到伦敦的生活。
  
  
  (二)
  
  伦敦的天空永远湛蓝。可俺知道,没有钱说什么他妈的都是扯蛋。一天3小时的零工只能供得起吃住,为了交学费,俺开始在外卖店打黑工。所谓“黑工”,就是每周工作超过20小时。我每周干6天,每天下午5点开工,深夜12点收工,(原则上)共计42小时。
  
  
  
  Johnny是俺的老板,也是老乡。15年前他揣着200英镑和一兜梦想来到这片土地,之后“黑”了下来。他刷过盘子,做过厨子,送过外卖,现在他是两家中国餐馆和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板。在无数做着出国梦的人们中,他的事迹被反复传诵并无限放大。
  
  
  
  我的职责很简单,接电话,记菜单,陪客人说话,总之一切说英语的事儿,周末生意忙时还要进厨房打打包。菜式乍一看有250道,其实就那么几样颠三倒四换着名儿糊弄鬼子。价格倒是贼贵,如:扬州炒饭一盒4镑(60RMB),卖得挺好。哎,谁让洋鬼子都是冤大头呢。
  
  
  
  俺的住宿安排在餐馆楼上一个6平米小屋,房间很简陋,一张床,一个破茶几,暗红的地毯特显脏。窗户坏了关不上,一个大洞足够两个人并排着走进来。探头一看,楼下尽是些黑人(俺在Loughborough没见过几个黑人),于是心里直发毛。后来只好悬挂窗帘一张,终日紧闭,自欺欺人,果然睡得十分香甜。
  
  
  第一周工资被我用来购置家具。一个帆布大衣柜,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书架,全部从Argos网上买的便宜货。第三天送来了许多木块,铁棍和几包钉子,还有鸟语写的说明书。,鄙人花了整整两天才把他们一一拼凑成实物,众人赞叹不已。得意之余,鄙人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否则这辈子就只能当木匠了。为了减肥大业,我不远万里,不辞劳苦的从Town Centre扛了一个一米高的镜子回来。各就各位,再拉上一条宽带,冲一杯速溶咖啡,感觉住进了希尔顿饭店。虽然我吝啬得舍不得花一镑钱坐公车,桌上一束“价值不菲”的鲜花却常换常新(自掏腰包)。 鄙人时常自慰道:虽然俺很穷,没什么背景,可在上帝大人面前比酷玩浪漫可是平等的。于是在物质极度匮乏的那个夏季,偶的身体在沦陷,灵魂在高飞.
  
  
  
  (三)
  
  Danny, 见到他以前,我并不相信老师也可以走“时尚”路线,尤其是精神分析学老师。新潮的红色短皮夹克,配紧身黑皮裤,大腿线条一览无余。发型永远一丝不苟,Sophie和我严重怀疑他每次上课前要在家吹一个钟头。戴银质耳环一副,目光柔媚,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古龙水香味。几节课后我们纷纷怀疑起他的性取向问题,据说他有一个女儿。
  
  
  
  除了他的紧身裤时常让我走神外,Danny是我在英国最喜欢的老师。他有激情,他习惯在课堂中使用大幅度的动作;他很幽默,一堂课从来就是笑声不断;他很善良,我电脑坏了不能准时交作业,他给予我全部的信任;他很随和,Seminar讨论时全班围在一起分一盒酒心巧克力。Danny不是英国人,平时他说一口漂亮的英语,只在情绪起伏时,语调中才偶然渗透出德语的味道。总的说来,和Danny一起的时光是轻松快乐的,只是在读他厚厚的学术论文时,我才感觉堕入了万丈深渊。
  
  
  大家都喜欢David, 只有一个人不喜欢,她就是Parveen.
  
   Parveen是我的个人导师,她开学第二周主动给我打了电话,要求见我一面,地点在她的办公室。不知为什么她的名字总让我想到胖老太太,不料她竟然那么瘦!不但瘦,而且腰板笔直,一头银发,眉宇之间很刚毅。
  
  
  先问了我的名字,我说My name is May.
  
  她(忽然)烦躁道:Oh, no. I mean your Chinese name.
  
  我只好解释:My Chinese name is Xiaomei, the pronunciation is almost the same as my English name, so you can call me May if you like, that will be easy to remember.
  
  她极其不爽:OH, I really don’t understand why Chinese use English name. I prefer to call your Chinese name.
  
  
  我忽然很赞许Parveen。
  
  
  说实话我时常觉得中国人太窝囊,小学生刚开始学ABC, 就晓得起英文名。似乎改称Rose了,立刻能从土鳖变成了海龟。我叫May主要是图方便,英国人智商这么低,口齿又不清楚,发X的时候非常痛苦。一个马尔他老头经常把我的名字叫成Chow Mein (炒面),真是太侮辱人了。我要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去适应他们,迎合他们,因为我们缺乏自信,缺乏到连大名都可以不要了。中国还是一个最没有原则的民族,当我们惊叹穆斯林女子面纱的神秘和印度女子优雅的长裙时,中国白领女子早就换上了当季流行的时装。许多中国人现在不敢在老外面前提吃狗肉的事了,即使是老外先提,也必然要摆出不屑的表情,与食狗者划清界限,惟恐被鬼子瞧低了去,说咱是野蛮人。我承认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我家也养了狗。然而鄙人以为,对任何一种现象或者文化的评判,都应当遵循理性的依据,否则就是TMD 的胡诌。鬼子反对吃狗的理由是:狗很可爱,很乖,讨人喜欢,所以吃狗是可耻的。这有逻辑吗?你们喜欢狗,所以吃狗就是错的;那请问鄙人喜欢鸡,鄙人觉得鸡比狗可爱,是不是你们也不要吃鸡了? 更重要的是,谁能论证杀鸡,杀猪的痛苦没有杀狗的强烈?谁能论证狗比鸡,鸭,猪,牛等高等,狗的生命更值得保护?如果不能,那就请你们统统闭嘴,不要整天唧唧歪歪的,你们爱吃不吃,我们爱杀不杀,我不杀是因为我不想杀,甭想拿什么文化霸权主义唬住俺们,俺们知道你们是paper tiger.
  
  
  晕,又扯远了。回到Parveen。
  
  
  应当说,初次见面我对Parveen颇有好感。当她得知我下课后要坐3个小时的火车回去上夜班后,竟然把课时往前挪了两个钟头,令我感动万分。她还表示欢迎我任何时候拜访,周末可以去她家里请教,并且用半小时在纸上画了一个十分详尽的地图。坦白讲,英国人总是很重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像Parveen这样“劳模”的鄙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更加佩服。
  
  
  Parveen的第一课就发生了点小摩擦。先是Parveen兴致勃勃的要我们每人对老弗的案例做presentation, 希腊MM说Parveen你没有让我们准备啊, Parveen说我开学时候明明通知了,然后加拿大JJ, 英国MM和印度GG都站起来抗议,Parveen脸色越来越难看,可其他GG, MM们七嘴八舌的,简直把开学时Parveen一共说过的几句话集体回忆了一次,然后确认Parveen的确是无理取闹。我和两个台湾JJ只有沉默+目瞪口呆。类似情况我们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愿挫败老师。而西方人只讲事实,重真理。结局是事实战胜权威,我们不用做presentation,Parveen自然很不爽,开了一张长长的书单,我们为捍卫真理首次付出了代价。当晚收到Parveen的Email, 很意外,依然是上午开的密密麻麻的书单,信的最后提醒诸位下周不要再以她没有说为借口,白纸黑字,想逃没门。看来首战失利的Parveen很快学精了,这不,她已经意识到了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几节枯燥的理论课后,Parveen开始给我们布置“看电影”这样的美差,开始很兴奋。第一部必看影片“Peeping Tom”(偷窥狂的意思),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找到,老式录象带(1960),黑白片,找了个破电视带耳机自己看,看到一半已脊背发凉。男主角是摄影家,他有一个特殊的爱好,通过镜头捕捉女人极度惊恐的神态,并在绝望的眼神里获得极大的满足,他在拍摄的过程中不断的杀人。。。而他这样做的真正原因是,他童年的阴影—--他的父亲是一个科学家,研究人类的恐惧,他时常在半夜叫醒儿子,拿蟑螂,蛇等惊吓他,并且记录下他被惊吓的状态。
  
  
  
  




作者:黎南 回复日期:2005-10-2 16: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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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Peeping Tom我觉得很不舒服,其实我是热爱恐怖片,惊秫片的,然而对这类介于故事与现实之间的电影极度抵触,尤其是把里面的人物当病例来分析,人物本身就是编剧虚构,演员表现,跟现实相去甚远。于是在Parveen的讨论课上,我就有了另一番言论。我说我们不如来分析Peeping Tom背后的导演和编剧,是什么让女性成为所有类型电影中被惊吓的对象。。话还没说完就被Parveen很粗鲁的打断了,No,no, it’s not what I am caring about.我只好适时闭嘴,专心听别人说话。Parveen女士几乎打断所有人的话,基本上先是一句:No,I don’t think so, 或者是No, it’s not the topic for today。然后开始强迫性的阐述自己的想法,只要跟她的观点丝毫不同全部是错的。既然我们都错了,不说还不行,你不说她就要生气。仿佛我们天生就是为了证明她的正确和我们的愚蠢和存在似的。而Parveen的各种脾性在开学的几个月内逐渐显露,以至于最后我们甚至联名向学校投诉了她,这个后面再说。
  
  
  (四)
  
  八月搬到伦敦之前,我的硕士论文还处于酝酿阶段。于是头两个月,除了晚上7个小时的打工,我几乎寸步不离6平米的小屋。当时并未有添置家具的心情,那些是论文交了之后才购置的。也就是如此混沌的两个月,我几乎创下了几项吉尼斯世界记录。比如,1个月不换洗外套,1个月不照镜子,1个月长胖10斤,一个月不梳头。。。等等。我是Croydon街头最邋遢的东方女人,我每天踩着拖鞋,穿着大两个尺码的裤子,外套下露出衬衣,胸前是平的(因为内衣也懒得穿了),头发随便抓成一把盘在后面,行色匆忙的钻进50米远的Tesco,买减价的速溶咖啡和牛奶,还有大把的巧克力。虽然工作令人乏味,论文使人疲倦,然而最让我害怕的却是每天这50米短短的路程。光线是晃眼的,Croydon的小路是干净的,空气是清新的,而混沌的我曝露在如此清澈的空间是可耻的。
  
  
  九月初长长的一些时光里,我已经对准时交毕业论文一事不抱希望了。晚上12点下班以后,满身疲惫的回到房间,写2-3个小时的论文,凌晨4点左右才沉沉睡去,早晨9点必须挣扎着起来了。喝几杯咖啡,勉强打起精神来,刚写了一会,老板总有些什么事要找我办,办完回来休息一钟头又该上班了。
  
  老板是Johnny的朋友,来英国不过1年多时间,租用Johnny的店面惨淡经营。后来听他断续提起自己的过往,90年代经营汽车零配件曾小有所成,后来却不幸亏空。他卧室的墙上贴着老婆和两个儿子的漂亮相片,我想,他们是老板之所以一把年纪还在语言不通的伦敦苟且的原因,尽管这个原因很牵强,我时常在这个老男人眼睛里看见一种失望。而这种失望是带着戏谑的,年轻人的失望多半是落寞的,而45年的岁月的起伏跌宕涤荡去所有的落寞,于是他的失望,竟含有几分嘲笑性质,不知嘲笑的是自己,别人,还是生命本身。
  
  好几次我真想狠心拒绝他了,然而那的确算得上一个多事之夏,店里送餐用的摩托车陆续失去两部,第一次被窃,第二次被明抢。还有一回老板竟被一群孩子抢走了餐,被打得鼻青脸肿回来。这些事情以后在一一细说。总之,每次老板请我白天出去干活的时候从来不看我的眼睛,他知道我的论文的急迫,也了解我的一万个不愿意,可是除此以外他别无出路。有几回我们一起在警察局门口排队,各怀心事。我是看不清未来的焦灼的痛,他是干脆看到了底的无奈的痛。不知道哪一种更可悲。
  
  也就在那最紧迫的两个月里,餐馆印刷了新菜单(我从排版,到和印刷厂和印度阿三n次当面交涉),店面重新粉刷成红色(陪老板选了n次油漆),去警察局2次(每次从排队到陈述至少半天),陪老板去银行开户取钱n次。晚上照例上班到午夜,然后没日没夜的写论文。不知不觉中,在最后期限的一个礼拜前,两万字的论文竟然也进行了四分之三。好容易看到一点点微弱的希望,像是快要溺死了忽然吸到一口气,电脑硬盘竟然坏了!
  
