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世 发表于 2006-2-16 12:09

ZT我把黑夜娶回家

与黑夜谈恋爱
    
    有时,我会对着空气发呆,不明白自己那么大年纪了还一事无成,最可恨的是常常感到孤单。如果感到孤独,我还有少少的成就感,譬如马尔克斯便是因为孤独才写成《百年孤独》,譬如独孤求败便是因为孤独才成为一代武林高手而改名独孤求败,而我偏偏感到孤单,那便是低层次的境界,永远没治了。
    刘若英唱《一辈子的孤单》,那声音是多么的哀怨,但刘若英还不算是孤单,只是因为她被众粉丝捧了起来,左看右看觉得虚无缥缈,才有此暂时的想法,我敢担保这婆娘决不会一辈子孤单的。其实,据我多年潜心研究,那只是因为刘若英出生在台湾,而蒋委员长过台湾时又忘记了带一本新华字典,所以弄得台湾人只知有孤单不知有孤独。刘若英那叫孤独,现在到大陆来玩儿了,居然没有专家学者去纠正,倒要让我俺凌扬来拨乱,大陆的专家学者都死哪儿去了?
    话说回来,一辈子的孤单却又不同于一个人的孤单的。一辈子是什么?一辈子是人的一生。人的一生如何计算?说某天我扶老奶奶过马路、某天我拾到五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某天我对着毛主席痛哭流涕大叫着你咋就这么走了呢撇下我们一大群人没爹没娘了?当然不能。人的一生对于像毛主席这样的大人物才能事无巨细地计算,对于我们这些凡人来说,那叫琐碎,因此人的一生通常都是量化了的,譬如30年、60年或90年等。一辈子的孤单也就是30年的孤单、60年的孤单或90年的孤单这样的样子。即使是90年的孤单,那还有一个尽头,但一个人的孤单就不同了,那是没尽头的。一个人是什么?一个人就是这个地球上只剩下一个人,其余的都是猫呀狗呀蛇呀老鼠呀,因此才叫一个人的孤单,否则便叫两个人、三个人或60亿人的孤单了。地球上唯一一个人的孤单,设若某一天这一个人死了,孤单还是活着的,所以我说一辈子的孤单与一个人的孤单是不同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你看,说了这么多,都没有入正题,正是因为自己孤单,自己跟自己说话惯了,不在乎别人的感受。我这里提到别人,那是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人的孤单,我是犯了“一个人的孤单病症”。“一个人的孤单病症”是一种廿一世纪新发现的疾病,它是从癌细胞分裂出来的,也可以这么说:“一个人的孤单病症”是一种癌症。这种疾病与一般癌症有区别,不管早期或晚期,它都是没治的。当然,这句话的后面有一个(),()内是这么一句话:除非能找到另一个人来恋爱或结婚。
    后来新罗国的黄雨丝教授经过千辛万苦的实验研究后,终于克隆了一条狗,于是这“一个人的孤单病症”便有了被征服的曙光,可惜近日这位黄教授被人揭发他发在《科学》上的论文是“有意造假”,于是这“一个人的孤单病症”似乎便要坐实成为世界的头号死症了。为什么我要说黄教授克隆了一条狗便可攻克顽疾呢?那是因为既然可以克隆一条狗,那便意味着离克隆一个人的成功为期不远了,克隆人与原来的主体一结合,那便是两个人的结合了,两个人一结合,“一个人的孤单病症”便被治愈了。只不过,俺千算万算,竟然没想到黄教授原来也是得了“一个人的孤单病症”,仅仅是闲极无聊东拉西扯凑了几段句子来YY一下,没想这位黄教授自己YY还嫌不够,非要站到世界上YY,倒是让我等一场欢喜一场空了。
    既然黄教授是靠不住了,那便只能靠自己了。原来我认为人只能与人结合才能击破一个人的孤单,因为有一个家伙曾经疯狂到与自己结了婚,娶了自己为妻,后来我便彻夜不眠思考了这样一个命题:人一定要与人结合才是唯一治愈“一个人的孤单病症”的办法吗?不见得吧,人与一棵树结合可不可以呢?李光头那流氓六、七岁便与电灯柱、板凳干上了,他从未喊过孤单,于是我终于幡然醒悟,在某一个最孤寂的夜晚,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夜空,毅然决然地说,黑夜,我要与你谈恋爱!
    
