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steps 发表于 2005-12-18 13:03

至于么, 为个贱人那么大动肝火的.

狗哈八半天没准还能得点残渣剩饭做赏伺呢.
贱人的铁杆粉丝, 那么忠心耿耿, 换来的不也只是不文明, 不如美国粉丝的评价.
大家多同情一下吧, 别互相拍了.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5-12-18 14:04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5-12-18 13:03 发表
至于么, 为个贱人那么大动肝火的.
谁动肝火了,那么不识逗,有来有往,两边都没吃亏,多好的娱乐项目呀。:lol: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5-12-18 13:03 发表
狗哈八半天没准还能得点残渣剩饭做赏伺呢.
贱人的铁杆粉丝, 那么忠心耿耿, 换来的不也只是不文明, 不如美国粉丝的评价.
大家多同情一下吧, 别互相拍了.

还是做版主的文明,这比喻打的真有水平。自己明明也拍了一砖,狗都出来了,我刚想把砖头扔回去
发现版主最后倡议大家别互相拍,让我不好下手了,高,真高, 真是我们小兵学习的榜样。

不知您说谁是“贱人的铁杆粉丝”,昨天我是比较活跃的,难免觉得你是在指我,我还真不喜欢这人
你说她是贱人我没有异议,我折腾了半天都是从她演这部片子算不算卖国引发的。

我听政府的,政府没发话呢,国家文化部门也要引进,我跟政府保持一致,您说应该吗?:cool: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5-12-18 14:11

真正的fans已经不敢或者不愿意露头了,只有我这个 “练杠的” 在吸引诸位的火力,哈哈。

倒章的,见有人出头,拍的不亦乐乎。
挺章的,我在这里一顿搅和他们一定也高兴。
大家高兴,我也高兴。:)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18 14:20

原帖由 twosteps 于 2005-12-18 13:03 发表
贱人的铁杆粉丝, 那么忠心耿耿, 换来的不也只是不文明, 不如美国粉丝的评价.

这也是我至今不解的一点    只能理解为无怨无悔的爱了;)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18 14:25

原帖由 溜溜达达 于 2005-12-18 14:04 发表

我听政府的,政府没发话呢,国家文化部门也要引进,我跟政府保持一致,您说应该吗?
真是个好同志啊   对最高指示一概服从:lol:

可能溜达的独立思考能力一般?:lol:

也别动不动就斑竹斑竹的   斑竹又不是劳模也不拿奖金有那么崇高吗?出了自个儿的地盘比老百姓还受气:mad: 不对   在自个儿的地盘上也受气:(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5-12-18 14:37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2-18 14:25 发表

真是个好同志啊   对最高指示一概服从:lol:

可能溜达的独立思考能力一般?:lol:

也别动不动就斑竹斑竹的   斑竹又不是劳模也不拿奖金有那么崇高吗?出了自个儿的地盘比老百姓还受气:mad: 不对   在自个儿 ...

可能什么呀,这个事情上跟政府保持一致和独立思考能力一般 没有因果联系。
我是独立思考,跟最高指示经常不一致,我很郁闷,今天找到一个一致的,
我当然要理直气壮一些,:lol:   

有的版主受气,可是有的版主也厉害呀,hu版主是好欺负的吗?
还有楼上的那位,把“狗”都说出来了,有人拍她吗?她出来拍谁呀?
他(她)要不是版主,我还不那么客气呢。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18 14:47

原帖由 溜溜达达 于 2005-12-18 14:37 发表


可能什么呀,这个事情上跟政府保持一致和独立思考能力一般 没有因果联系。
我是独立思考,跟最高指示经常不一致,我很郁闷,今天找到一个一致的,
我当然要理直气壮一些,:lol:   

有的版主受气,可是有 ...
你的原话是:“我听政府的,政府没发话呢,国家文化部门也要引进,我跟政府保持一致,您说应该吗? ”——你自己说了“听”政府的   这是政府的决定不是你的决定不是吗?你就算跟政府保持一致   也不见得是一件“应该”的事   对吧?那换句话说我不同意政府的这个决定   就不“应该”了?

你爱和谁拍都没关系   大家本来就只是网友   网上互拍是常事    你非要不停的强调对方是斑竹而你不是   是不是有点故意恶心人?言下之意   斑竹是没有资格参加拍砖的   否则就是仗势欺人

可能我误解了你   还请你说明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5-12-18 15:03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2-18 14:47 发表

你的原话是:“我听政府的,政府没发话呢,国家文化部门也要引进,我跟政府保持一致,您说应该吗? ”——你自己说了“听”政府的   这是政府的决定不是你的决定不是吗?你就算跟政府保持一致   也不见得是一件“应该”的事   对吧?那换句话说我不同意政府的这个决定   就不“应该”了?


咬文嚼字了,呵呵,这个事情我的判断和政府一致。这件事情 “我听政府” ,这四个字被你抓住了,
好我承认,我说话没那么严谨。你厉害。:cool: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2-18 14:47 发表
你爱和谁拍都没关系   大家本来就只是网友   网上互拍是常事    你非要不停的强调对方是斑竹而你不是   是不是有点故意恶心人?言下之意   斑竹是没有资格参加拍砖的   否则就是仗势欺人

我没说版主没有资格拍砖,你自己也说版主没那么崇高,我觉得版主应该以身作则,
“狗哈八半天没准还能得点残渣剩饭做赏伺呢”   这是版主应该说的话吗? 如果这是自卫我可以理解,
本来都息事宁人了, 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我说过版主“仗势欺人” 了吗?我觉得版主既然作为这个虚拟社会的执法者,应该比普通网友有更高的标准
版主能怎么欺我呀,没那么严重,我也没那么脆弱,不是说了吗,我被封了都不去喊冤的。

小木匠 发表于 2005-12-18 15:07

最近流行斑竹封帖子,还流行斑竹火气大。

twosteps 发表于 2005-12-18 15:11

原帖由 溜溜达达 于 2005-12-18 14:04 发表

谁动肝火了,那么不识逗,有来有往,两边都没吃亏,多好的娱乐项目呀。:lol:



还是做版主的文明,这比喻打的真有水平。自己明明也拍了一砖,狗都出来了,我刚想把砖头扔回去
发现版主最后倡议大家别互相 ...
没说你, 知道你不是他的粉丝.
有关章的话题讨论过很多次了, 谁是她的粉丝, 大家心里都有数.:lol:
我拍她的转, 但我不拍网友的转, 我真的是很同情她的粉丝....觉得不值, 希望你别误会.
当然, 对于有些粉丝, 说就是喜欢她为了达到目的, 不择手段, 把男人玩于掌上, 用完就扔这点, 俺也只能汗颜.....
也许真就有人喜欢受虐呢, 拦也烂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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