  人总是在无助的时候更加无助,就像我大学时一个印象深刻的梦:我被一种噪音吵得无处藏身,于是我独自逃亡,途中不慎堕入山崖,浑身撕裂般的疼痛。用尽全力往上爬啊爬啊,山顶上出现一个笑容可掬的男子,面容看不真切,向我伸出一只手。我赶紧伸出我的一只手,握住他的手,不料他手一松,我又重新跌入谷底。跌落的那一科,我还依稀看见他嘴角诡异的微笑。我不甘心,重新往上爬啊爬啊,快到山顶时,又经过一个男子。这次我心寸疑虑,不敢贸然行动。隐约间却见他的面容呆滞,脑门上仿佛写着“老实厚道”四个字。他很坦诚的伸出手,还说:“放心吧,我拉你上来!”眼神很是坚定。我想这次应该是真的,再次伸出我的手去抓他,却怎么也抓不到,好象怎么也差那么一点点。他大声喊:“再往前伸一点手,使劲啊!”我大叫:“我在使劲啊,你干嘛往后退啊!”眼看着他的手越来越远,好象是故意耍我一样,故意不给我抓到。我愤怒着,再次堕入深渊。依稀间还看见他认真的痛苦的脸。之后我干脆一屁股坐在谷底,连爬的干劲也没有了。
  
  直到现在我还会时常想起这个诡异的梦,只是当年更迷茫,如今更透彻。尤其是第二个试图拉我的路人和那个很白痴的结尾,几年前的梦里我竟然已经预见,可惜当年没有好好领会老弗的解析。可我竟没有一丝的埋怨,毕竟这位路人是很真诚的要拉我上来的,或许是哪个部分出了故障什么的。灯泡用久了会烧,电脑硬盘会坏,更何况是脆弱的人呢。是的,我真正要说的是:所有能够成为问题的问题,其实都不是什么根本的问题。根本的问题在空气里。事情为什么这样发展而没有那样发展,不是我们如何选择或者外部环境如何可以决定的。也就是说既不是主观决定也不是客观决定的。终极原因人类是参不透的。不要说我是不可知论者,老子不是也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么?老子他老人家到死也没论证清楚“道”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在这个问题上,老子也是不可知论者。
  
  回来说电脑坏了的事,我习惯跑题。说之前我首先要澄清一下,后面要提的两位男同志和我前面的梦没啥关系。在房间里呆坐了几分钟,我开始打电话。吃了几个闭门羹,伤了点自尊倒也不是太难过。Johnny话不多,只说他想想办法。我一看事已至此,反而不着急了,收拾了一下房间,抱了一堆脏衣服去洗衣房。在半路就撞见Johnny, 他看见我一个急刹车。我说你这么快,他说废话你要交论文了能不着急吗。然后取出一个sony笔记本。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上楼折腾了半天,却死活接不上网。看来这个本本有些岁月了。Johnny说你别慌,我把我家的台式机给你拆过来。我又抱了脏衣服去洗。傍晚时他回来了,拉了一车的电脑部件。试了半天仍然有技术问题。我只好苦笑道:Johnny麻烦你一天真不好意思,你回去我慢慢弄吧。
  
  吃饭时收到David一条短信,依然是How are you之类不痛不痒的话,平时收到10次我最多回一次。今天情绪一糟,直接给他回了条:Not good, I am going to die. 是气话,心情却是真的。他马上当真起来,我才意识到早上并没有求助于他,最困难时第一反应出来的那个名单,并没有这么个人。1个多小时后David从伦敦的东头赶来,几个小时后电脑终于正常运行了。一颗心终于放下,忽然觉得好累好累,先高兴的力气都没有了。
  
  再回顾Loughborough的那段岁月,才发现那些细碎日子里堆积起来的不过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玻璃渣,在太阳下闪闪发亮却一文不值。而那些关于青春,爱情,梦想的固执和垂死挣扎着的信仰,只像童年日记里的几句疯话,说的时候虽怀着十二分的真诚,而事过境迁后只有一笑而过。久而久之,那种高空中抛落的感觉令我厌倦而疲惫,于是再遇到什么好事,我干脆不抱什么希望,直接就奔绝望而去了。或许我如此年纪不该有如此心情,毕竟前路漫漫,许多东西此时并看不真切。然而看真切了又能如何呢,尽头处不论光明或者暗淡,等待着的都是漆黑中无聊的长眠。想到此处,我倒希望能立刻看见尽头的。
  
  论文终于在9月30日凌晨3点才彻底竣工。至此时我已经连续三个通宵没睡了。交稿最后日期正是9月30日下午2点半之前。只有赶凌晨第一班去Loughborough的火车了。
  
  
  
  (五)
  9月的伦敦已是瑟瑟的清冷,我坐在老板摩托车后座,在凌晨4点的空旷大街上飞驰。在这个连难民,扫大街的都开车的糜烂城市里,摩托车是我们唯一的交通工具。从一个城镇奔赴另一个城镇的漫漫长路,我们时常像两片被台风吹得发颤的树叶,说不准谁就先颤下去。在一次次铤而走险的超速行使中,他曾扮演不懂交规的白痴父亲,做目瞪口呆状(其实是不懂英文);我则假装楚楚可怜的无辜女子,泪光莹莹(纯粹是吓的。。),惹得高我们整整一个脑袋的威武交警也要挥泪放行我们。
  
  而此时此刻,我想,那位好心的交警一定正和伦敦一起沉沉睡着。而我则要乘坐凌晨第一班火车,一路北上,去交那篇杀千刀的论文。
  
  偌大的火车站只有零星几个人,卖票窗口也只开了一个。好冷。上前问到Loughborough票价,答曰80镑,惊谔得我险些下巴脱臼,这价钱足够飞到埃及3次了。赶忙亮了Young Person Travel Card, 重新一算54镑,不甘心还要更便宜的,售票员摊开手无奈的看我,只得忍痛交了钱,差点呕一口鲜血出来,赶紧自我安慰“大丈夫不拘小节”等等。。。
  
  我坐在空荡荡的火车上,靠着车窗,沿途建筑的灯光在眼睛里轻轻滑过, 忽明忽暗。我第一次发觉伦敦也可以如此温柔,这两个月的日子一波三折,仿佛永远也走不完似的,这时竟然连尽头也看见了。我想着幸福的青鸟真得就要飞来了吗?想着想着觉得眼皮好酸,头往玻璃上一靠,看一会窗外就睡死过去。不知什么时候忽然感觉周围一阵嘈杂,我猛然一睁眼,什么都不待看清楚,只隐约闪过论文两字,整个人几乎蹦了三尺高,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包我就跳下火车。刚站稳抬头一看“Leicester”, 又是一惊!还差一站。再次跳上火车,还没来得及坐下,火车已经开动,我坐在原位大喘气,车上人估计被我震撼住了,陆续向我投来迷惑的眼光。
  
  清晨8点到了Loughborough, 在冷风里等了半钟头Bus, 9点准时到了图书馆,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忽然恨不得立刻趴在图书馆台阶上大哭一场,想起打印论文还要抢机位,也没时间矫情了。因为邋遢,十分不想遇见熟人尴尬,正想找个偏僻的角落,忽然看见老楼下JJ翩翩走来,照例拉着一张长脸, 好像刚被人强暴过一样,于是怀疑她已经看见我了。这位JJ不幸在鄙人的楼下住了一年,因平日不堪忍受鄙人平日里打论文的键盘声,从门缝下塞过情书,深夜里打过骚扰电话,还拎了十斤棉花来信访过,要求我垫在桌子腿下面。我曾经愧疚过自责过愤怒过,甚至还考虑过学成之后多诊治几个像她这样神经系统极度脆弱的人,也算是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尽微波之力。而如今在Loughborough的图书馆里,我忽然有些在意起来,我想我几天没睡觉样子是不是很憔悴,黑眼圈是不是很明显,没梳头是不是很傻×。一个我一直回避的事实越来越清晰的浮现:我已经严重透支,几乎到了崩溃边缘。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不想见到她的理由。而她似乎是故意在我对面坐下,很平静。而此时的我,竟比歇斯底里的女人更歇斯底里,比神经衰弱的女人还神经衰弱。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很久很久以后,她的面庞偶尔会夹杂在那些关于Loughborough的记忆的画面中浮现,并不可爱,亦不可憎,只是依然幽怨而偏执的捧一本书。
  
  打印完两份论文,装订完毕,直奔社科院顶楼。交了论文,心里坦荡得如同杨白劳终于还清了高利贷。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解脱的这一刻,甚至在心里反复彩排过欢呼雀跃的场景,而此时此刻,竟然出奇的平静。如同悲伤到了及至反而没有眼泪,盼望到了尽头反而没有喜悦。
  
  
  我没有在Loughborough逗留,而是选择搭乘头一班火车返回伦敦。一路上我睡得很香,一直睡过了伦敦,睡过了Croydon, 睡到了英国最南部的海边。我在海水的咸味中醒来,身旁乘务员正瞪大眼睛看我。我说这是到哪了,他耸耸肩说这是终点站,我无言。这个好人竟然没让我补票,还教我如何搭火车回去。估计是我睡得模样足够真实,也够投入,连口水都流了一身。
  
  因为睡过站,折腾到傍晚6点才回到餐馆。Johnny打来电话,说一定要大搓一顿庆祝一下顺利毕业。我说还不知道能不能毕业呢有什么好庆祝的。挂了电话倒头接着睡。中途又被Johnny电话吵醒,依稀还是说吃饭的事情,困得睁不开眼也听不真切,胡乱拒绝了蒙头继续呼呼大睡。整个世界都随我一起睡死了一般。一片死寂。我就这样死猪一样睡到第二天下午。
  
  我的第一年硕士生涯如此结束了。
  
  (未完待续)
  





作者:黎南 回复日期:2005-10-5 0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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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9月30日之后的一周,我不用写论文,不用去 Brunel上课,于是过得有些傻乐。出去陪大厨选了双皮鞋,组装好我的几件家具,其余大部分时间我和老板穿过Croydon所有大街小巷,挨家挨户的分发菜单。
  
