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掌握!美国对不同中国商品关税的计算公式
作者:微信文章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关税政策复杂多变,涉及多种类型的加征关税。以下是美国对不同中国商品的关税计算公式及适用范围:
通用公式
最终关税 = 基础税率(MFN税率) + 301关税(如果在清单内) + 232关税(如果在清单内) + 双反税(如果有) + 芬太尼关税(20%) + 对等关税(10%)
不同类别的商品
232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25%(232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适用范围:涵盖钢铁、铝制品、汽车零部件等关键工业产品。
301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7.5%至25%(301关税) + 10%(对等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适用范围:涵盖半导体、机械设备、纺织品等广泛品类。
同时在301与232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7.5%至25%(301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 25%(232关税)
适用范围:部分钢铁制品或汽车零部件可能同时适用多重关税。
不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10%(对等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适用范围:未被列入301或232清单的商品。
价值800美元及以下小包裹
加征关税:120%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100美元的从量关税。从6月1日起,从量关税将升至200美元。
特殊情况
含有美国成分的产品
如果该产品的“美国成分”占该进口商品海关报关总价的20%及以上,则“美国成分”不加征对等关税,只对“非美国成分”加征对等关税。
双反税
针对特定产品,还设有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这类额外的惩罚性“双反税”,其税率根据商品具体情况及调查结果确定,例如光伏产品的双反税税率高达254%。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具体情况,查询最新的关税政策和税率,以准确计算关税成本。
推荐阅读
下方查看历史文章
招募 | 2025 大阪世博会:开启日本科技与制造深度探索之旅招募 | 东欧考察席位有限!企业出海如何精准入局?招募 | 东盟枢纽之门:印尼&马来商务考察战略指南招募|俄罗斯市场敲门砖:莫斯科、圣彼得堡商务考察指南招募|中亚双引擎:解构哈乌两国的市场机会与政策红利
瓴航出海是一家为中资企业出海做深度产业研究和产业落地服务的机构,以“一带一路”政策指引为背景,整合全球产业资源,提升海外投资能力,加速搭建产业发展平台,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提升,成为新时代国际化企业。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业务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