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炜 | 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作者:微信文章摘要: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通过赋能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成为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本报告在系统梳理上海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影响力的基础上,总结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机制。对2015~2022年148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居民收入、资本积累和对中国出口总额显著提升。当前,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缺乏统一的服务平台、人才交流与合作存在障碍、缺少统一的数据要素流动和管理政策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效果,应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平台服务体系、完善人才互动交流体系、签署数据要素合作协议。关键词:“一带一路”建设数据赋能上海丝路电商
作者:惠炜,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
一、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数据赋能的内涵新质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当前新技术条件下最先进的生产力。对新质生产力的认识是在经济全球化逐步深化、调整、发展的背景下总结归纳而来的。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它们彼此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劳动力是这一系统的主体,通过自身的劳动和智慧与劳动工具紧密相连,并作用于劳动对象,形成与人们日常需求密切相关的目标物。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意味着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均得到相应的进阶发展,并赋予其传统生产力系统中所不具备的崭新特性。由传统生产力向新质生产力的跃升,不仅是技术和工具上的更新换代,更是整体生产力系统要素性质的变化。新质生产力,要求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科学技术等都有新的拓展和新的进展,实现新的飞跃。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是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边际成本递减和边际收益递增、无限复用等特征,使得新质生产力有别于原有的生产力质变特征。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参与生产,直接引发生产要素质的变革,并导致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变化,最终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在劳动对象方面,数据要素成为新的劳动对象,同时数据要素能够有效推动劳动对象范围扩大。此外,数据要素还能有效赋能劳动者、劳动资料。(一)数据赋能劳动者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主动、最活跃、最具有能动性的因素,也是生产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和产生价值增值的唯一必要因素。在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数据会成为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要素,数字化工具的运用会成为常态,数字驱动生产的趋势要求劳动者提升数字化素养。劳动者的技能正经历革新,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传统生产力背景下有所不同。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劳动者技能革新更强调掌握符合数字化时代的工作要求、与数字生产力相匹配的专业技能。与此同时,数据能够赋能新质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培育,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机制。第一,数据要素催生新就业形态。数据要素形成的数字平台本身的建立直接创造了一定的就业需求,为高素质劳动者提供了新的就业方向,如数据平台的工程师等,将直接拉动与数据平台有直接雇佣关系的劳动者的需求。此外,数字平台催生零工就业形态。一方面,快递、外卖等的出现不仅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甚至成了当下的就业蓄水池,快递员、外卖员等也被称为新型自由劳动者。另一方面,互联网用户浏览、使用互联网的记录创造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是数据要素的主要创造者,同时催生短视频等就业新形态。劳动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制作、发布内容获得收入。第二,数据赋能劳动力资源配置。数字经济时代存在结构性就业问题。一方面,当前我国数字经济的劳动力缺口还很大,特别是掌握一定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低技能岗位存在被数字技术替代的风险。数据要素的快速积累能够促进市场有效信息的快速积累和传播,重新优化组合劳动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传统劳动力市场中供需不匹配的资源盲区和结构失衡问题。(二)数据赋能劳动资料当前传统生产要素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数字化变革,劳动资料也正在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具体包括以下机制。第一,数字技术推动劳动资料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通用技术,使得劳动资料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不仅取代了人的体力劳动,甚至取代了一部分简单的脑力劳动,呈现越来越明显的数字化特征。在数字经济之前,劳动资料只是劳动力体力的延伸和强化。比如,在农耕时代,劳动工具大多依靠人力;在蒸汽时代,蒸汽机的发明和普遍使用使得劳动资料主要以蒸汽为动力;在电力时代,大型机械设备等劳动资料主要依靠电力驱动。无论是蒸汽时代还是电力时代,虽然通用技术有所进步,但劳动资料依然离不开劳动力的控制,要在劳动者的操控下进行。但是,当数字技术深度扩散并成为通用技术之后,劳动资料不再是简单的劳动力的延伸,而是发生了根本性改变,逐渐取代人的部分复杂劳动,完成了对劳动资料赋能。第二,数字基础设施提供保障。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在生产力要素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劳动工具的升级依靠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支持,其重要作用和关键性影响将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显现。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推动“5G”城市建设,在多个城市建立大数据中心、5G基站等数字化基础设施。以“宽带中国”政策为例,国家自2014年以来,连续3年陆续将100多个城市纳入“宽带中国”试点城市,为中国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助力了数字化与各产业的深度融合。二、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机制自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建设历经十余年,已取得显著成效。面对当前动荡的外部环境和新一轮技术革命等关键时点的历史性交汇,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的提出为当前阶段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关键引领。新质生产力所代表的颠覆性技术、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参与生产。数据赋能作用不仅能够有效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还能够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促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下简称“共建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各国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从而促进共建国家合作共赢。