  分发菜单,是由于中国餐馆恶性竞争而引发的一项折磨人的新业务,近几年情况更加恶化。中国餐馆恶性竞争而产生的第一样产物――送餐,目前已经蔓延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当几十年前来自香港的第一批移民把广东菜式引入西方时,他们的头脑里还没有“送餐”如此的概念。而中餐馆前每天排起的买餐长队不霭阎泄?穗仍谖鞣狡占埃?凸菥??呷战ス钠鸬那??参??锤?嗟闹泄?松孀阒惺讲鸵?木??5币桓鲂≌蛏系牡诙?抑泄?凸莸???熬赫?绷礁鲎直阍僖不又?蝗ァV钡接幸惶欤?桓鲎砸晕?堑脑┐笸分沼谙氤隽艘惶趺罴?核筒汀?这招果然对那些懒得出门的鬼子很奏效,生意一时间兴旺不少。于是大家纷纷效仿,你送我也送,你走路送我骑车送,你10个人送我100个人送,你送方圆2公里,我就送方圆5公里。如此折腾了几年,生意好不好不知道,,每天单是送餐的人工费和汽油钱就把成本大大提高了一个档次。于是又有一个冤大头想出一条损招:分发菜单。说白了就是把印有电话号码的菜单挨家挨户的塞进信箱里,以达到广而告知的效果。这一举动的流行彻底宣告了“花香自有凤蝶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然结束。
  
  据Johnny回忆说,10年前分发菜单的傻冒很是寥寥,他偶尔出去派几天菜单,周末就会忙到连电话都不敢接。我和老板听了很是羡慕,又不由要感叹:那该是一个怎样的年代啊!多想回到那时候当傻冒啊。
  
  这不,我和老板一人脖子上挂一只包,包里是几百份菜单,手里还攥着几张,晃晃悠悠的穿梭在伦敦南部的住宅区。轻轻的推开每一闪院子的小门,走进,至门前,左手用两个指头把信箱推开一条缝, 右手把菜单对折(增加硬度),塞进,成功,松开左手,走出,关院子的门。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似白痴,但每天重复性的执行之后也衍生出许多悲剧。下面举几个我遇见的例子。
  
  a, 凶悍型主人。派单的时候他(她)正好要出门或不幸撞见。轻者大骂,说我毕生最讨厌中国菜单和pizza菜单。。。。(此处省略粗话1000字)。往往这种时候,英语听力会忽然出奇的好。重者会把菜单拣起来(如果你已经投了),直接甩在你脸上或者朝你身体的某个方向抛来,并附加f, s 开头的单词n个。此类人多为女性,如有男性出现,表现形式尤为变态。
  
  B, 劣质信箱。有的人家使用的信箱异常牢固,你怎么都掰不开口。好容易使上吃奶的力气,塞进一张菜单,还没来得及抽回左手指头,喀嚓。。左手食指被夹住,撕掉一大块手皮。后来我一直戴手套,还好后来一直是冬天。
  
  C, 狗。狗是英国人民喜爱的宠物。几乎家家都养狗。幸运的时候:菜单才塞进去一半,忽然听见一阵疯狂的狗吠,伴随着奔驰的脚步声(绝对不止一只),吓得落荒而逃,无损伤。稍微倒霉一点的:没有狗吠声,塞菜单,不料忽然被狗从里面咬了手指一口,轻微肉体损伤。比较倒霉的:看见狗趴在窗户上,放心,正在塞,抬头忽然看见2米高的狗立在你眼前,原来门是玻璃的,狗嘛,窗户上那只是转移注意的。。。严重精神创伤。
  D, 容易损坏的门。正要推开院子门进去,发现门是坏的。还没来得及反应,主人已变戏法般的出现在面前,冷笑的看着你,仿佛在说:小样,陪门吧。当即吐血。
  
  E, 迷路。走到一个分岔口,分头行动。待一条路分完回头一看,妈呀人都哪去了。没带手机,没带钱。走啊走啊,越走越远。问路,答曰:做2站就到了。我靠,我有钱我还问路干嘛。。。。绕地球一圈后终于回家。卧床不起。
  
  一开始我会很阿Q的告诉自己,出来走路既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减肥,同时创造经济效益。况且年轻人经历一些挫折更能看清世态之炎凉,人心之险恶,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罪恶。然而随着精神状态的每况愈下,我常常感觉精神有点恍惚,思维逐渐混乱,并且越来越习惯于无限度的放大一些消极情绪。比如从“没意思”到“烦”到“特别烦”到“我想去死”这个过程,有时候竟然只需要几分钟。这个时候我会特别想我的妹妹,一个和自己的心魔苦苦抗争了几年的可怜女孩,你还像以前一样每天吞下大把的药吗?
  
  当然,那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头一个礼拜我只是很傻乐的做着这种重复性工作,并试图在无意义中提炼出某种意义。
 (七)
  想知道伦敦究竟有多大,最好的办法是不开车,老老实实的坐火车,地铁,公共,再走路。
  
  我一度十分痴迷做火车的感觉,尤其是到了英国以后。这里的火车很清洁,可以选一个位置静静的一个人坐在窗边。火车徐徐而行时,看田园风光,看牛羊成群,哪怕仅看一片白云,心底也是一片纯净。当火车奔驰时,所有眼前景致也模糊起来。我抓不住眼前飞逝的那些片段,只有任它们匆匆的滑过我的生命,不留一丝痕迹;我踩不到真实的大地,忘记了前进的方向,我只是一个飘着的蒲公英,模糊了回忆,消逝了现在,直到记不起最初的梦想,只想这样随风而逝。
  
  于是在火车上流逝的那段岁月里,我在发给朋友的Email里这样写道:“每天清晨我和许多衣装笔挺的英国人一起混迹于伦敦大大小小的火车站,行色匆匆。尽管我平凡得不能再平凡,而所幸有一个奔赴的方向,我想我是幸福着的。”
  
  我的一天往往从清晨开始。6 am, 闹钟响,挣扎着起来,随便抹一把脸抓起书包就走。在印度人开的零售小店里买好1-6区的One Day Travel Card, 售价11.6英镑(相当150块人民币了!)。凭这张小票可以搭乘伦敦内所有形式的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公共等)。过了早上9点这张票就打半价,可无奈俺10点就上课,这就叫人间悲剧。店主个子挺高,英语说得比较忍痛,印度味儿尤其浓了些,每次跟他说话我就难免要想到咖喱。态度尤其好,不过每天挣我这许多银子,态度能不好么?顺带提一下,我在伦敦一个礼拜的交通费相当于在北外一年的住宿费。可我毕竟是良民,我还仅存一点可怜的中产阶级的自尊,虽然这自尊在这残渣一样的日子里尤其微不足道,我依然没有逃过票。
  
  买好Travel Card, 开始等Bus。因为太早,一般要在冷风里等上20分钟或者更久,耗尽最后一丝耐心。车上几乎全是上学的黑人孩子,还有推着两个以上孩子的黑人妇女,怀里还揣着一个还在吃奶。这些热带地区的人群来到寒冷的欧洲,依然保持卓越的繁殖能力,不由令人心生佩服。我不想妄自评论非洲男性的生殖能力,仅仅从这些顽强的小黑生命中,我看到生命最原始的状态:温饱,而后繁殖。而自文明诞生之日起,一切皆被人为的复杂化。人们开始把话题转向服饰,美食,家具,关于爱情有关的音乐,电影,文学,艺术应运而生。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我只看到一副副贪婪的脸,一颗颗不甘寂寞的心,而欲望就如同一个永不停歇的钟摆,折磨着尘世间的灵魂。我甚至幻想如果有一天世界濒临毁灭,当所有的所谓科技文明束手无策,我看着自己的脚底同所有的老美,老日,老黑一齐在岩浆下熔化,那该是何等的讽刺。
  
  坐两站Bus, 然后下来,步行15分钟左右,拐一个弯,至火车站。我并不十分憎恨这10分钟的步行,因为我已经习惯在途经的Starbucks买好一杯大号的拿铁,双手捂着暖暖的前行。 从Croydon火车站坐半小时的火车经London Bridge, 到King’s Cross, 这趟车通常很拥挤,没座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我恰好站在一个大帅哥旁边,还来不及窃喜,实在太困了竟站着睡死过去,梦里依稀和他深情相拥,感觉整个人的中心忽然下倾,一睁眼我正一脑袋重重扎在他背后,骇得他OH, Dear! 了好几声。可我立刻知道人家是叫“天哪”而不是喊我“亲爱的”。
  
  到了King’s Cross, 步行10分钟,从火车站走到地铁站。继续坐紫色的Metropolitan线,一直坐到最西头终点站Uxbridge, 大约耗时50分钟(不包括等车),这就算万里长征走了一大半。这趟车一般比较空,我可以占到一个靠窗的位置,侧着脑袋呼呼大睡。这些时候我会特别憎恨在车上高声说话的黑人,似乎身材高了一截子,声音也要高出几百分贝来,折磨我脆弱的神经。而恰恰每次地铁到站后,把我唤醒的人往往是我之前最鄙视的那个好心人。我不知道该苦笑还是感激,有些时候,教养和善良并不相关。
  
  到Uxbridge后已经早上9点半左右。继续等Bus, 15分钟颠簸后终于到达Campus,车上往往再次睡死过去。继续快步走15分钟,这才不早不晚踩着点进教室。Danny已经做了半个黑板的笔记了。
  
  回顾在Brunel学精神分析的那段日子,最大的感触莫过于这每日6小时的车程。也就是这上上下下的6个钟头,几乎是我每天的全部睡眠。于是我睡死在公车上,睡死在火车上,睡死在地铁上,然后又睡死在公车上。不管是坐着,站着亦或是走着,睡神始终与我形影不离。更糟的时候,连课堂上,我也要一次次睡死过去,尽管Danny的课妙趣横生,尽管我经常把自己的大腿捏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听说以前逼供时有一种极刑既不用皮鞭,也不用火炭,只是死活不让人睡觉。据说这么耗几天后,铺好一床干净的棉被加以诱惑,十个里有十一个是撑不住要招的。我承认我很失败,我就是那第十一个。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完美人生 于 2005-10-12 02:58 编辑 ]

titata 发表于 2005-10-10 23:51

感慨万千。。。。。请楼主继续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10-11 00:16

终于有人了。最近楼主没更新。我估计这坑一时半伙填不上。

titata 发表于 2005-10-11 00:53

没问题,偶们慢慢等好啦,辛苦你哈:)

