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鱼爱上飞鸟 发表于 2006-1-30 10:25

转一个有用的帖——携狗入境最新规定

2006年1月28日
  东方网1月28日消息:记者昨日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随宠物传入我国,上海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尤其是携带宠物的检疫。从2月13日起,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须在指定的隔离检疫场统一实施隔离检疫。
  根据规定,每人每次入境限带1只宠物,宠物仅限于猫和狗。入境旅客须如实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健康证书、疫苗接种证书以及个人入境证明等相关文件。隐瞒申报者,将按照《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予以处理或处罚。

  宠物作为旅客分运行李入境的,旅客在提交上述证书和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海关签字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货运提单等,如货运提单上注明为“含有宠物的私人行李”的,视作旅客携带入境的宠物。否则将按进境活动物的有关检疫要求实施。

  对未能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相关文件的宠物,有关部门将予以截留,限其主人在7天内补齐相关证书和文件,逾期未补交的,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对超出规定携带限量和隐瞒申报的物主,截留其伴侣动物,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宠物在截留期间统一实施隔离检疫。

hoohoo 发表于 2006-1-30 10:42

上海这条路也不行了

大头的小胖 发表于 2006-1-30 11:24

扑杀处理!!!!!!!
:0

Sorpresa 发表于 2006-1-30 11:49

不会吧!!!上海也走不了了?

家里有点挤 发表于 2006-1-30 14:49

还有香港一条路

bwler 发表于 2006-1-30 15:28

噩耗传来....$不服$$不服$$不服$

大宝的二宝 发表于 2006-1-30 16:21

怎么是上海不行呢???

他只是说限其主人在7天内补齐相关证书和文件,逾期未补交的,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


以前也是这样的呀!

做主人的不给自己的动物办齐手续,就是自己害了小动物.

游鱼爱上飞鸟 发表于 2006-1-30 16:36

没有不行啊,只是更多限制了。应该还是不用隔离30天的吧。大家可以结合楼下皮皮虫同学的帖子来看,他在实际操作中呢。

就是“宠物作为旅客分运行李入境的,旅客在提交上述证书和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海关签字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货运提单等,如货运提单上注明为“含有宠物的私人行李”的,视作旅客携带入境的宠物。否则将按进境活动物的有关检疫要求实施。” 的文件精神还没吃透的说,有没有高手给我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解释一下??$蒙一把$

[ 本帖最后由 游鱼爱上飞鸟 于 2006-1-30 16:40 编辑 ]

hoohoo 发表于 2006-1-30 18:39

原帖由 游鱼爱上飞鸟 于 2006-1-30 10:25 发表
2006年1月28日
  东方网1月28日消息:记者昨日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随宠物传入我国,上海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尤其是携带宠物的检疫。从2月13日起,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须在指定的隔离检疫场统一实施隔离检疫。...

这不都说了吗,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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