    向黑夜求婚
    
    孤单其实并不孤单,他的祖父名为不谷,平生最好辟谷息胎,养了两个儿子,一个叫孤家,一个叫寡人。寡人是孤单的二叔,他娶了个妻子,当寡人死了后,妻子便改名寡妇。孤家养了三个儿子,老大叫孤独,老二叫孤单,老三叫孤僻。孤单有两个兄弟,所以他并不孤单。三兄弟中,大哥品性清高与世无争,老三懒问世事孤芳自赏,只有孤单浮于出世入世之间,最是可鄙可厌,是个俗物。
    我不厌其烦的说孤单,都是为了说明我与黑夜的自由爱情是基于这样一个俗物。假如没有这个俗物,我倒是很享受一个人的日子的。孤单后来患了抑郁症,而且近乎歇斯底里,每天夜晚便弯腰垂手长发披面学贞子来吓人。正如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报复一样,孤单后来更随空气进入人体内潜伏。孤单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他不报复,只是希望看到别人不孤单,并终生为着这个目标而努力。从“一个人的孤单病症”的受害者全部是单身人士这点,便可看出孤单虽然经年累月发展成一种病菌,甚至委身与癌细胞联手,也仅仅是出于舍己为人。
    不过话说回来,凡事一分为二,这世界本来桃红柳绿青草白杨,也正是因了孤单这病菌大肆侵袭人类个体的健康,招致现在满世界的鸡飞狗跳男盗女娼。
    在那个最孤寂的夜晚,我接受了孤单的好意,向黑夜提出恋爱的诉求,身上的“一个人的孤单病症”刺激着的痛感神经便不那么活跃了。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花那么多的树那么大的宇宙,我为什么要选择黑夜来作恋爱对象呢?这个问题,连我都有点犯糊涂,后来当黑夜追问再四,我便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给她听:当我还是一个七岁的懵懂孩童时,有一次我在夜空中燃起了烟花,我听到夜空问烟花,你烫得我很疼。烟花便回答,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的心是多么的炽热,那是我对你的热情与爱情,你已经煮沸了我的心了。夜空便回答,可惜你很多心也很花心哦。
    我对黑夜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多心与花心的烟花,而我对你是一颗心的,这便是我选择你作为我的恋爱对象的原因,我相信你会喜欢一颗心对你的我。再后来,我继续思考这个问题,最终我追赶到了答案的喉咙,答案把我吐出来的时候,骂了一句,我靠!这都是因为你总是在黑夜中自己跟自己干。晕,如此看来,黑夜已经看过我最私隐的地方很多遍了,甚至她还悄悄强奸过我!
    我与可能强奸过我的黑夜提出恋爱的诉求,她怎么会不爽快应承呢?因为这样可以让非法的变成合法的了呀。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起先黑夜还故作小家碧玉含羞答答,完全像一个未涉世事的处女,于是这更激起了我的征服欲望,更不惜把自家栋梁卸下来造了一条梯子,趁着月黑风高爬进了黑夜的窗子。如果答案一早告诉我是那么一个原因,我一定会把黑夜这个强奸嫌疑犯给碎尸万段为民除害。
    当我知道答案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黑夜说她已经怀了俺的儿子。我说,不如去验DNA。黑夜便一反平日的贤良贞静,破口大骂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懦夫。男人最怕女人说自己不负责任。男人的很多快乐坏就坏在责任二字之上,我与CNN及家庭联合做过一个调查,发现超过99%认为自己快乐的男人都是不负责任的。所以男人为了自己的快乐可以负情负债负疚负伤,甚至负气负约负心,但千万不能负责。男人一旦负责便终生成为一个负号,再也翻不了身成为一个正号了。
    道家重命,佛家重性,儒家重德,我这个百家之外的输家只能退而求其次重情了,重情而不可得,只能求其次次重责了。我与黑夜的恋爱过程只是一个不断追问为什么会选择黑夜作恋爱对象的过程,这个过程结束的时候,我便被黑夜逼着向她提出求婚了。
    