上海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数据中心、人才中心,数据要素能够与人才形成互补关系,提高数字技术研发效率,即数据赋能劳动者,促进数字技术研发推广。数据赋能劳动资料包含两层内涵:一是促进新的数字技术相关劳动资料的推广应用;二是促进已有劳动资料优化组合。两种机制不但有利于促进产业内劳动资料的优化组合,也有利于促进共建国家产业在国家间进行优化组合。产业布局优化升级还体现为跨境交易成本的下降。此外,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有利于追溯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保障“一带一路”的安全建设。(一)上海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地位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23)》,上海在全球30个大城市中数字经济竞争力排名前十,显示了其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上海发展数字经济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制度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以及影响力五个方面。在制度优势方面,上海历来高度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布局,包括数字新产业、数据新要素、数字新基建、智能新终端等重点领域的加速发展。2023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全力推进数据资源全球化配置、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数据生态全方位营造,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配置枢纽节点和数据要素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已出台《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开展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专项补贴的通知》等文件,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政策红利,结合开设新型数据交易所、建设国际数据港等工作,探索新的制度突破。在资金优势方面,上海作为我国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积极配置全球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有利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2022年11月4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数商”发展。在技术优势方面,上海发展数字经济有显著的技术优势。第一,上海信息基础设施完善,构建了以5G宏站、微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为载体的5G全域深度覆盖。上海率先建成“双千兆宽带城市”,正在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的上海枢纽节点,试点打造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公共算力服务平台,获批建设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持续推动国际海光缆建设扩容等。第二,上海数据开放利用和数据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已形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2016年,上海获批国家大数据示范综合试验区建设。2020年,上海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达2300亿元,同比增长16.1%,核心企业突破1000家,技术型企业超300家,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数据流通总量超过百亿条。上海公共数据开放综合排名全国领先,累计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5400余项,形成普惠金融等10多个标杆应用,如金融机构依托自身海量数据与工商、税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普惠金融贷款累计投放逾1000亿元,不良贷款率从7%下降到1%以内。2023年,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38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共348家,产业人才共25万人,集聚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浦东新区)、全国首个大模型专业孵化和加速载体(模速空间),已形成从核心芯片、算法平台、智能终端产品到行业应用的全产业链格局。第三,上海超大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为经济、生活、治理等各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例如,在人工智能高地建设方面,上海已经累计开放3批共计58个应用场景;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方面,上海落地多个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在白名单钱包数、客户数、交易量等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第四,上海在数字经济领域具备创新引领优势。上海已建和在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达14个。在集成电路领域,上海是国内产业链最全、集聚度最高、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地区,2020年产值超2000亿元,占全国的21%。在科技金融领域,上海科创中心与金融中心建设相得益彰,吸引培育了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与企业。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有37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企业市值居全国第一。在人才优势方面,上海作为全球数字人才流动网络的重要节点,对高水平数字人才的吸引力尤为突出。2021年,上海人才资源总量超过675万人。上海在“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评选中已经连续8年排名全国第一。2024年上海《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上海将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实施全球杰出人才优享服务,推进人才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改革。与此同时,上海人才资源优势不断转化为创新优势。上海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数量在全国占比已经连续20年保持在10%以上,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获奖数量占全国比重为67%,一等奖获奖数量占比为32%。近年来,上海科学家在《自然》《科学》《细胞》三大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占全国总数超过25%,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强劲的动力。在影响力方面,上海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具有影响力优势。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23)》的评估,上海在全球30个大城市中数字经济竞争力排名上升,与纽约、伦敦等欧美发达国家的中心城市一同位列前十,体现了上海在数字产业、数字创新方面的实力。同时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以及国内大循环的“动力源”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链接点”,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了区域资源配置效率和全球资源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其在国内外经济中的影响力。