egretlittle 发表于 2005-10-11 14:53

帮顶
~~~~~~~~~~~~~
期待下文

鬼话 发表于 2005-10-11 18:30

也帮顶一个。

灿烂阳光 发表于 2005-10-11 21:09

一起等!:P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10-12 02:50

 (八)
  
  忽悠了这么多鸡毛蒜皮的破事儿,如果再不提Brunel学习精神分析的问题,恐怕有人要怀疑鄙人态度不够真诚,或者在试图回避些什么,或者内心深处有什么不见天日的死角。为了肃清某些人的某些莫须有的猜测,我不得已有了以下肉麻的表白。尽管如此这般的表白向来为我等所不屑,然而诸如此类的本质性问题,偶而难免也逼得鄙人之流的伪文学女青年不得不“朱军”一把。
  
  
  
  跟Danny学了几个月的弗洛伊德,愚公移山似的把老弗的24册书一一弄回家去拜读。我用餐馆接电话的间隙看完了他老人家的三个经典病例分析:安娜·O,埃米·冯·N,还有个少女朵拉,还有个发育期有性困惑的小男孩忘了叫什么名字。读弗洛伊德的案例分析算是我黯淡日子里的一丝苦中作乐,他的语言极通俗,句子也不长,德文翻译过来的英文不算太糟,尤其每隔几段必有一个十分变态的小高潮。比如正在安娜病状有了转机的时候,竟然突然幻想自己怀了布洛伊尔大夫的骨肉,吓得该医生仓惶而逃,放弃了对安娜的继续治疗。还有个少女朵拉,对父亲的婚外情的不堪忍受而引发症状,我正要猜测朵拉的病因是正是为了论证老弗的看家本领恋父情结,可往后一看原来朵拉暗恋的是K先生,正要拍案叫绝,老弗笔锋一转,朵拉其实真正爱的是K太太啊!当即昏迷。。。真能想啊!如此离奇曲折的故事当然引起了我这类闲杂人等的关注,并且从朵拉的故事里衍生了我对Hysteria(歇斯底里症)的第一篇论文,尽管我不知天高地厚的把弗洛伊德从头到脚臭骂了一顿,骂到自己爽了为止,Danny依然十分慷慨的给了我一个B。以此更坚定了我的论点:骂人要比夸人要容易!尤其像弗洛伊德这样智商很高,情商很低的傻冒,早已注定了众叛亲离的收场。其弟子阿德勒、荣格等人纷纷反对他的泛性论,并先后自立门户。大三时碰巧看过阿德勒的《超越自卑》,当时并不知道他和老弗有这么一段不愉快的师徒关系,心里还犯嘀咕这丫整个理论根基就是从老弗那里剽来的。容格在这个问题上则走得更绝更彻底,干脆就拒绝承认和老弗有任何瓜葛了。真所谓“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筷子骂娘”。人心不古啊!我就不同了。首先我没从老弗那里得到什么好处,不欠他老人家人情;再者鄙人在学术界基本处于乞丐的地位,偶尔牢骚几句混口饭吃也合情合理。在背后抡人闷棍子的事情,鄙人不屑做。
  
  
  
  老弗的另外一本书《Civilization and discontent》(文明及其不满),也着实让鄙人兴奋了一番。文字着实艰涩了不少,仿佛是有意不好好说人话似的。于是我怀疑老弗在这个问题上有些自卑,并试图用晦涩难懂的文字游戏来迷惑读者,其实大可不必!凡做学问者,都晓得“深入”的道理,却鲜有人做到“浅出”,殊不知后者才是真境界!但我明白在这个问题上苛求老弗显然有失偏颇,后来居上的拉康才真正不是个好鸟,折磨得我几乎精神分裂,这个后面再说。由于老弗的顽固不化,鄙人只得先后读了三,四遍,才似懂非懂的领悟了八成。情之所致,笔耕不辍,于是有了我的第二篇论文。于他人而言有如粪便,于我而言宛如粪便上一朵小花。
  
  
  
  由于生活圈子狭窄,平时没有可供鄙人分析的对象,逼急了难免拿身边的人来充数。老板是餐馆里唯一表达能力尚可的人,自然被我盯上了。我首先并不透露自己的意图,只是有事没事的跟他瞎扯一气,天南地北不着边际,弄得他云里雾里的。虽说老男人多半是块烧不烂的骨头,可异地他乡孤独压抑,偶尔难免也要透露出些许心事。我则默默记下,依然不动声色。直到有一天他跟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一个洁白的浴池里,一个女人的身体,脖子上是被绳子勒过深深的痕迹。一池子的血色,红得眩目。我故作深沉一番,然后缓缓的说:“池子里的女子是你的前妻,凶手是你。”吓得他老人家瞠目结舌的。待我将理由娓娓道来,从经济紧迫到儿子的学费问题,再到前妻近期的几次举动,乃至电话里的争吵。无不切中他的痛处。他只是慌乱中骂了我句神经病,以后绝口不提自己的家事。我的第一次尝试失败了。
  
  弄清楚班里的形势,又接了Danny几招后,我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研究方向问题。鄙人文科出身,扫过大街,会说爪哇语,没有医学功底,脾气急噪,还略有几分遗传性精神病。如果从医学的角度来诠释精神分析学,显然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仗着自己在克莱登大学一张薄薄的传媒硕士文凭,我突发奇想:如果能把Media 和Pychoanalysis揉巴一下,打包出售,没准还能绝处逢生,杀出一条血路来。电影和精神分析的关系已经被人说烂了几百年,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我也只好敬而远之了。当时恰好读了弗洛伊德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之分析》,对他老人家的一些判断正要改观。比如我曾经妄想将马克思他老人家对社会力量的关注和老弗对个人的关注和成一滩稀泥,骗些口粮养家户口聊以度日,而此时只有羞愧自己才疏学浅的份儿,原来人家早在800年前就忽悠出来了。我在克莱登的时候和新东方的刘老师合作过一篇论文,创意是她的,研究方向就是中国文革时期的宣传海报(Propaganda Poster)。别看这个丫头片子说起话来手舞足蹈的像个傻大姐,人家大方向把握的还是挺好的。开始构思时刘老师就一针见血的指出:要想写出震撼老英的Paper,要敢于直面鲜血,要不畏揭中国的伤疤。话说到这个份上,我才恍然大悟,难怪老张在国际上拿了那么多大奖,原来人家思想解放得早。我又回忆起几次和鬼子聊天时谈到老毛的情形,我不会忘记他们眼里闪过的担忧又仰慕的光。不管这是一种正面或者负面的情绪,或者哪个都有或者哪个都不是,总之我在他们的眼里看到了一种关注。想到这里,我甚至开始感激刘老师了,万一我们俩能折腾点什么敏感话题,没准女王给我们特批一个政治避难啥的,我们不是可以永远在这个糜烂国度无法无天下去了?唯一不同的是,当时我们讲nation building,现在鄙人要讲群体心理学,我立马能让老毛腰身一变,成了老弗笔下的primal father。对,就这么办。

  (九)
  
  深秋过后,我不得不去添置一些衣物过冬。直奔市中心,钻进一家Next专卖,在减价架上拣出几件颜色黯淡,款式陈旧的宽大衣杉,往身上一搭,整个脸也一下灰了下来,顿时变成市场卖菜的大妈。难怪长得歪瓜劣枣的路人也把我当空气。
  
  生命真TMD 讽刺。有身材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身材。2003年8月27日,我拎着大包小包,愣头愣脑的杀进Loughborough, 战战兢兢的跟周围的鬼子搭话。当时170cm的我不足98斤,又黑又瘦,目光羞涩,乍一看还以为是柬埔寨来的无知少女。竹竿子身材适合挂上各式衣物。每天吃80p一麻袋的土豆和50 p一脸盆的洋葱,日子拮据却井然有序。一年后的一个大雨天,我和Johnny各扛着几麻袋的行李,神情恍惚,回头最后看一眼校园,终于黯然离去。
  
  那时的我拖着已经120斤的身躯,穿一身肥大的衣服,牛仔裤紧绷,几欲涨裂裤线。皮带都压了箱底。走几步路就呼哧半天。一个月后我终于拿上每月800镑的工资(税后还包吃住),行动却愈加迟缓,脸也大了几圈,再一称竟已将近130斤。对着镜子嚎啕大哭一场,然后踩着拖鞋到Tesco, 转一圈后手上多了:一个鸡肉三明治,二块草莓Cheese蛋糕,三大片巧克力(100k/b),一大包薯片,一瓶超大号可乐,外加2盒500g的哈根达斯。等结帐时还顺手搂了包巧克力豆。
  
  我左手拎了东西,右手已经忍不住在拆包装。胡乱往口里塞了几颗巧克力豆,终于平静下来,这才抹一把眼泪,继续大嚼巧克力。还没到门口巧克力袋子已经空了。进屋后我立即反插上门,开一盏台灯,把食物全部摊在桌上,恶狼扑食一样横扫一番。三明治配蛋糕,巧克力配薯片,咸淡搭配适宜,渴了就猛灌可乐。一直吃到小腹微微膨胀,弯不下腰为止,这才慵懒的靠在椅背上,一边看材料吃冰激凌。冰激凌很凉,身体却慢慢发热,我只好一层一层的脱衣服,勺子依然不停往嘴里送,直到浑身滚烫起来,脱的只剩了背心,两盒哈根达斯也终于消灭完毕。微微隆起的肚子已经跟皮球一样,圆滚滚的。忽然胃里一阵抽搐,冲到厕所,用力吐却吐不出来,仿佛是千军万马一拥而上,却挤不过一根细细的食道。眼泪却滴下来了,啪嗒啪嗒的,在马桶里溅起水花。心碎了。不知何时爬到床上,一头栽倒,昏迷过去。醒来时,手里还握着昨夜的勺子,眼睛浮肿得厉害。
  
  清醒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患有暴食症,病因不祥。愈想挣脱,愈被心魔纠缠。抱着绝望的心情在网上搜索一番,竟然搜出许多同类,其暴食之数量,程度,规模无不令我等自叹不如!大吃一惊又不由概叹道,这个时代的人究竟是怎么了。英国太阳报更大篇幅报道最新科研结果:英国2/3的女性靠暴食来排遣烦恼。如今英国女性平均体重比20年前增长了不下10斤。难怪连餐馆送餐的老头Charlie也时常惋惜道:我年轻时的英国女人绝不是现今这副德行!
  
  一年半前我曾暗暗耻笑过英国女人的装束,微微隆起的小肚腩,却固执的穿低腰牛仔裤,仿佛人的价值也论斤两来算,才要特意将肚皮上的赘肉展示一番,唯恐天下不知。而一年半后我脱胎换骨,着一身和她们不二的装束,袒着光滑的小肚皮,心安理得的穿梭于伦敦的大街小巷,这才深深的体味了这个国度女人的甜蜜与哀愁。
  
  这时候一种窒息的挫败感扑面而来,还不及细细体验,又付之一炬,仅剩下放弃后的自嘲。于是在我给妈妈的一封Email中有了如此一段话:“您不争气的闺女不得不告诉您一个残酷的事实,此次英伦之行我所收获最多的,不是知识,而是脂肪。。。。。”
  
  怀着一种自我诊断的微弱希望,我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大量有关方面的资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我躲在被窝里看Danny的论文时,再次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女人与脂肪这两个概念,正要走火入魔,忽然蹦出一个很离奇的判断:当代女性利用压抑自己的食欲来压抑自己的性欲。而后那个漫长的夜里,我彻底崇拜上了自己。我知道,我的精神分析之旅再次有了方向。
  
  (待续)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10-12 02:57

不得不说,学精神学的都有点病。看看这些人的宗师就知道。大学时看佛的梦的解析,整个就是个性幻想狂。中国人说,说出来的话是一个人的内心反馈。这个老头把什么都归于性,梦到长的东西就是性器,小孩全恋父恋母。这个人真是病的不轻。
看来出国的女孩子都有暴食症的经历。怎么这个论坛上的女孩子都这么苗条呢?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5-10-15 21:12

因为在暴饮暴食之后,有负罪感,所以又开始减肥。这叫自我克制。

今天消灭了5个蝴蝶酥,3个豆沙包,一大盆沙拉,一瓶可乐。自我安慰,这叫抢秋膘,需要的,尤其是女孩。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10-16 17:17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5-10-15 21:12 发表