    为黑夜披嫁衣
    
    在黑夜的怀抱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自己的儿子。儿子问我何谓负责。我对他说,负责便是负别人的责任与自己的责任,简而之,便是负人负己,而人与我皆属人类,因此,负责也就是负天下人。说到这里,我语重深长地对儿子说,只因为我对你妈负责,结果却负了天下人,现在背都快断了。宁天下人负我,不教我负天下人,这才是为人所应切记的。殊料我儿阿瞒天生叛逆,噘着嘴说,我偏要说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于是我便知道我的这个儿子的儿子日后会分裂大汉天下。
    醒来后,我发觉身上披了一张毯子,腥腥的,细看原来竟是一张水牛皮,做了牛,便只能披星戴月辛勤劳作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直至被送进屠场挨一锤三刀。我让黑夜拿杯水给我喝,黑夜拿了一桶水来,我喝了半桶,才发觉喝的竟是墨水。我喝了半桶墨水,肚里便当当响,说话时喷了唾星子,眼前便乌天黑地。我知道,我一生算是从此要在黑夜中度过了。
    自从黑夜声称怀了我的孩子以来,便天天纠缠着逼婚。我说我的这个儿子阿瞒断断要不得,要了他,我日后便要跟他姓曹了。黑夜笑了,这天下哪有老子跟了儿子的姓呢?我说,所以要验验DNA。这下子,黑夜愤怒了,说来说去,你还是认为我是一个淫娃荡妇,你将要养的是一个拖油瓶,好,那我去把他拖出来,让你满意!
    看着黑夜离开,我的心又揪紧了,因为“一个人的孤单病症”刺痛着我。没法子,我好说歹说,把黑夜从她外公老阎那里劝回来。她外公骂了我几句,说,正准备差牛头马面把你押来阴司入赘,那你是要在阳间娶我女儿还是在阴间娶我女儿?我想,这老龟公口口声声“我女儿我女儿”,怪道这个泼妇那么难缠!又忖,在阳间,我还能得十分八分光,到了阴间,我可连一分光也占不了,那时如何像西门大官人一样去勾引小金莲?我说,我宁愿活在一生只拥有黑夜的阳间里。
    黑夜靠了她外公的势力,对我更是看紧的厉害,每天早上六时便让我睡觉,晚上八时才让我起床,我张开眼睛是一团漆黑,闭着眼睛也是一漆黑。整整半个月,昏天昏地的,我怀疑自己呼吸的都是些阴气了。
    好不容易摆脱了孤单,却遇上了黑夜。大概我以前是个开煤矿的无良老板,害了不少无辜人命,今世报应要倒霉了。又拖了半个月,黑夜挺着大肚子,长嗟短叹地在我身边小跑。三天后,官差把我锁了到衙门,知县说黑夜告了你一个污辱妇女的罪名。我说没有。县官是得了黑夜外公老阎的文书的,也不管青红皂白,狠命地用夹棍夹了我三夹,然后说,你这家伙不识好歹,现在要流放你三万里,到一处无人居住的地方。我还道是北美大陆,知县却说是一个叫埃塞俄比亚的地方。我说情愿把原告领回家与她完婚。知县便给了我三十钱说是政府补偿金。原来在本朝,光棍是一项罪名,与意图强奸、流窜作案的性质差不多。我既愿意结束光棍的日子,改恶从善,政府便赏我三十钱,顺便说声多谢。
    我首先领黑夜去一家叫时来运到的摄影店拍了两辑婚照,只过了三天,摄影店的老板便让我速速到她店内。我以为摄影店遭火劫了,让我快快把婚照抢回来。一踏进门内,老板便秘密地把我拉在一边,拿出一沓照片让我看。我看见照片上只有我一个人,背景是黑色的。我问,有问题吗?老板说,结婚照怎么会是一个人的?我说,我与一个黑鬼结婚,你还不知道那天陪我来的是一个鬼?老板当场晕倒。
    本来是要婚检的,可惜政府取消了婚检,更兼黑夜死活不肯,说怕呼吸医院的味道。我便直接打了伞与她到了民政局。婚姻办事处的大姐看见我一个人走进来,左右看了看。我说,我是结婚的。大姐问,你自己跟自己结婚?我说,我跟黑夜结婚。大姐便笑了起来,说,你疯了呀,你跟黑夜结了婚,那么她以后住在什么地方?我说,住我家里,我家有两百多平方米。大姐笑得更厉害了,吆喝着同事来看我这个疯子。
    我气愤地走出民政局。晚上,我对黑夜说,不是我不想与你结婚,实是人家办事的同志不让我与你结婚。民政局只在日间上班,你去了也是白去,人家看不到你;晚上,我与你一起去,民政局的同志们又下班了。黑夜不依,往返了几趟,累得要命。后来在街上,遇上了一个神父,他愿意帮我们。在一个热闹的夜晚,我把神父带到一个空谷,神父对我说,你愿意接受黑夜枯燥乏味的上班时间,并一世拥抱她爱护她,直至你将要归西时为她物色一个后夫接你的班吗?我大声说,我愿意。神父对黑夜说,你愿意接受你面前的男人无聊短暂的一生,并一世拥抱他爱护他,直至他没饭吃时喂他吃老鼠药吗?刚好这时,回音传回来。神父便宣布了我与黑夜的婚姻从此刻开始。
    我娶黑夜的时候是在晚上,我为黑夜披了一件黑色的嫁衣,所以我把黑夜背回家的路上,没有人知道我背负着我的妻子。总有一天,我的背断了时,会成为一座断背山。
    