上海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国际大都市,为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和影响力,其具有全国最大最先进的工业体系和世界吞吐量第一的航运业,以及发达的金融业等优势产业,为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对全国乃至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二)数字经济背景下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机制数字技术、数字治理、数字合作是实现数据赋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机制。数字合作的理念是上海与共建国家展开数字交流、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共同体的关键。其中,上海数字技术的发展成果为其提供了先决条件,能够有效促进上海与共建国家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合作应用,促进跨境的互联互通,使信息、数据迅速流通。数字合作有助于共建国家形成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第一,以前沿数字技术赋能“一带一路”数字化、科技化。借助完备的数字技术设施条件,上海可以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提供跨地域的数据共享平台、跨国数据传输和实时交流平台。此外,数字经贸和数字金融等服务的出现突破了地域对传统贸易的限制,并进一步刺激了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和应用。此外,借助在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的优势地位,上海在新质生产力培育过程中所取得的技术突破和价值链分工攀升成效,可以通过“一带一路”合作在共建国家中产生正向外溢效应,增加“一带一路”项目合作的技术含量。第二,助推共建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共建国家之间实现“五通”的关键基础,对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数字合作关系有重要的作用。部分国家的互联网普及率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处在较低水平,很多传统企业缺乏数字技术的支持,数字金融工具的应用较少。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合作是在数据赋能的背景下展开的。数字技术也推动了共建国家电子商务、数据交易等平台的建设,为数据要素参与生产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也为共建国家之间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开展数字贸易提供了平台。“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也促进了共建国家扩大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从而有助于提升共建国家的网络接入能力和互联网普及率。第三,以要素互补带动共建国家产业转型。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已初步形成数字经济发展优势,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工资上涨导致由人口红利带来的成本优势下降、创新需求不断提升等情况。同时,共建国家中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因此,借助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以上海数字经济发展为引领,通过与共建国家进行优势互补,综合利用不同国家的劳动力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数字经济优势,可以有效促进共建国家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第四,以数字平台建设降低贸易成本。数字技术的赋能改变了传统的跨境贸易形式。具体来讲,数字经济通过降低信息搜寻成本、沟通交流成本、物流运输成本等降低了跨境贸易的成本。首先,出口国可以利用数字交易平台便捷高效地获取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并通过消费平台对其进行精准推送和宣传,提高了信息搜寻效率,出口国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大范围内消费者的产品需求信息。其次,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使贸易双方可以直接签订数字化合约,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数字化沟通,降低跨境电商出口的沟通成本并有效降低传统贸易中的时间成本,提高沟通效率。最后,数字经济发展降低了物流运输成本。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推动了物流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运输线路、人力资源等精准配备,提高了物流管理水平和物流运输效率。(三)数据赋能“一带一路”建设成效分析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了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丝路电商”的概念。2023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印发,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前文系统总结了上海借助数据赋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势地位,本部分重点分析“丝路电商”建设的经济发展成效。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与30个国家签署了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可利用双重差分法来考察“丝路电商”建设的经济影响。本报告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共建国家名单和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名单,设置处理组和控制组。受数据限制,本报告将23个国家设定为处理组,将其余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但尚未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设定为控制组。考虑到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分不同年份签署,本报告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对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经济效应进行评估。具体的模型设定见公式:
本部分的研究样本为2015~2022年148个共建国家的面板数据。样本变量数据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和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数(World Development Index,WDI)数据库。被解释变量为一系列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居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美元)、资本积累(资本形成净总额占GDP比重)(%)、对外贸易(对中国出口额、从中国进口额)(百万美元)。解释变量为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发布的公告,本报告对国家进行赋值。具体地,将某一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当年及之后各年赋值为1,否则为0。由于签署当年的影响受具体签署月份的影响,因此本部分将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下一年作为政策实施年份。为了控制其他潜在影响的干扰,本部分还纳入了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人口数量,以年中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值衡量;移动电话普及程度,以每百人移动蜂窝网络订阅数量衡量;外商直接投资,以外商直接投资与GDP之比衡量;对外贸易程度,以商品贸易占GDP比重衡量;产业结构,以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衡量;价格水平,以通货膨胀率衡量。基于以上实证分析模型和变量选取结果,“丝路电商”建设经济发展效应的基准回归结果见表1。