因为在暴饮暴食之后,有负罪感,所以又开始减肥。这叫自我克制。

今天消灭了5个蝴蝶酥,3个豆沙包,一大盆沙拉,一瓶可乐。自我安慰,这叫抢秋膘,需要的,尤其是女孩。

这个可真是有些暴了。

鬼话 发表于 2005-10-19 11:15

这个伦敦辍学的女孩应该来德国,运气好的话,第一个星期就可以遇到一个“拿德国护照的中国人”(男人)。

carol 发表于 2005-10-19 11:16

好文确实需要时间

但等了好几天,还没更新吗?
楼上的大白天说鬼话啊。

[ 本帖最后由 carol 于 2005-10-19 11:19 编辑 ]

三国。 发表于 2005-10-19 16:36

原帖由 鬼话 于 2005-10-19 11:15 发表
这个伦敦辍学的女孩应该来德国,运气好的话,第一个星期就可以遇到一个“拿德国护照的中国人”(男人)。
:o
看不懂:mad:

鬼话 发表于 2005-10-23 19:47

我说那是别的事。

mibundcy 发表于 2005-10-27 16:15

我看得好明白,可是好悲伤

青蓝忘情水 发表于 2005-11-1 11:47

期待下文。。。。。。。。

鬼话 发表于 2005-11-2 14:43

原帖由 mibundcy 于 2005-10-27 15:15 发表
我看得好明白,可是好悲伤

为什么这么悲伤?

阿福 发表于 2005-11-7 17:34

支持一个,请继续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2

我来帮忙更新好了今天人家已经写到18了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3

伦敦辍学记(九)

(九)

                        

深秋过后,我不得不去添置一些衣物过冬。直奔市中心,钻进一家Next专卖,在减价架上拣出几件颜色黯淡,款式陈旧的宽大衣杉,往身上一搭,整个脸也一下灰了下来,顿时变成市场卖菜的大妈。难怪长得歪瓜劣枣的路人也把我当空气。



生命真TMD 讽刺。有身材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身材。2003年8月27日,我拎着大包小包,愣头愣脑的杀进Loughborough, 战战兢兢的跟周围的鬼子搭话。当时170cm的我不足98斤,又黑又瘦,目光羞涩,乍一看还以为是柬埔寨来的无知少女。竹竿子身材适合挂上各式衣物。每天吃80p一麻袋的土豆和50 p一脸盆的洋葱,日子拮据却井然有序。一年后的一个大雨天,我和Johnny各扛着几麻袋的行李,神情恍惚,回头最后看一眼校园,终于黯然离去。



那时的我拖着已经120斤的身躯,穿一身肥大的衣服,牛仔裤紧绷,几欲涨裂裤线。皮带都压了箱底。走几步路就呼哧半天。一个月后我终于拿上每月800镑的工资(税后还包吃住),行动却愈加迟缓,脸也大了几圈,再一称竟已将近130斤。对着镜子嚎啕大哭一场,然后踩着拖鞋到Tesco, 转一圈后手上多了:一个鸡肉三明治,二块草莓Cheese蛋糕,三大片巧克力(100k/b),一大包薯片,一瓶超大号可乐,外加2盒500g的哈根达斯。等结帐时还顺手搂了包巧克力豆。



我左手拎了东西,右手已经忍不住在拆包装。胡乱往口里塞了几颗巧克力豆,终于平静下来,这才抹一把眼泪,继续大嚼巧克力。还没到门口巧克力袋子已经空了。进屋后我立即反插上门,开一盏台灯,把食物全部摊在桌上,恶狼扑食一样横扫一番。三明治配蛋糕,巧克力配薯片,咸淡搭配适宜,渴了就猛灌可乐。一直吃到小腹微微膨胀,弯不下腰为止,这才慵懒的靠在椅背上,一边看材料一边吃冰激凌。冰激凌很凉,身体却慢慢发热,我只好一层一层的脱衣服,勺子依然不停往嘴里送,直到浑身滚烫起来,脱的只剩了背心,两盒哈根达斯也终于消灭完毕。微微隆起的肚子已经跟皮球一样,圆滚滚的。忽然胃里一阵抽搐,冲到厕所,用力吐却吐不出来,仿佛是千军万马一拥而上,却挤不过一根细细的食道。眼泪却滴下来了,啪嗒啪嗒的,在马桶里溅起水花。心碎了。不知何时爬到床上,一头栽倒,昏迷过去。醒来时,手里还握着昨夜的勺子,眼睛浮肿得厉害。

                        

清醒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患有暴食症,病因不祥。愈想挣脱,愈被心魔纠缠。抱着绝望的心情在网上搜索一番,竟然搜出许多同类,其暴食之数量,程度,规模无不令我等自叹不如!大吃一惊又不由概叹道,这个时代的人究竟是怎么了。英国太阳报更大篇幅报道最新科研结果:英国2/3的女性靠暴食来排遣烦恼。如今英国女性平均体重比20年前增长了不下10斤。难怪连餐馆送餐的老头Charlie也时常惋惜道:我年轻时的英国女人绝不是现今这副德行!



一年半前我曾暗暗耻笑过英国女人的装束,微微隆起的小肚腩,却固执的穿低腰牛仔裤,仿佛人的价值也论斤两来算,才要特意将肚皮上的赘肉展示一番,唯恐天下不知。而一年半后我脱胎换骨,着一身和她们不二的装束,袒着光滑的小肚皮,心安理得的穿梭于伦敦的大街小巷,这才深深的体味了这个国度女人的甜蜜与哀愁。



这时候一种窒息的挫败感扑面而来,还不及细细体验,又付之一炬,仅剩下放弃后的自嘲。于是在我给妈妈的一封Email中有了如此一段话:“您不争气的闺女不得不告诉您一个残酷的事实,此次英伦之行我所收获最多的,不是知识,而是脂肪。。。。。”



怀着一种自我诊断的微弱希望,我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大量有关方面的资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我躲在被窝里看Danny的论文时,再次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女人与脂肪这两个概念,正要走火入魔,忽然蹦出一个很离奇的判断:当代女性利用压抑自己的食欲来压抑自己的性欲。而后那个漫长的夜里,我彻底崇拜上了自己。我知道,我的精神分析之旅再次有了方向。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4

伦敦辍学记(10)


(十)

“I don’t think you are fat.” David啃一口他的牛肉汉堡,吐出一句话,“But, why do you think so?”



我怔怔的看着盘子里一大份的Pasta, 眼皮也不抬,“Because I am.”



“Well, OK, tell me your weight, right now.” David放下刀叉,似乎打算严肃的跟我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NO.I will never tell you. I am as- fat -as -a -pig.” 我沮丧的说。



“OH, so how about telling me the weight you expected to be?” 他立刻换了一个角度,显然很有谈话的技巧。



我终于抬起头,上下大量了他一番,然后很认真的告诉他:“Half of yours will be perfect.” 说完后我冲他吐吐舌头,以免他听出我损他肥把整个汉堡扣我脸上。



“Oh, No, you can’t be that thin,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you are healthy!” 他开始妄图说服我,而眼神里又有几分困惑。这个男子完全凭靠自己的直觉,很自然很本能很纯粹的在伦敦生活了将近三十年。在他的眼里,始终搞不懂什么样的能量让这个来自中国的女孩用四年时间学会爪哇语,又用两年时间忘记它,穿越遥远的时空,只身来到英国,改道用英语学习传媒之后还要改道精神分析。而这一切还不够她折腾,如今她还要减肥!



“How can I be healthy with a bad mood??!! How can I be healthy unless I am happy!! This is a social standard that men dominate it!!! I am not strong enough to challenge it or change it. This is life, isn’t it?”我一口气说了许多话,没有换气。眼睛则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眼睛,说完最后一个反意疑问句,两滴眼泪恰好从眼角流下,两颊也憋得通红,显得特别假。



他忽然局促起来,显然眼前的这场景,是他使料不及的。他的手伸出了一半又缩了回去,斗争了半日还是握住了我。嘴唇动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我猜测他是要说些 “Don’t cry”之类毫无意义的废话。正如这世界上大多数无病呻吟,没事找抽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却不理我,想着什么似的怔怔出了神,之后眼睛一亮,下定决心似的捶了一下桌子.



“May, so, you mean you will be happier if your weight is half of mine?” David严肃的说.



这一回轮到我傻了, “Absolutely,….But why?”



“Are you sure?”



“Ah…..Yes.” 猜不出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再次握住了我的双手, “Listen, May, if that’s what you want, please promise me never lose weight.”, 我非常诧异的看着他, 他接着说: “I would rather eat as much as possible, to make myself twice of you!”



“What??!!” 我的眼睛睁得跟牛眼一样大,他依然很真诚得冲我点点头。我的嘴角抖动了两下,终于顾不得酒吧里的人群,HAHAHAHAHAHAHA的一个人爆笑起来。



那以后我们没有再谈过减肥的话题。我也不再顾忌饭后美味的巧克力甜点。只是无聊的时候我会想:这个男人到底是傻,还是聪明呢?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5

伦敦辍学记(十一)

(十一)

我时常发现一些具有某种癖好的人,比如收藏癖:大学某君收藏大量书籍,所谓汗牛充栋,开卷却寥寥;比如恋物癖:世界上大多数追逐时尚的男人和女人,总以为新衣服比旧衣服好,今年流行的比去年风行的强;比如偷窥癖:特例我不举了,所有看电影,看书,爱听娱乐八卦,爱打探邻居家小道消息的统统可归此类;再比如恋爱癖,工作癖……每当我看到某君兴致勃勃的展示他/她某一领域之癖好的硕果时,总总要令我局促不安许久,惊叹其几乎变态之毅力同时,更为自己之浅薄无知羞愧不已。然而我又要想,生命跨度那么长,一不小心没准就活个七八十。而每一个空白的小时,分钟,甚至秒种的无聊都不得不绞尽脑汁去填满它,使之冠冕堂皇的充实,那该是怎样的歇斯底里啊。于是,各式各样的癖好应运而生,五花八门的无病呻吟横空出世。出生于百无聊赖的和平时代,成长于闭门造车的象牙塔中,鄙人这般愤世嫉俗却又不思进取的小人物难免逃不脱随波逐流的下场。于是在我深恶痛绝的学术领域,我似乎不知不觉的步步迈进;而在曾经渴望的感情世界,我只有力不从心的渐行渐远……



