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政策-关税
作者:微信文章(一)贸易政策措施的性质
1、保护性:保护本国的产业发展、居民利益和安全、生态环境。防止市场份额下降,生活水平下降,失业率上升等情况的发生。
2、收入性:国家财政收入来源。
3、波及性:表现为直接影响进出口商品,通过进出口商品传导机制间接影响该商品上下游生产结构乃至国家经济结构。
4、双边或多边性:国际贸易政策措施受限制与反限制的制约
5、报复与反报复性
6、交叉性,复合性与可变动性
7、对经济的扭曲性
8、对经济的调节性
(二)关税壁垒
1、定义: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海关代表国家并依据本国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赋。
2、特征:
(1)透明性:关税一经公布,各主体都获悉税率,征收关税时,税率不得改动。
(2)稳定性:关税制度调整走法律程序。·
(3)市场调节性:商品的内外价格保持自动联系。
(4)非歧视性:出口商只要缴纳相应关税就可以自由出口商品。
(5)保证国家利益: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
3、分类
(1)按征收目的
财政关税:增加政府收入为目的,特点是税率低。
保护关税: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产业发展为目的,特点是税率高。
(2)按差别待遇
进口附加税:征收进口税后,额外加收的关税,如反补贴或反倾销税,目的是应对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
(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是进口附加税最常见的两种。反补贴税是指对直接或间接接受政府的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进口产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运输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都构成收反补贴税的条件,其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抵消出口国对该商品补贴所产生的鼓励作用。
反倾销税是指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商品的倾销行为,从而保护本国的市场和工业。)
差价税:本国生产商品的国内价格高于进口商品价格时,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的差价所征收的关税,是一种滑准税,目的是削弱进口商品竞争力。
特惠税:双边或多边协议下成员国承诺对部分商品的低税或免税待遇。
普惠制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争取的,具有非歧视性,非互惠性的关税优惠待遇,一般针对制成品或半制成品。
(3)按征收方法
从价税:商品进口总值×从价税率(使税赋合理稳定)
从量税:商品进口数量×从量税率(抑制低价商品进口)
复合税:从量税+从价税(可以保持税赋稳定却不受商品价格变化的影响)
选择税:同时制定从价税和从量税,具体征收时按情况选择(可以利用两种税各自的优点)
滑准税:高价商品实施低价税率,低价商品实施高价税率(维持国内价格稳定)
(4)按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
名义关税:某种进口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根据海关税则所征收的关税税率。一般来讲,名义关税税率越高,对本国同类产品的保护程度越高。
有效关税:又称为实际关税,即某一行业的每单位产品的增值部分的从价税率,其税率表示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
E=(T-at)/(1-a)=(V’-V)/ V
E有效关税率
T进口的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
V不含关税时该产业的最终产品增值额
V’包含关税时该行业国内加工增值额
t进口原材料或中间商品的名义税率
a进口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重
启示:
(1)制定关税率必须遵循这样一条规律:加工程度越高,关税税率也随之提高,即原料关税率要低,制成品关税率要高。
(2)发展中国家应用此理论存在着两难问题:一方面对最终产品征收高关税,而对原料或中间产品不征税,就会形成国内对最终产品的高保护,导致大量进口中间产品或原料不能促使中间产品或原料的替代;另一方面若对原料或中间产品进口征税,生产产品的成本上升,不能与进口原装产品竞争。
(3)一般有效关税的保护方式:对原料进口低税甚至免税;对中间投入品一般按照加工程度递增;对最终产品的税率较高。
名义税率T与实际税率E之间的关系:
(1)E能更好指明资源流向的指标;
(2)对E的数量分析,可找到E与T的变化特征;
(3)当T下降时,只要成品关税下降幅度低于全部投入品的平均下降幅度,则实际税率会随着名义税率的下降而上升。
4、关税减让的三种方式
所谓关税减让,是指变高保护率为低保护率,变全面保护为差别保护的过程,具体来讲,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削减关税并约束减让后的税率;二是约束现行的关税水平;三是上限约束税率,即将关税约束在高于现行税率的某一个特定水平;四是约束低关税或零关税。
(1)产品对产品谈判方式
(2)线性程序方式
直线减让方式:Y=1.5X+50%;X为原税率
协调关税公式:税率越高,减让越多,只适用于工业品,分4次进行关税减让
瑞士公式:Z=AX/(A+X);X为原税率;Z为减让后的新税率;A为系数,一般是14%
(3)部门减让方式:旨在将选定的产品部门的关税约束在某一水平。
(产品和部门两种方式是主要的减让方式,产品针对个别产品,部门针对大众产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