其中,第(1)列和第(2)列是“丝路电商”建设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第(2)列是在第(1)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从第(1)列和第(2)列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以居民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时,“丝路电商”建设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表明“丝路电商”建设显著提高了居民收入。平均而言,相比其他国家,参与“丝路电商”建设的共建国家在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人均国民收入提高513.59美元。第(3)列和第(4)列以资本积累为被解释变量。第(4)列在第(3)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从第(3)列和第(4)列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以资本积累为被解释变量时,“丝路电商”建设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表明“丝路电商”建设显著促进了资本积累。平均而言,相比其他国家,参与“丝路电商”建设的共建国家在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资本形成净总额占GDP比重平均提高了2.43个百分点。第(5)列和第(6)列以对外贸易为被解释变量。第(6)列在第(5)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从第(5)列和第(6)列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以对中国出口额为被解释变量时,“丝路电商”建设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表明“丝路电商”建设显著提高了参与“丝路电商”建设的共建国家对中国的出口额。第(6)列回归结果显示,相比其他国家,参与“丝路电商”建设的共建国家在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对中国出口额平均提升229314.6百万美元。第(7)列和第(8)列以从中国进口额为被解释变量。第(8)列在第(7)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从第(7)列和第(8)列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加入控制变量后,以从中国进口额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不显著,表明“丝路电商”建设并未显著提高参与“丝路电商”建设的共建国家从中国进口额。由以上分析可见,参与“丝路电商”建设能够促进资本积累,扩大出口规模尤其是对中国的出口规模,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三、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阻碍(一)缺乏统一的服务平台作为生产要素,数据成为获取资源和提高竞争力的新型战略性资源。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浩瀚的数据海洋就如同工业社会的石油资源,蕴含着巨大生产力和商机,谁掌握了大数据技术,谁就掌握了发展的资源和主动权。”国际数据公司(IDC)2017年大数据白皮书预测,到2025年,全球大数据规模将增长到2016年的10倍至163ZB。平台的可获得性推动知识、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国家政府和私营部门都积极开发和运营多个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数据共享和合作。目前,共建国家基本建立了国家官方数据平台,这些官方数据平台提供国家的经济、就业、人口、贸易等方面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也提供了大量的经济、社会和人口统计数据。除国家统计局外,中国建立了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平台(China Government Open Data)、国家地球系统科学数据中心(National Earth System Science Data Center)等数据服务平台。上海市于2022年6月成立上海市“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旨在为上海市企业提供投资贸易双向对接、市场信息、企业培训、商事法律、海外响应、金融及专业服务业对接、重大活动支持和政企桥梁等综合服务,着重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走出去”服务。尽管共建国家基本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平台或服务平台,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在数据一致性、可操作性、数据可靠性,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第一,数据一致性方面。由于语言和文化差异,各国通常提供英语和多语言版本数据报告、统计指标或调查结果等,可能会造成理解偏差。此外,数据的平台建设、描述、解释和使用也可能因文化和语言差异而产生误解。例如,由于政府和文化差异,全球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二,由于数据标准和格式不统一,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数据标准和格式,数据在跨国合作中的互操作性受到限制。这可能使数据集成和分析变得更加困难。第三,数据质量和可靠性较低。不同国家的数据质量和可靠性存在差异,这可能会降低数据的可信度和可用性。此外,缺乏标准化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可能导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第四,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影响数据共享。由于数据要素已演变成具有重要意义的产权载体,基于数据主权保护意识,部分国家担心数据泄露或滥用,纷纷采取立法或多边协作来实现自身的数据主权维护,对数据的流动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影响统一数据平台的建设。第五,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资金、政策等问题,基础设施不足,包括网络和数据存储设施不足,这可能会限制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第六,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可能存在关于数据交换、共享的法律限制和监管要求。缺乏统一的制度框架可能会增加数据合作风险。第七,数字平台和数字系统不兼容。共建国家之间存在不同的操作技术和规范标准,比如,不同国家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数据格式和通信协议、不同国家对同一领域的技术标准会有不同的要求,这就导致数据之间的交换成本增加,数据共享存在障碍。(二)人才交流与合作存在障碍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不仅是教育对外开放的现实要求,也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上海在促进共建国家人才交流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设立“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等人才交流项目。2017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国际合作项目,重点资助共建国家及与上海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青年科学家,前往上海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2022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征集“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及孵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为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上海的科技创新力量。目前,共建国家正在积极推进人才交流合作政策,但是在交流和合作方面仍处于初期阶段。首先,普通护照互免签证范围较小。截至2023年12月5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卡塔尔、马尔代夫、亚美尼亚5个亚洲共建国家普通护照互免签证;截至2024年1月31日,中国与9个欧洲、美洲的共建国家普通护照互免签证,其中欧洲有4个,美洲有5个,分别占比12.2%和18.8%。其次,共建国家的文化差异、语言差异可能会成为国际人才交流和合作的障碍,影响人才的适应和沟通。缺乏统一的签证和移民政策,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存在差异,可能会增加人才交流和合作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此外,一些国家可能存在人才流失问题,即优秀的人才离开该国而去他国工作或学习,这可能会影响该国的人才储备和创新能力。