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发表于 2005-12-4 21:30
原帖由 titata 于 2005-12-4 20:25 发表
楼主转帖要注明哈。
我也很喜欢这篇爱情散文的:)
ok......
:lol::lol::lol:
雪热
发表于 2005-12-5 11:09
走着。zt
这不注着是转载的吗?
violett12
发表于 2005-12-5 13:29
看来被爱情折磨的人还真不少。真是幸福的爱情都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不幸啊。
紫色芋头卷
发表于 2006-1-2 13:16
只有走着,才能看到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