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看了下。是不是版权问题?
我真的是服了,是播客的版权问题?还是播客里面歌曲的的版权?
播客是我自己做的,里面有我的名字,这个绝对没问题。
如果是里面歌曲的版权,我想到了,但是有谁能告诉我和谁去谈中文歌曲的版权?
我再次声明,我没有任何商业成分,非盈利的。个人爱好制作出来的播客也值得这么纠缠不清?
(PS: 帖子下放的广告可不是我的!)
[ 本帖最后由 bernds2 于 2006-2-13 20:30 编辑 ] 原帖由 bernds2 于 2006-2-13 20:04 发表
你说得没错,所以我才多次向live道歉。不仅仅是写这个帖子,还有前边的帖子,还有在我的播客广播里。还有,以前看过我帖子的人,还有知道事情前后过程的朋友,都应该会理,也都不会说我是品的败坏的人。
我 ...
你是在道歉吗?:) 原帖由 live 于 2006-2-13 21:08 发表
你是在道歉吗?:)
嗬嗬,我真的几乎在每个帖子上给你道歉。而且在我广播上给你道歉的时候,还是特意没有背景音乐的。这个你可以在我播客的第一期里听到。
当然,当你心情好些的时候可以告诉我,怎么样的道歉才ok.
我指的ok,不是马上就把bernds接封。而是你能接受。怎么样?! 3天之后解封,请你以后遵守我们的规则,谢谢合作。 我真地向不明白,怎么就这么难,你平心静气的和我对话。大家都是成年人,因该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你说,你还在气头上,我也能理解,大不了再过两天,等你冷静了,大家总能心平气和的说话。可是你却说出上面的话,我肯定不能理解。
是“应该”不是“因该”
你说得没错,所以我才多次向live道歉。不仅仅是写这个帖子,还有前边的帖子,还有在我的播客广播里。还有,以前看过我帖子的人,还有知道事情前后过程的朋友,都应该会理,也都不会说我是品的败坏的人。
是“品德”,不是“品的”
不是故意挑楼主的不是,只是想缓和一下气氛 原帖由 财神妹妹 于 2006-2-13 21:56 发表
是“应该”不是“因该”
是“品德”,不是“品的”
不是故意挑楼主的不是,只是想缓和一下气氛
以前MM是语文老师?:lol: 有些时候再宽容也要有原则啊! 如果早就规定了规则那我们就应该尽量遵守! 原帖由 发奋涂墙 于 2006-2-14 12:08 发表
有些时候再宽容也要有原则啊! 如果早就规定了规则那我们就应该尽量遵守!
楼上说得没错,但是年轻人有时一时的冲动都是不能避免的,而且并不是罪大恶极的话,应该能理解的。我不会再违反规定,说到做到! 原帖由 财神妹妹 于 2006-2-13 21:56 发表
是“应该”不是“因该”
是“品德”,不是“品的”
不是故意挑楼主的不是,只是想缓和一下气氛
嗬嗬,帖子写得比较急,而且写完之后没有再看自己写过文章的习惯,所以,见笑了,赫赫。 你发了什么广告?
老大不小的了,是不是小时候做过的错事少了,长大了才想弥补一下?
看你以前的回帖,我看过的那些,都是很理智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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