许多人生中至关重大的决定,往往是在几秒种里决定的,还不及平日里购买一件风衣时的犹豫。比如最终做出的退学的决定,比如和David莫名其妙的开始,以及更加莫名其妙的结束。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不可理喻的是:在所有事情的全部进程中,我至始至终处于一种麻木不仁的状态之中,我唯一的感受就是没有感受,我所有的语言就是没有语言。很久以后当有人问起那段日子时,我甚至找不到一丝线索去串起那曾经滑过我青春的悠悠岁月。



许多年以前,我不相信上帝,不相信世界,不相信生命,可我却坚信属于你我的那段爱情将海枯石烂,一直到永远。许多年以后,在英格兰的一个小镇上,我一次又一次的对着镜子,不争气的落了泪。我无从想象那镜中的女人,为何如此哀伤失望;我无法预计那之后的许多日子,将如何去安放。我深深的体味到一种近乎绝望的失望,当生命中仅存的奄奄一息的信仰也一并破灭时,那种骤然被掏空,以至无聊到抓狂的痛楚。



David出现得很适时,并不张扬的,平常得像杯不凉不烫的温开水。我是一个粗枝大叶的女人。这种粗枝大叶表现在许多方面:不注意发型,不注意服饰,不注意饮食,不注意卫生,不注意健康,不注意运动……总之,我在大部分所谓女人关注的问题上显得尤其漫不经心,我无从把握生活的重点,更懒得去经营生活的细节。我24周岁,生命中很多我曾经以为珍贵的东西一样一样的从我的手边流逝了,我也干脆彻底想通:生命的路程早已注定,剧本上帝他老人家已经写好,凡人无非也就是走一个过场,照着剧本念一边完了拉到。我们似乎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很大的共识,于是彼此都没有要抢戏的意思,只是很本分的做着自己:周四傍晚,上完最后一节课,他总会在地铁的另一头等我。快的也要半个小时,遇上Parveen拖课没准一等就是3个小时,而他却一点都不带慌张的,只是一个人站在站台上,很安静的阅读一本科幻小说或历史小说,连位置都懒得挪一下。永远只光顾同一家老年人酒吧,只因为彼此都是怕吵的人,于是很自然的接受现状且不思进取。永远点一样的食物,他一份牛肉汉堡配薯条,我则是一份Pasta加柠檬水,对没吃过的东西没有好奇感。永远坐同一个位置,如果被人占了,也要虎视眈眈的在旁边等,直到座位上的人精神崩溃离开。每次听我絮絮叨叨的抱怨完课业繁重,Parveen的顽固,工作的辛苦之后,话题便会不自觉的转移到国际局势,世界经济,甚至台海冲突……总之那些所有不关个人,无关痛痒,不咸不淡的闲聊,既不令人兴奋,亦不令人悲伤,只这样顺其自然下去。很多时候我在想,或者如同世界上大多数平凡的日子一样,就如此这样淡淡的消耗到生命的尽头并且湮没于茫茫人海才算是一个对得起自己的终了,只是猜不透上帝到底给我写了一个怎样的剧本,前路还要给我多少的不确定,还有多少闹剧,甚至丢人的搞笑台词,想到这里,心也灰了一半,于是更加无精打采。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6

伦敦辍学记(12)

(十二)
  对那些餐馆里与我同吃同住的难兄弟兄们,我始终守口如瓶,那些关于David的一切。我隐隐的担忧,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犯了中国人圈子里的大忌。不论我本意如何,过程如何,结果又如何,前路已注定是蜚短流长,挥之不去。
  
  初到餐馆时,老板,大厨,送餐的小陈和我,凑成了一个简单的四口之家。吃饭时我们各占桌子的一角,显得合理又和谐。
  
  大厨姓林,单名一个“生”字,听说这并不是他的本名。十年前一天,他在福清的一个小乡村泪别妻子,最后一次摸了儿子的头,吻别了刚满周岁的女儿,踏上了偷渡的漫漫不归路。他睡过舱板,吃过馊饭,喝过脏水,辗转了一个月才到了泰国。泰国的日子依然是不见天日的,除了躲就是藏。后来又转战捷克了,以为恶梦终于过去,不料抵达捷克后,情况还要更不济。连坐飞机都成了妄想,每天白天在绵延的公路上颠簸,晚上则在两国交界处徒步翻山。几天下来,出国前购置的体面衣衫几乎都被划破,碎成了条状;身上更是皮开肉绽,手指上也尽是伤痕。直到有一天,蛇头叫醒了他。他睁开眼睛,看见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好低好蓝的天,沿路两边是小巧的矮房子,似乎并没有福清的气派。蛇头告诉他,这就是大英帝国。那一刻,他竟然高兴不起来。那天他把名字改成了林生,他说他是绝处逢生。
  
  我无从去猜测,转身离去家乡的那一刻他怀着怎样的心情,是悲伤,惶惑,无奈或者其他。也许那时的年青冲动的他并无法预料这一别之后,他要用十年的思念和煎熬去赌一个未必灿烂的明天,用十年的魂牵梦萦去张望村口那一棵歪脖子老树。直到时间无情的模糊了那些曾经支撑他继续苟活下去的,比金子还珍贵的,关于家乡的所有点滴记忆,我依然可以从他那过早溷浊的双眼中,看到一丝不曾泯灭的对团聚的希望。而这希望历经太多岁月的折磨,竟然是哀伤的。
  
  送餐的小陈是长乐人,与我同岁,却一副不到十八的模样。细瘦得像根竹竿,面有菜色,似乎是长身体的年龄没有吃好,于是并没有完全长开,结构却是完整的。惹人心疼的样子。这是他在英国的第三个年头,也许年轻,对他而言,三年仅仅是个数字而已,他并无太多感言,多数时候只嘻嘻笑着。他很认真的试图去抓住生活中每一个小幸福,并且很由衷的高兴着。他会在日历上画小圆圈,记下那些重要的日子,妈妈爸爸的生日,自己的生日,放假的日子……他会时不时买一些便宜的小玩意回来,如小手链,小手表等。他甚至做一手可口的饭菜,每当我们闷头狂吃,赞不绝口时,他就得意的宣称他也是学厨子出身的。小陈有一台几乎废弃的旧电脑,歪歪的摆在屋角。他有一次告诉我他在长乐时,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打电脑游戏。于是一个周末,我歪在屋角,修好了那台老爷机,装上了他最爱的游戏。他惊喜的像个孩子一样,围着电脑看了好几圈,嘻嘻的笑个不停。本以为他会立刻痛痛快快闭门大战一场,可即刻他就没影了。下午只见他从五金店回来,买回了门闩,窗闩,一阵敲敲打打之后,我第一次在伦敦关上了门窗。
  
  我进餐馆的第一天他们一眼也没看我,却不约而同的不怎么理我。这无疑增加了我的担忧,只好每天厚着脸皮没话找话的跟他们套近乎。大厨的回答往往很简洁,几乎不超过五个字,比如:“随便”“凭感觉”“可以”“笨!”“真笨!”等等,像故意敷衍我一样。小陈则对我躲躲闪闪的,只在我切菜时,冷不丁抛下一句:“这么高的学历,连菜都不会切。”平日少言寡语的大厨也会附和一句:“要是在福清,肯定嫁不出去。”噎得我一句话也上不来。我第一次感觉书念得多其实是一件令人多么自卑的事情,当时真恨不能变成一个厚实的村姑。我忽然发觉,在餐馆里,不论是精通茴字的四种写法,或是能默写几万个单词,甚至在做爱时吟一首唐诗宋词,都比不上会做饭,会切菜,会修马桶来得有用些。那些我曾经认为高贵的品质,优雅的作风,刹那间竟然变成了一个响屁。当老三届的前辈在忿忿不平,抱怨着自己啥都赶不上趟时,我们这些号称80年代的无耻愤青也被迫去面对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搭错车。历经艰辛我们考上大学,何等意气风发,不料毕业一瞅,就业市场何等紧张,考研的考研,出国的出国。前脚没迈出国门,后脚就有人骂我们是留学垃圾。吓得不敢回去,找份工作吧,人家只要身板好会耕地的。这个玩笑可开大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颠覆?我知道,我不得不重整旗鼓,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村姑。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28

伦敦辍学记(13)

(十三)

我在这段日子学会了抽烟。



英国的烟草在世界上是数一数二的昂贵。也许是英国人,特别是英国女人嗜烟成瘾,政府不得不对烟草客以重税。当然,说好听点的确如此,可哪怕是个白痴用脚趾头稍加考虑也会知道,烟草这玩意,如果存在被禁止的可能,早在人类史上灭绝一万次了,还能等到今天?布莱尔无非是想多捞点银子到地中海舒舒服服的泡澡,地球人都知道。



我抽的第一根烟是薄荷口味的,装在浅绿色的盒子里,名字已经记不真切了。厨房里的三个男人都有很大的烟瘾,稍微闲下来就坐立不安,像无头苍蝇一样满屋子找烟抽,直到厨房里徐徐飘出油烟与香烟的混杂起来的古怪气味,方才找一角坐下,长长喷一口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我爸爸是个烟棍,所以我并不十分厌烦抽烟,可自己却不抽的。于是更多时候,我只能徘徊于三个男人的话语圈子之外,看他们喷云吐雾的侃大山,时不时还要充当他们取笑的对象。



每每被人耻笑时,我并不乐衷于任何形式的辨白,而是力争笑得比旁人更大声些。久而久之,我便多少有了几分“好脾气”的名声,心里都隐隐的觉得我老实嘴笨。殊不知我的心里却始终有几分不合时宜的清高,这清高使我在大多数时候并不擅长与人争辩,于是无论是关乎人生世界政治经济,鄙人都仅仅停留于有问必答的挤牙膏式阶段,不论对方是高谈阔论海阔天空滔滔不绝还是更加冲动的反驳鄙人,鄙人都有信心有决心恪守沉默是金,死活不多说一个字。之所以会顽固至此不得不提英国一位老人,他的名字叫罗素。虽然英国在工业革命之后基本在任何领域没有任何建树,以至于在逆水乘舟中不幸被人冲到了下游,罗素依然是值得一提的。很惭愧以鄙人弱弱的智商并无法参透他老的数理哲学,而“参差不齐乃幸福之本源”这句话却始终引领甚至主宰这我生活的方方面面。说白了就是求同存异,可似乎比求同存异还要宽泛些。比如说你不要妄图去否定甚至去改变他人,因为每个个体都有差异,否定他人的特有性等同于否定他人存在的合理性。又比如说不要觉得别人不能理解你,因为既然你可以感知别人不能理解你这一个事实并且感到委屈的情绪,实际上已经说明你已经不能理解他人为什么不能理解你这个事实,也就是表明其实你也无法理解他人。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强求他人的理解呢?似乎王小波那厮也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可惜他早早死了,不知这句话在泉下是否好用。总之如果世界上所有智商一般却自以为是的人们,能够时不时的想想这句话的含义,以为警句,那么那些无聊至极的世界大战和那些怡笑大方的家庭纠纷,以及更加不可理喻的怨恨,争端,嫉妒等等龌龊的情感,如今是否还能一一健在呢?显然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的。



然而我不反驳,并不证明我内心深处不渴望进入他们的话语圈,要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做一个Outsider永远不是那么舒心。当老板替我点燃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根烟时,大厨和小陈都吓坏了。他们看见我使劲的吸了一口,然后咳嗽起来。小陈赶紧被过脸去不看我。大厨当即说:“女人还是不要抽烟的好。”我再狠抽一口,问:“你说过女人不要读书,不要工作,今天又说不要抽烟,怎么这么多屁事,到底女人干什么你觉得可以?”“在家玩呗。”“玩什么呢?”“打麻将呗。”这回答果然够精辟也够福清。老板是城镇里的,自以为好歹见过些世面,忽然就有一种挺身而出的冲动,于是他插道:“你的想法真是大大的落伍了。我不觉得女人抽烟有什么不好啊,其实这在城里很平常的。”小陈也不甘寂寞道:“我也看不惯女孩子抽烟的。”于是一支烟的工夫,大家就女人抽烟是否合适一事展开了一场小小的争论,最终结果是没有的,感情却似乎更深了一层。以后再遇到分烟的时候,自然不会把我当空气忽略,甚至有人主动帮我买一些清淡些的女烟,话题也慢慢展开了。女人叼烟,就其本身而言是对男性社会的一种颠覆形态,然而在这个昼夜颠倒的岛国里,在这个倒立而行的国度中,唯有颠覆才恰恰最能反映生命的原态。也许一根烟所意味的含义不仅仅如此,它甚至可能是女性对男性生殖器管缺失的一个替代,一种补偿。也许这个假设很可笑,然而很多时候,我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云山雾海中,我们谈童年,谈小学,谈初恋,谈梦想,谈所有我们曾经以为珍贵的东西。我们也会谈出国,谈签证,谈打工,谈生意,谈所有如今令我们失望甚至绝望的东西。我们在一些不相关的话题上浅尝辄止,却在令一些引起共鸣的话题上不断深入下去。



