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公示
作者:微信文章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miaR8ibMCww5LFrpj9An1oqibzaF1niaYbFXib3fE1bYKpBWb2AAID4Pc6lFLVAAO2enoQZrzL6co4M8zsunHkqzvVg/640?wx_fmt=other&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评选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优秀案例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外字〔2024〕619号)的规定,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共评选出预获优秀案例项目1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预获优秀案例项目
传真:010-62019615
邮箱:ip_support@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
2025年3月13日
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