最后,在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方面,还可能存在技术转移不平衡的情况,即一些国家在技术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难以获得同等的技术收益。(三)缺少统一的数据要素流动和管理政策目前,大多数共建国家加强了数据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和监管。对于个人信息和数据跨境流动,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标准。关于数据要素跨境流动,中国要求个人敏感信息的跨境传输必须经过政府批准或符合特定条件。印度的数据管理政策主要由《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和《信息技术(数据安全)规则》等法律法规构成。对数据的跨境流动,印度要求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数据在跨境传输时需获得授权或满足特定条件。俄罗斯通过《个人数据法》等法律保护个人数据,要求在数据处理和传输过程中遵守严格的规定,要求境外公司在处理俄罗斯公民数据时必须遵守俄罗斯法律,并通过审查和许可程序。2022年正式注册成立的上海数据交易所具有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的特征,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合规安全的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体系,并于2023年成立数据交易国际板,为共建国家构建统一的数据要素交流和管理平台提供基础。共建国家之间的数字治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尚未建立统一的数字空间治理机制。此外,数据权属界定不明晰、数据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交易规则不统一可能会阻碍数据要素流通,不利于数据交易和数字合作。四、数据赋能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对策建议(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是关键的支撑系统。数字基础设施并不仅指与数据收集、储存和处理相关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也是将数据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向全社会开放,个人或者组织机构均可以依法合规地申请使用的基础系统。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因此,建设和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是克服“一带一路”建设数据合作和发展过程中的阻碍的必要环节。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应用水平存在明显差异,这一差异不仅反映在数字基础设施使用者数量的多少或可接入性的高低上,也反映在使用的质量上。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首先,上海可借助自身在5G建设、算力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已有优势和建设经验,协助共建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建立专项基金为欠发达的共建国家提供无偿援助或低息资助,推动各国数字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同时,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建设,采用先进的加密和防护技术,防范数据泄露风险。(二)构建统一的平台服务体系统一的数字平台服务体系对深化共建国家之间的合作、促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至关重要。上海可借助已有的“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和上海数据交易所,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数字平台服务体系。第一,积极推动“数字+五通”,即通过数据要素共享和数字经济合作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最终促进各国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确保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和兼容性,从而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建立数字化服务系统。数字化服务系统可以有效整合共建国家间的经济资源和环境信息,为跨国合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第三,加强平台安全保护机制建设,确保数字平台服务系统的安全,包括对数据进行加密、访问控制和风险评估等,以确保用户信息和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安全机制,才能有效应对数字平台可能面临的各种安全挑战,确保数字化合作和交流的顺利进行,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第四,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制定并遵守统一的法律框架,明确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降低数据合作的法律风险。(三)完善人才互动交流体系促进人才跨境流动和合作,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对于外语类人才结构单一、文化差异、签证政策不统一、人才流失和技术转移不平衡等问题,上海可在已有“一带一路”人才交流项目和科研合作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才互动交流体系,为人才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第一,推动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尤其是高级翻译人才和复合型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包括各类人才信息、招聘信息、项目需求信息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快速、精准的匹配服务,促进人才的跨境流动和互动。推进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要求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改革教育体系,引入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视野,提高外语类人才的综合素质。第二,加强文化交流,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文化交流机制,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通过人才互访、联合培养、文化交流、国际会议、交流项目等方式,增进各国人才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人才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技术和经验的分享。第三,试点签证新政策,建立统一的签证政策框架,减少人才交流和合作的障碍。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协议,简化签证申请流程,为人才提供更便利的出入境条件。(四)签署数据要素合作协议签署数据要素合作协议,可以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缺少统一的数据要素流动和管理制度的问题,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和支持。基于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基础,以及上海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制度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影响力,上海可与相关共建国家签署可行的数据要素合作协议,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合力,打造多边合作的统一的管理平台,建立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有效和合法流动。完善合作机制和监管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数据流动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本文参考文献和注释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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