无论如何,我就如此成了他们眼里的自己人。一个真正的insider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34

伦敦辍学记(15)

(十五)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麻利的楼面,而且这一天竟然来临得这么快。环境可以影响一个人,更可以改变一个人。伦敦生活的第二个月,我才真正体味了这句话的涵义。



我逐渐能够从客人的口音里将熟客一一辨别,不等他们自报家门就奋就抢先一步说出来,哄得他们心里一个美啊,即使从电话里都能听出喜上眉梢的模样。我同样可以从生客的语调里辨别出他们的肤色国藉,英国本土白人,欧洲白人,本地生黑人,黑人移民,本地生印度人,印度移民……当然,还有中国人。正确率90%以上。



尤其和那些不厌其烦上门取餐的常客,我们甚至成了朋友。



A先生是一个地道的英国人,光顾我们餐馆据说已有八年的渊源。他对这里历代楼面的名字耳熟能详,并时不时要拿出来深刻缅怀一番。每当这些时候,我便会觉得十分的惭愧,仿佛自己的年轻与幼稚与这座餐馆所沉淀的岁月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新刷的大红色的店门和粉红的墙壁,店里的摆设,以及现今这位庸俗不堪的女楼面,无不诉说着“长城”(餐馆叫Great Wall, 前面不记得提过没有)的过去已经随着飘逝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然而那些念旧的客人们,依然固执的,在过往的人群中停下脚步,去怀念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长城和那些曾经在这里留下她们青春的楼面们。八年前,A先生和妻子最爱这里的红烧排骨,于是每个周末,A先生总要打扮得一丝不苟的来买排骨,一口地道的绅士英语,很受楼面们的欢迎。八年后的今天,他妻子不幸在病床上离他而去,A先生却依然念念不忘这里的红烧排骨,只是没有了从前的抖擞,口音也含糊起来,张口说话时,我闻到一口的酒气。



B先生是英藉印巴人,号称是一家出租高级轿车公司的老板。每当餐馆门前忽然停下一两比大门还要长出两倍的银灰色卡迪拉克,里面下来一位身着笔挺西装的翩翩男子,些许的秃顶,印巴黑的肤色,不羁的眼神,里里外外的伙计们都要叫嚣起来:“金龟婿来了!”虽然我一直觉得开卡迪拉克来买一碗饺子,显然是一种不合时宜的举动,就好比穿晚礼服去街边吃大排档,穿皮鞋去爬山。可我总是告诉自己这里毕竟是伦敦,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足为怪,尤其是鄙人这般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妹子,更不宜说三道四,一不小心反倒被别人耻笑了去。于是我总是一个箭步奔到门前,替他开了门,然后发出那声连自己都要掉鸡皮疙瘩的“Wow!!”。我有时我想自己的戏是不是有些过了,可他竟然浑然不觉的邀请我去瞻仰他那辆我不知瞻仰了多少回的车。车里面除了电视还有个小酒吧,其他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瞻仰的时候我一直在走神,挂念着他今天究竟要买几碗饺子。有一次他在门口赖了半个钟头,瞻仰完车子后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似乎很高档的手机,摆弄了半天,并不买任何东西。弄得我有些不耐烦了。他忽然拍了我一张,说:“have a boyfriend? ”我说no. 他又拍一张,“husband?” 我说no. 他再拍一张,笑着说“OH, what a pity! ”“But,”我也笑笑,说: “ I have 3 kids .”这下他不拍了,吃惊的看我,忽然又忽然意识到我在逗他,立刻窘迫起来。那天他一碗饺子也没有买,离开时还差点撞到了门上的玻璃。



M先生和N夫人是我十分羡慕的一对,他们总在周六打佯的最后一秒钟双双出现。M先生是个大块头,N夫人身材臃肿,乳房像两只气球堆簇在胸前,似乎负荷太重,走一步她都要喘两喘。他们都有了四十多岁的光景,却依然浓情蜜意,很认真的讨论着周末的夜霄该如何实惠的打发。N夫人看一会菜单就累了,找一只椅子坐下,M先生还在研究菜单,时不时要回头去请教N夫人的意见。他们的出现总给我一种很平静,很踏实的感觉。后来陆陆续续的听说他们住在不同的城市,M先生不会忘记和N夫人一起度周末。M先生与前妻有4个孩子,N夫人与前夫有5个孩子。我自然站在中国人的角度替他们考虑如此的结合是否来得理智,毕竟,他们都不富余。而N夫人会兴奋的告诉我,他们的9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多么开心,相处得多么融洽,我才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比这来得更加重要了。我喜欢他们,只因为他们真实。在这个世界上,真实毕竟已经所剩不多,所有尤其可贵。



我学会了站油锅,炸各式各样的小吃;我学会了摆设冷盘,学会了打包,甚至有些时候还能在人手不足时炒饭。我不再是从前那个羞羞怯怯的女孩,我会面不改色的接客人的招,从容不迫得下单,我会在客人耍无赖的时候一把抓过电话,凶巴巴的说:“You idiot! Pay the bill as soon as possible, or I will report to the police!!”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警察会有闲心管这种烂芝麻事,而他竟然乖乖的给钱了,也许是被我的语气震慑住了。老板逐渐看出我的转变,对我逐渐信任起来,也纵容起来,我的脾气也一天天大了。我会在大厨放错菜码的时候,毫不客气的摊开餐盒,一把摔过去,直接骂道:“都说了这盒不要葱了,重新来!” 甚至在老板翻地图时,一把抢过地图,指在一点上:“你都去了不下10次了,怎么还不记得?!”就连来收货物费的伙计都要看出些端倪,环顾一下我们四人,然后带着些困惑的说:“你是老板娘吧?”偶尔老板会在说笑时提一句:“你都被惯得不像样子了。”



但他们依然很纵容我的,我想他们明白,没有人会比我对长城更在乎,更上心,更当作自己的家。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36

伦敦辍学记(16)

(十六)
  11月的伦敦已有了些刺骨的意思。我终日着一件灰色的厚大衣,抱着暖炉为生。只在每次抹黑起来上课的黎明,望着微微亮起的天空上寥寥飞过几只失眠的鸽子,只恨这辈子不得投胎做狗熊,此时也好美美的冬眠一番。
  
  Parveen的脾气也随着天气的转凉而一日日愈加冰冷起来,而正当你心灰意冷时,又冷不防给你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仿佛冰雪天气里突如其来的阳光普照,令人捉摸不定。我们几人遂怀疑她正处更年期,体内荷尔蒙的分泌难免有些混乱,于是竟有了几分同情的意思,只是依旧疑心世界上有没有更年期发生得如此之晚的概率。有一日Parveen奋力的鼓动我们去图书馆借书,听口气判断必是一本旷世之作,此时不借终生遗憾,于是不等放学大家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不止。抢不到的自然是怏怏的,抢到的得意万分,待拿到书本,张开来一看,一个个都目瞪口呆。白底的封面上,赫然半副女子的脸庞(如果那还能称上是脸庞),面色苍白不说,那面颊竟鲜血淋漓,眼珠子也突着几欲掉出眼眶,唯有几根血丝勉强连着。只见伤口处几条细细的东西,看不真切,猜上去必然是蛆了。想到这里,大家的血液也忽然凝固了似的,没抢到的也不再抱怨,只怔怔的不知说什么好。直到有一个人首先开口道:“这本书是Parveen写的。”大家才恍然大悟,各自去找作者名,果然见女子嘴唇裂开处赫然印着Parveen的大名,鲜血一般的红色。
  
  我们始终无法参透是什么让Parveen选择如此的领域作为她精神分析的开端,更找不到她选择如此封面的合理解释,毕竟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形式大于内容的年代早已一去不返,这个封面虽说是稍稍那么阴怖了几分,兴许内容还是有看头的。于是大家抱着侥幸心理纷纷拜读了一番,然后便纷纷崩溃了。Parveen依旧不依不饶的,要我们每人谈一下读后的感受,哪怕是批评也是可以的,兴致勃勃的样子。教室里弥漫起一种更加阴怖的沉默,像我这样的自然更不用说,几乎在地上挖了个坑把头埋进沙里。这沉默显然不是Parveen所喜欢的,她想我们或许太害羞了,逼得她不得不一一点名。一个都不能少。几个英国GG首先被钦点发了言,滔滔不绝说了大段,几乎都没听懂,他们的表情也很是惶惑,仿佛都在撒一个弥天大谎。我心里直要羡慕起来,真不愧是说母语的,瞎忽悠都能忽悠出那么许多词来。印度GG依旧是信心十足的说了大段毫无逻辑的话,直到Parveen也不耐烦起来。终于轮到我了,手心早已捏出了汗。我的话一如既往的简练,就如许多老师评价过的Concise and clear, 不知道是褒义还是贬抑。说完以后我大大出了一口气,再想不起来自己先前说过些什么,像是世界上所有背信弃义的男人。Parveen依然是嘴角抽搐一下算是冷笑,不屑一顾的把大多数人都反驳了一番,并没有提我的名字。我知道哪并不意味着我说得没有错,仅仅是连反驳的分量都不足似的罢了。
  
  这一节课竟然拖到了黄昏,我们眼巴巴的望着天色一点一点的灰下来,Parveen的脸色却因为兴奋一点一点的红润起来,一点没有要结束的意思。直到第一个吃螃蟹的MM举了手,寻了个不痛不痒的接口说要赶公车,Parveen才失望的看一眼天色,果然已经不早了。这才想起还没有布置下周要看的电影。布置之后,才恋恋不舍的下了课,反复叮咛我们要按时借来仔细观摩。
  
  考虑到Parveen毕竟是我的个人导师,况且之前还有一次比较亲密的接触,Parveen还不厌其烦的画了地图,要我经常拜访的贵府,有啥东西可以随便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等等。只因打工忙碌,始终没有拜访的机会,心里一直觉得愧对Parveen对我的重视和关心,一直忐忑不安的。这次我便想趁着这个大好的机会,找Parveen 借电影带子,好歹做出孜孜不倦的样子,顺便陶瓷陶瓷,也为日后论文铺平道路。于是我屁颠屁颠的走到Parveen身边,谦卑的说:“Parveen, could I borrow your video tape?”,“What?” Parveen好像一点都没听懂,反问得我一阵心虚。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有跟我一样的经历,不管平时底气多足,被当地人一反问,就左思右想担心自己的发音起来,仿佛错的只有自己。我只好鼓足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口齿清楚起来 “ Could—I—Borrow—Your—video tape?” 然后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她,等着她说Yes. “NO” Parveen果断的说,惊异得我要跳起来。如果这个答案是晴天里忽如其来的一记响雷,那么后面的补充简直是雷声后的一阵倾盆大雨。 “Because it’s mine.” Parveen淡淡的说道,然后毫无愧意的看着我,似乎是询问我还有甚贵干。 “Thank you anyway….” 我飞快的说完,然后让自己消失。大家知道了我的遭遇,纷纷为我不平,对Parveen的批判也不再局限于更年期,一群压抑的精神分析“专家”聚集在一起,第一次找到了一个宣泄愤怒的渠道,于是关于Parveen的挨得上边得挨不上边的批语便滔滔不绝起来。我只得垂头丧气道:“大家别这么想,她只是讨厌我罢了。”

