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一带一路”,看这些法院怎么做
作者:微信文章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一带一路”已经成为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最大规模的国际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安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定位,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合肥法院
合肥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中欧班列的重要站点。随着国际化进程加速,相关跨境运输企业涉诉案件与日俱增。
2021年1月28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挂牌成立,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安徽设立的首家调解室。2022年9月初,庐阳法院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驻庐阳法院调解室成功调解化解一起涉跨境电商业务的货运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联运公司系专业从事铁路运输的代理公司,被告某供应链公司系跨境电商,双方的合作涉及中欧、中亚和中俄跨境铁路运输。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运输合作等问题产生争议诉至庐阳法院。庐阳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分流至“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驻庐阳区法院调解室进行特约调解,并安排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全程跟踪指导调解工作。经过3个月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双方诉争,握手言和。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驻庐阳法院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货运纠纷案件
在另一起涉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业务的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系主要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公司,自2021年5月起委托原告代理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业务。原告自接受委托后,根据被告的委托为其出口货物办理了报关、订舱等业务,并将相关货物通过中欧班列运输送至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业务完成后,被告却未按期支付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故原告诉至庐阳法院。因案件账目较为复杂,为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承办法官在向被告公司告知法律后果后,通知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经过双方举证、质证及充分辩论后,庐阳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2022年9月2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正式挂牌,管辖区域占安徽自贸区合肥片区总面积94.3%。挂牌以来,自贸区法庭新收案件9072件,结案8199件。2023年上半年,自贸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3M口罩引发千万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事纠纷案件。2021年初,操某某从某国际(香港)公司处购买了一批3M口罩。操某某付款后,双方因某国际公司无法供货发生纠纷,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和返还货款。本案系涉港商事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依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另一方面及时阅卷,了解双方诉求,指导当事人完善证据形式要件。考虑到内地和涉港当事人实际,承办法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步开庭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款项金额、兑换汇率、偿还期限、每期偿还本金、逾期利率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法官收到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蚌埠法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努力营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和环境,护航自贸区企业发展。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访企业
在审理注册地位于香港地区的原告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蚌埠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中,自贸区法庭法官一方面积极为原告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让其真实感受到内地的司法温度,另一方面积极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让其真实接受到平等的司法力度。审理期间,为更好实现原告查阅账目的诉讼目的,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就已经达成共识的内容先行安排原告进入被告查阅账目,达到了原告在诉讼期间及时实现部分诉讼目的的良好效果。对于双方有分歧的部分,法官也依法及时快速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通过该案的审理,不仅实现了香港地区当事人在内地享受到同等的公司法律所规范的权益,也展现了禹会区法院在落实“一带一路”司法平等保护内外当事人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包括香港地区当事人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充分赞许。芜湖法院
2023年3月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来自宣城市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芜湖两级法院,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详细了解法庭运行情况、审理案件情况2023年4月,广东省一家供应商起诉辖区内某公司,认为其在正规授权途径销售货物,货物后续流向属于其不可控范围,要求该公司退回跨区域销售罚扣款245000元并承担资金暂用损失。自贸区法庭受理后,经过细致认真调查,敏锐意识到,虽然判决能快速结案,但该公司并非原告一家供应商,该案案情对其他供应商管理存在一定的示范效应。为保障辖区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合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告代理人及原告公司负责人,向双方解释调解的益处,并给予双方一定的考虑时间,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2023年5月,自贸区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及时开展调解,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2天,且协议签订当日就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为涉诉企业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双方企业负责人都表示,“没想到通过诉讼能这么快解决我们双方的争议,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目前,以自贸区管委会为平台依托,自贸区法庭正在积极推进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国际商事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建立长效联络会议机制、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化解决机制等为抓手,力求建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化”争端解决中心,努力实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良好效果。
供稿:中国审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封面来自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编辑: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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