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bernds对 live 回复的一些想法。
首先非常感谢,你终于在百忙之中回复我在"萍聚意见簿"的帖子,并且对此帖子的封锁表示理解。但是,我想对你在回复中说的话,告诉你我的想法。仅仅根据你的回复,就能明显看出,你并没有完全领会我写帖子的用意,甚至有误解。
我首先承认了我做法的错误,而且不仅仅是在这里以文字的形式(已经至少有一百多人读到。),而且在我的播客里以声音的形式也作了道歉。当然你统统没有接受,这一点我非常不理解。你当然可以说,道歉没用。那什么有用呢?人人都会做错事,首先是道歉,首先是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这一点都不做,那我的确是罪大恶极。而如果我道歉,你不接受,那就是你应该好好考虑,是否自己的行为妥当。
你不仅一次,口口声声说"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爱心、多一些中国心"(见你在2月7日刘晓庆大姐帖子的回复 ),但是我也想请你有这样的实际行动。但是看到对我的回复 "禁止乱发广告,没什么好说的,不存在宽容和理解的问题,而且我们现在也没有继续查封你新注册的ID。" 很难相信就是出自一个人。一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表达方式,很遗憾你选择的这一种,确是很不能让人欣赏的,很难把前后两句话想象成是一个人。
首先,我乱发了广告,行为的确缺德了一些,我承认。但是我想知道给你和这里社区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有多不好的影响,有多恶劣。我不是商业广告,纯粹的个人行为。这个最重要的区别你不见,反而说"没什么好说!"是不想说,不愿说,不能说,还是说不出口?我不知道,我也更不能理解。而且你说"不存在宽容和理解!" 我向反问的是,那什么事情能有宽容和理解呢?宽容和理解是看个人的心情决定还是说说就算,因人而异?!我劝你不要把自己个人因素这么强烈的也表现在工作当中,表现在广众面前。也许你自己不察觉什么,但是旁人会有自己的想法。
当然,你当然可以说,我就是这里的坛主,说白了就是老大。从你说的"而且我们现在也没有继续查封你新注册的ID"就不难看出。看来我是要谢谢你没有封我的新ID么?!我只能说,从最后这句话里,是表现出了真正的你。我不做任何评价,明白人都能悟到些什么。
我真地向不明白,怎么就这么难,你平心静气的和我对话。大家都是成年人, 应该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你说,你还在气头上,我也能理解,大不了再过两天,等你冷静了,大家总能心平气和的说话。可是你却说出上面的话,我肯定不能理解。
还有,你还说到大家多些中国心。殊不知,我办播客广播的用意难道不就是这样的么?不过是想给我们在德国的中国人有用自己声音说话的机会; 我发个人广告的行为不过是心急了一些,冲动了一些,能让大家尽快知道我们在的华人有华语播客广播的机会。难道就不能容的下你的一点点理解?
我肯定期待,你回复这个帖子。 我也不对奇怪,如果你真地把我新的ID:bernds2 查封。但是,如果随后出现了bernds3, 4, ... 也请你不要怨恨,我不是想和你对着干,而是等你真的冷静下来。
bernds
[ 本帖最后由 bernds2 于 2006-2-14 16:07 编辑 ] 如果进入一个国家而不守法律跟进入一个论坛不守版规有多大区别呢?楼主应该也看的到dolc的版规里都有不许乱发广告,违者封id这条的吧?我很怀疑你注册的时候是否阅读了那些该读的话。
个人看法。lz不妨考虑一下。 原帖由 bernds2 于 2006-2-13 19:39 发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终于在百忙之中回复我在"萍聚意见簿"的帖子,并且对此帖子的封锁表示理解。但是,我想对你在回复 ...
怎么又和偶联系起来了!!!!$抗议$$抗议$ 原帖由 芙蓉小姐 于 2006-2-13 19:51 发表
怎么又和偶联系起来了!!!!$抗议$$抗议$
因为你是dolc名人:P:P 事情过去就算了。大家都向前看。
LZ把播客的链接贴出来,我过去给你捧捧场。对播客很感兴趣的说。 原帖由 daniellwolfe 于 2006-2-13 19:51 发表
如果进入一个国家而不守法律跟进入一个论坛不守版规有多大区别呢?楼主应该也看的到dolc的版规里都有不许乱发广告,违者封id这条的吧?我很怀疑你注册的时候是否阅读了那些该读的话。
个人看法。lz不妨考虑一下。
你说得没错,所以我才多次向live道歉。不仅仅是写这个帖子,还有前边的帖子,还有在我的播客广播里。还有,以前看过我帖子的人,还有知道事情前后过程的朋友,都应该会理,也都不会说我是品德败坏的人。
我只是想冷静和 live谈,就像这样和我说一样。
我接受惩罚,但是想合适的,想知道多久。
我道歉不行,不被人接受,难道就能被人理解?!
[ 本帖最后由 bernds2 于 2006-2-14 16:11 编辑 ] 原帖由 daniellwolfe 于 2006-2-13 19:51 发表
因为你是dolc名人:P:P
$惨啊$$惨啊$$惨啊$$惨啊$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2-13 20:04 发表
事情过去就算了。大家都向前看。
LZ把播客的链接贴出来,我过去给你捧捧场。对播客很感兴趣的说。
我是想给你我在"萍聚音乐"帖子的连接,但是刚刚收到 live 的消息。被删了!
我只能摇头,觉得很可笑!
我自己的做的没有任何商业性质的播客广播 也能被删! 我昨天发帖子之后,发给音乐版的两位斑竹发短消息,征求他们的意见,到今天在有回复,却是live 的,呵呵
来自: live
到: bernds2
时间: 2006-2-13 19:58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live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我的播客: 第三期 - 情人节的声音: 老歌听不厌!mp3
发表时间: 2006-2-12 19:35
原论坛: 萍聚音乐
目标论坛: 回收站
操作理由: 发布广告请到广而告之,谢谢合作!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 本帖最后由 bernds2 于 2006-2-13 20:17 编辑 ] 刚去看了下。是不是版权问题? 搞不明白。看老大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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