    在黑夜中过日子
    
    黑夜对烟花说,谢谢你掏出了你的心,照亮了我漆黑的身躯,让我看到了前进的方向。烟花继续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说,可是你为什么没有选择我?黑夜说,因为你只是一支烟花,烟花如烟风吹即逝烟花如花时到即凋,你只不过是一小撮火药被一大堆纸包裹着而已,如果我选择了你,当你把衣服脱去后,我是会给火药灼伤烧死的。烟花说,但是你不是喜欢烟花的温暖与璀璨吗?黑夜说,我只是喜欢看到烟花的毁灭,不想看到自己的受伤。
    我把黑夜娶回家里后,立刻把门关上了。我看看窗外,也是黑夜。我愤怒了,对黑夜吼道,你既然嫁给了我,为什么只把头颅伸进我家,把身体留在外面?黑夜说,那只是我的裙裾。我打开门,正想把黑夜的裙裾收回家时,一个醉汉闯了进来。这家伙拿着一个红米酒酒瓶,指着我说,听说你今天娶了黑夜回家?我说,不好意思,一切从简,没有发请柬给你。醉汉一酒瓶便敲在我的头上,说,你娘的,你把黑夜娶了回家,以后我岂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干事?我无端端挨了一击,气得肺也炸了,说,你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非得要在黑夜里进行?醉汉又用酒瓶敲了我一下,说,上帝把一天分为白昼与黑夜,便是因为有些事情不适合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现在你把黑夜娶了回家,这不是违反了上帝创世的精神,也侵犯了我合法合理地在黑夜中干事的权利吗?我听了这醉汉似是疑非的话,急急把门关上了。
    醉汉在门外把酒瓶敲碎了后,声言要去耶路撒冷投诉我。之后,又来了一条汉子,我站在门边,看他斯斯文文白白净净,估计没有暴力倾向。斯文人问,听说黑夜今晚在你的家中?我说,以后黑夜也会在我家中了,从今以后,他便姓凌,凌晨的凌。斯文人问,你认为黑夜是一个女的,还是一个男的?我勃然大怒,说,黑夜当然是个女的,你看她发如墨眉如黛睛如龙眼核子,标准的一个美人儿。斯文人连连摇头,说,不不不,他是一个男的,你看他发如刺须如针睛如短柄锤子,典型的一个小帅哥。我说,她都嫁给我了,怎么不会是一个女的呢?斯文人说,凭什么说嫁给你,便能证明黑夜是一个女的?我顿时明白了,原来这家伙是一个同志。于是我问,那么我倒想问问,你是一个女的,还是一个男的?斯文人说,我当然是一个男的,不信我脱裤子给你看?我急急摆手,说,你如何知道黑夜是一个男的?斯文人说,他晚晚与我在一起,我怎么能不清楚呢?我想,刚走了一个醉的,又来了一个疯的,退后一步,把门关上了。