陶陶开心 发表于 2005-11-16 02:37

伦敦辍学记(17)

  (十七)
  “现在是淡季,等天气凉了,生意就上去了。”大厨时常如此念叨。尽管每个人的心里依旧是不安,毕竟人家做餐馆已有10年,好歹也是个老江湖。不是有句俗语叫什么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么。于是大家都坚信他的判断,因为不信也没有办法。四个人便每天面面相觑,巴望着电话铃响起。而这等待愈是来得心切,这铃声愈是如同爽约的恋人,迟迟不肯出现。直到我们中的一个终于按耐不住,疑神疑鬼起来,以为电话坏了,自己偷偷播了一通过去,我便条件反射一般,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话筒,忽然听见后面一声坏笑,这才恍然大悟,随手抓一本书朝冷笑的方向摔过去。
  
  天气渐凉,大厨的话始终不得印证,大家都有些乱了方寸。老板更是惴惴不安起来,终日唉声叹气。我虽偶尔附和着大厨说些激励的话语安定军心,心里早已慌了神,只拿不准究竟要冷到什么程度才够上旺季的水准,只每天抱着暖炉读书,发傻。直到有一天,天上狠狠的砸了许多冰雹下来,几乎把大门玻璃砸出个大洞,所有人的盼望才算被彻底砸了个稀巴烂。
  
  英镑这个东西,真是得来如抽丝,逝去如流水。尤其是每当你自己想找不痛快,把它和人民币按15:1那么一换算,心里的痛楚几乎要把人折磨到立刻上医院挂瓶。每日门缝下总会塞来各式各样的催款单: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税费,收垃圾费,进货费,印菜单费……有一个穿红马甲的傻瓜每个月必上门,催促我们维修什么灭火器,35英镑,每次都被我用扫把打出去;还有个修热水器的,捣鼓了两个钟头毫无进展,只告诉我换个新的,还大言不惭的要我付2个小时的工钱50镑。虽然鄙店的热水器已经用了7,8年,有些摇摇欲坠的意思,我还是精神饱满的和他吵了一架。一日小陈出去送餐,久久不归,后来打一通电话回来,只说:“我被人打了,快来。”老板外套都没穿直奔出去。不久老板和小陈一起回来了,我和大厨急忙上前询问,两人都垂这头泱泱的不说话,我看见小陈没有骑摩托回来,只剩了老板的一部,便不敢再问。晚上小陈洗了身子,背后有几道红印,据说是10来个十几岁的黑鬼干的。我说报警吧,小陈笑嘻嘻的说不妥,伦敦警察都是要破杀人案的,没有工夫搭理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又何况是异乡人呢。我开始还要坚持,后来隐隐感觉小陈的理由背后似乎还藏着些其他内容,毕竟在伦敦,他没有身份,连难民都不算。即使警察主持了公道,没准还顺带买张机票送他回长乐呢,这结果显然是我们都恐惧的,于是决定私下忍痛了。也难怪中国人在这里处处受人欺辱,只因自己首先理亏了,不得不老老实实低头不做人,反做牛做马。然而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实用为天的民族,哪怕是印度舶来的佛教,也要修改一番,弄得简单实用才兴盛起来。尽管英国除了英镑以外并没有太好的东西,我族之兄弟姐妹依然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的纷纷涌来,争抢着以做畜生为荣。说到这里不如补充两句,有几种人并不适合出国:无智商,无技术,无money,在国内已经混不下去的来了只有更混不下去,比如在国内是只狗,出来了无非是只土狗。还有想逃避现实的,现实是一种存在,压根就无处可逃,英国美国都不是什么逃避的好去处,唯一的好办法是去跳未名湖,或者干脆像叔本华说的一般绝食而死。只是连生都恐惧的人,料想更恐惧死了。
  
  而亏本这个东西,和赌博的心态一般。只要你不是比尔盖茨,口袋里只揣着些许的钞票,还有银行里那区区的几千镑,底气终究是不足的。没输掉几百镑已经先吓破了胆,颤微着双手还怎么再赌下去。所以天下的小赌徒没有赢钱的,想赢首先要有输得起得能力和财力;有能力财力的又早已看尽天下繁华,且有后宫佳丽三千,并没有豪赌一番的兴致。于是在英国,老板不断的亏钱,大厨不断的输钱,不知道谁比谁更倒霉些。两人同时进了做围城,浑然不知更无力挣脱。好几次老板拿了催款单要我翻译,我看一眼帐单上的数目,再看一眼他的脸色,忽然就失去了说真话的勇气。
  
  以前古人说过“屋漏偏逢连夜雨”,现代人也效仿,以形容那些窘迫的境遇,而我始终觉得感触是不同的。然而砸冰雹那晚,我果然听到了屋顶的噼啪声,还有野风呼号的声音,窗户也颤颤的发抖,墙纸似乎也有了撕裂的冲动。我梦见瓦片一块一块的落到我头上了,直到把整个屋顶也掀了去,冰雹却砸不痛我。我看见了次日的太阳,我正躺在众目睽睽下,原来连墙壁也倒塌了,只留下我,孤零零的,还有一张床。
  
  还好只是个梦。
  
  醒来后我披上外衣下楼,大厨早在准备晚上的材料。真的冷起来了,呼吸都有了些雾气。小陈在一边帮忙,愣愣的并不像往常笑嘻嘻的,脸色有些阴郁,我问怎么了,小陈低声说:“老板要我走了。”我心头一沉,半天说不出话来
伦敦辍学记(18)

(十八)



小陈离开以后,房间被空出一大片,像是刚被人洗劫过,又像是被野狗偷啃了一大口的包子。 除了餐桌的四角无端缺了一角,我们依旧是日落而作,日升而息,日子依旧不咸不淡的过着。而餐馆的生意就如同一个垂死的病人,不论老板和我如何满世界的派单,满巷子的吆喝,甚至从大优惠到大放血,依然只剩一丝游离的气丝,似断非断的残喘。只是我们三人的情谊却似乎又加深了几层,仿佛冬眠时互相依偎的哺乳动物,借着彼此的一丝余热巴望春天,有事没事就凑成一团来抽烟。烟抽完了,又不得闲钱来买,只好忍痛把去年不幸买到的假烟也抠出来充数,又呛又臭,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死猪也是猪,假烟也是烟。大家抽一口,骂一句,还号称是以毒攻毒,抽烟来戒烟。大厨也懒得再过问我出嫁的问题,算是认可了我这类女人也有苟存于世的理由,但逢我上课还起个大早给我炒炒干饭。老板逐渐看出我是个宁可不吃饭也要摆鲜花的伪小资,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于是去超市买完一天的货,也顺手给我抓一把康乃馨回来。人,尽管是少了一个,我们依旧没有气馁的意思,反而更懂得了天长地久的虚无飘渺,不禁珍惜起这不起眼的朝朝暮暮来。都说三角是最稳固的结构,果然是真的。



我和David依旧遵循着两点一线的古老结构,在华灯初上的星空下,穿梭于伦敦的东西两端。而我与这个城市之间那道不深不浅的沟壑,也每每在被他握住手的那一刹那,才有了被填平的轻松。他,有意无意间,连接着我和伦敦,架起一座传说中的东西方文化的桥梁。如果说长城餐馆是我的一个窝,那么David的家人则给了我可以休憩的第二个窝。窝里有他,有爸爸妈妈妹妹,有一只狗,一只猫,一只鹦鹉,一只蜥蜴,一只白兔,一缸子小金鱼,满院芬芳的花。他的房间,有半面墙是照片,夏天的沙滩海边,饮酒纵情狂欢,那是不愿过去也不会重来的holiday回忆。中间有一张是我,幽怨的坐在Loughborough的喷泉前,堆出来的一脸假笑,这假笑也酝酿得太久,竟有几分扭曲的意思。而他却以为极好,还引荐许多亲朋好友前来观摩。据说赞声一片。真够丢人。终于明白为什么东方恐龙勇敢的走出国门后一定更畅销,难怪前有古人,后有来者。



有一回我斗胆问他,何苦挂这一墙的照片,藏在相册中不是更显尊贵典雅。他则很当回事的告诉我,自己的前三十年过得并不算快乐,有时甚至苦闷,苦闷时唯有这一墙的回忆偶尔会来温暖他。之后他补充道,如今我不再需要这些照片了。并不说原因,仿佛有意留待我去猜。我也懒得去猜,却忽然有几分莫名的伤心。我想我这一生的郁郁或许已经无可救药了,莫非在剩下的日子里,或许还能拯救另一个郁郁的灵魂,也算是积了点德也不枉来世间瞎混了一场。然而很快我又不禁怀疑起自己的大公无私是否果真到了这个份上,精神境界是否已经升华到这个层次。以我对自己常年的剖析来看,概率和走在马路上被雷劈中的概率差不多。更何况,一切试图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锦绣前程寄托于他人之手的所有行为,在我都是深恶痛绝的。那些叫嚣着要别人负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子,甚至要比那些不负责任的男人更可恶些。一个人堪负一个心灵已经足够疲惫,哪堪背负上许多个,除非他是受虐狂,或是已堪负不起自己的心灵,以为别人的要轻便些,于是瞎张罗着要帮别人负担,最后搞个两败俱伤。



以我在传播学领域的深刻研究,人与人真正的沟通是不可能实现的。先不管说的内容是什么,仅仅语言这个玩意就靠不住,一门语言中的能指所指都整不清楚,稍微一换语气词助词又语气大变,更别提这世界上近百种已灭绝未灭绝的濒临灭绝的语种之间,更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于是我看见这世上的人们,在各自的真空里张牙舞爪,自己扯破了嗓门,对方却呆若木鸡,仿佛在看一场卓别林的无声电影。我甚至考虑以这个论题大胆尝试一番,彻底颠覆一下国际传播领域,然后斟酌再三,发现终究是不妥的。如果论证沟通不存在,传播学也无须再存在。自从鄙人学完了爪哇语,爪哇语不久便行将灭绝;若是鄙人刚学完传播学,传播学也毁之一旦,那鄙人岂不是要遗臭万年。



想到此处,心中的伤心也减去了几分。看一眼他,依旧是不忍。想换个轻松的话题,却一时智慧短路,只找了个上大号的借口,一个人坐在马桶上反思。我想起这许多日子,他陪我走过的或长或短的街道,穿过的或静或闹的巷子,议论过的或大或小的新闻,赶过的或挤或空的巴士,看过的或好或烂的电影……我试图记起我们的每一个笑容,每一句话语,甚至说话时候的细微表情,却只在脑海里浮现起两张苍白的脸,没有五官,没有表情,只光秃秃的立在脖子上。我忽然有种流泪的冲动,眼泪只涌到眼眶却已干涸。



我打开窗户,让冰凉的夜色透进来,然后回到他身边。这里是伦敦。伦敦有近千万人口,伦敦有四百个电影院,几十个博物院,美术馆,千万个大商场,无数的人家。我每天来往于伦敦的四面八方,听街上的车声,圣保罗堂的钟声,Big Ben的钟声,街头艺人的琴声。我知道我身处于最热闹繁华的伦敦,并且身边有一个随时可以依靠的肩膀,可我依然寂寞,依然黯然神伤。我知道,自己的爱情早已像是伦敦寒冬里的艳阳天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5Cent 发表于 2005-11-16 16:18

叹口气
楼主请继续,辛苦了。

Kaktus 发表于 2005-11-18 23:47

看了心里很阴沉啊。。。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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