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的爱情 发表于 2005-10-10 14:44

好了,帖子已经恢复了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27609&extra=page%3D1

为什么被删除??是那位tamsin斑竹删除的吗?应该出来说句话吧?你在Bierchenren没有做出任何违规的行为,只是不同意你的意见的情况下,随随便便公布别人的ip,然后又删除帖子逃避责任,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吗??




好了,帖子已经恢复了。

[ 本帖最后由 莉莉的爱情 于 2005-10-10 17:30 编辑 ]

pingzishui 发表于 2005-10-10 14:47

过分了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4:50

danke!

exinhessen 发表于 2005-10-10 14:53

原帖由 pingzishui 于 2005-10-10 15:47 发表
过分了
这个是说LZmm, 还是说删贴的?
我也正奇怪呢?也许是因为觉得为了找Babysitter最后变成那样很尴尬,可以理解,不过是不是可以先说明一下再删?不至于引起什么误会。

莉莉的爱情 发表于 2005-10-10 15:36

那位tamsin斑竹,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吗?

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05-10-10 15:58

帖子我已经转到回收站,目的是请大家不要继续争吵。
关于公布网友IP:在此之前,版主可以查看网友的IP地址,但我们确实没有明文规定版主不能公布网友的IP,不过经过本次事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我们取消了版主察看IP的权限。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06

原帖由 多客科技 于 2005-10-10 16:58 发表
帖子我已经转到回收站,目的是请大家不要继续争吵。
关于公布网友IP:在此之前,版主可以查看网友的IP地址,但我们确实没有明文规定版主不能公布网友的IP,不过经过本次事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我们取消了版 ...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你可以把帖子关闭吗!东西大家可以看看。

juventuser 发表于 2005-10-10 16:10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06 发表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你可以把帖子关闭吗!东西大家可以看看。

你这个要求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对吧管理员

莉莉的爱情 发表于 2005-10-10 16:15

嗬嗬,在意见簿里面有另外一位斑竹居然说是我挑起事端。我真是服了,这件事究竟是谁不肯就事论事?能怪到我头上来。我真服了!

exinhessen 发表于 2005-10-10 16:27

原帖由 juventuser 于 2005-10-10 17:10 发表


你这个要求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对吧管理员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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