    斯文人在门外等了一刻钟后离开了,声言要写信去中南海投诉我。我回到房里,把黑夜一手托在椅子上,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一个男的还是一个女的,在嫁给我之前,一晚上伺候别人多少回多少次?黑夜奸笑了一声,说,这你为什么早不做调查,现在才问,你不觉得已经生米成炊无济于事了吗?我不由无名火起。绿野仙踪里说,请看凡怕老婆与曲意奉承老婆的,皆其做龟的根基也。虽然我喜欢玩龟,但不代表我喜欢做龟,我把黑夜掐在床上,没料到突然一群人夺门而入,把黑夜抱走了。新婚之夜,被一群流氓抢走了新娘子,这件事如此轰动,人们日报立即出了号外,转瞬间弄得街知巷闻。我在街上抱头鼠窜,想不做龟也得做龟了。这时,我多么希望像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茜一样,踏上一条黄砖铺砌的路走向翡翠城,穿上银鞋子,回到未娶黑夜之前的地方呀。
    以后的日子,黑夜只把一只脚趾留在我的家里,却把身体留在外面任人玩乐。到了此刻,我才知道选择黑夜作妻子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想,其他的人未尝没有过我这样的想法,但人家知道黑夜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决不会动我这样的念头。黑夜这个不知是男是女的怪物,也不知是娶还是嫁给我,只是为了晚晚名正言顺地外出。现在,我家的门前,经常等待着一群记者与一群叫口号的男女,记者的等待是为了我说出片言只语让他们的媒体销路上升,一群叫口号的男女的等待是为了抗议我娶黑夜是不合法的,因为我并没有与黑夜领取结婚证,从而侵犯了他们拥有黑夜的权利。我给这些事情烦死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黑夜引起的。我决定要与黑夜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我不知道黑夜有没有爱过我,我是爱过她的。
    相传远古的时候,大悲国小苦山长了一株孤单的树,这株树内流着一种粘粘糊糊的液体,后来人们试着把树皮割开,把液体擦在伤口,说也奇怪,伤口立马便能痊愈了。这种液体因为充满仁慈,所以人们叫她做爱。割爱的行为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的最后一缕星光消失便终止了,因为爱所在的树已经枯死了。不过割爱一词仍然持续到今天,只是无爱可割无爱可敷,割爱只代表痛苦。
    我找民政局,人家办事的人员说,你们根本没有结婚,谈何离婚;我找那个街头神父,原来是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号;我找黑夜,黑夜一百天中有九十九天半不在家中,即使回来了,也只是把脚趾留下。我只好在媒体上花了三千元做了一个与黑夜解除婚姻关系的广告,但我家一到晚上,便给黑夜笼罩了,谁又能相信我与黑夜真的要离婚呢?上天给了我光明,我却娶了黑夜,自作孽不可活。
    
    有些故事只有听的人记得,有些情节只有说的人记得;有些结合只属离别,有些光明只属黑夜。
    

anise 发表于 2006-2-16 13:14

这文章写的真牛。反映了现在的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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