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洪晃出手:前夫和馒头
由于前夫和一个馒头过意不去,这一周以来,我的所有朋友都毫无遮拦地拿我开涮,带着讽刺和嘲笑的口气,点拨我对男人的判断能力和品味。 昨天晚上已经到了高峰,一桌八个人,原来都还绷着点,现在全喷出来了。今天早上看了博客,发现贴子里面我也受牵连,看来这女人出嫁一定要慎重,我这辈子真是来不及了,下辈子得注意了。这事我感到非常冤枉,首先,非要把我跟一个我十多年即没见过面、也没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碰都没碰到过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实在不太公平;其次,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告诉犯错误的同志:“有错改了就好”,就算我有前科,也不能天天提领,多不厚道。
我一直想装个正人君子,高姿态一点,沉默一点。但这事实在太好玩了,我都快给憋坏了,再说我再怎么努力这辈子也不会有人把我当淑女,所以干脆,就在这儿多几句嘴了。
咱中国人有句俗话:“宰相肚子里能撑船”,连个馒头都装不下,不就明显变成小肚鸡肠了嘛。何况这馒头明显是把一顿粗粮变成富强粉了,这不是好事。要是我的话,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陈糠烂菜,干脆都拿出来让高人变成好吃的细粮,即挣了面子,说不定还能挣钱,名利双收。
自嘲是每个聪明人必备的武器,特别是遇到困境的时候,能够自己点拨自己一下,就可以解围了。被别人嘲笑是很难受的一件事情,但是象鲁迅那样要“痛打落水狗”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都会网开一面,一笑了之。
这篇文章算是开戒了,所以我们《乐》杂志的编辑也饶不了我,这不,已经来催我去写三月份的“馒头问答”了。求大家行个好,多看我们的杂志,如果觉的我们也是粗粮,欢迎把我们蹂躏成馒头。
最后,必须向当事人道歉,但是我再憋着会得癌的。 陈凯歌律师:尚未向胡戈发律师函 告不告看他态度
[日期: 02-15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字体:大 中 小] [论坛] [图库]
(文/ 杨莲洁)
网站已删除“馒头血案”,陈凯歌一方律师称——
记者日前从《无极》著作权所有者那里证实了,中影和盛凯已经联合委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处理胡戈侵权一案。昨天记者辗转采访到了负责此案的朱晓宇律师。
发函了?还没有
虽然陈凯歌在柏林表示已起诉胡戈,但朱律师表示,目前尚未进入起诉程序。事务所接受中影和盛凯的委托,首先对“馒头血案”是否对《无极》构成侵权做了法律评估。评估结果为侵权,于是向传播“馒头血案”的“硅谷动力”等两家网站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馒头血案”、在网页页首发表道歉声明并支付一定赔偿金。目前网站已按要求进行了删除,但尚未道歉。
胡戈之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本人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件。朱律师也证实并未向胡戈发律师函,因为他们计划先处理完和两个网站之间的法律关系再据此转向胡戈。
侵权没?不一定
胡戈曾在访谈中表示,自己制作“馒头血案”是为了学习和欣赏之用,没有恶意,没有赢利,也没有主动传播到网络上,因此不存在侵权。也有法律工作者力挺胡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胡戈可以免责。
但朱律师认为第22条不适用于胡戈:“我们认为胡戈制作这个短片并不是为了研究、学习《无极》。他说自己没有传播,但发给自己的朋友难道不是传播行为吗?”朱律师认为胡戈的行为侵犯了《无极》著作权人的“保持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
告不告?很难说
胡戈究竟会遭到什么样的命运呢?朱律师表示,网站的事情告一段落后他们将会和胡戈取得联系,但不一定以律师函的形式。朱律师称,鉴于胡戈曾表示过自己的行为不侵权,也不会被起诉,他们希望知道胡戈的态度。假如届时胡戈还坚持认为自己不侵权,也不会被起诉,那么“盛凯和中影将被迫采取诉讼的手段解决问题”。
朱律师还解释称,盛凯和中影作为两家大的影视公司,本来也不会把大量精力放在和个人的纠缠上,但两家公司认为这不仅关系到《无极》一部电影,别的影片也可能成为受害者,所以才如此重视。是不是只要胡戈低头认错,承认侵权就不会遭到起诉?朱律师的回答是“不一定”,是否要起诉胡戈最终取决于盛凯和中影。 喜欢!这个女子。更喜欢她妈!
敢说敢做!
我行我素!
陈凯歌。。呵呵。。。这回是栽了。 胡戈想说的话
我随便使用了陈凯歌的作品,现在向他诚恳道歉。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对影片《无极》构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
但要明白,我是道歉了,但我并不承认侵权。
可能他的公司还没有开始做这个事情,他就开始发话了——这不表明这个事情真的会发生,所以我现在不太想这个事情。”
本报讯 (记者黄长洁)关于陈凯歌是否会状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作者胡戈的争议愈演愈烈,胡戈昨日在天涯论坛进行网络聊天,谈及自己对陈凯歌要起诉一事的感受。记者昨日也联系到《无极》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朱晓宇,他告诉记者,“现在一切都没有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只是对此事进行一个法律定性,等待胡戈的反应。”当记者提出,对方所说反应是否就是指公开道歉时,朱律师表示:“这个我不好说,你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说我们在等待他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一个解释。”
承认“随便使用陈凯歌作品”
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拨通胡戈电话,告诉他《无极》一方的代理律师刚刚表态,说“等待胡戈的反应”。听到记者的转述后,胡戈没有丝毫犹豫地说:“我道歉。你等一下,让我认真措辞一下:我随便使用了陈凯歌的作品,现在向他诚恳道歉。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对影片《无极》构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但几乎是立刻,胡戈就补充道:“但要明白,我是道歉了,但我并不承认侵权。”
情愿打官司也不承认侵权
胡戈说两天前就有人向他转述,说陈凯歌方面希望他能站出来道歉并承认侵权,可是他觉得不能随便承认侵权,于是又和朋友商量了一下,觉得自己是应该表示歉意,但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我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以学习为目的练习了一下视频剪辑技术,而且又没有营利,也不是自己放到网络上广播的,我不认为这是侵权。侵不侵权不是我说,相信也不是他说了算的,有没有构成侵权应该是法官说的,现在法官还没有说呢。”记者问到,如果中影集团要求他在承认侵权的基础上道歉呢?胡戈马上接过去说:“那就没得说,那打官司就打官司啦,侵权是不能随便说的。”
不在乎“网络偶像”地位受损
自从陈凯歌在柏林电影节期间接受记者采访,在被问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时说出“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后,胡戈就成为媒体追访的对象。而随着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胡戈事件被看成“一个对抗权威的大势力”,而他本人则被网友追捧为“新一代网络偶像”,但也有网友表示对胡戈的印象已经改变,ID地址为221.203.76.的网友留言说:看清胡戈的嘴脸,他只是一个想出名的人。更有网友认定,在陈凯歌把事情闹大后,胡戈表现得过于软弱。
现在胡戈通过本报正式向陈凯歌道歉,记者问他是否会因此担心自己的“偶像”地位受损,或者感觉到这样顺应意思道歉没面子,胡戈说:“没关系,我一个普通人给人软弱的印象没关系,我又不是名人,不过是个小年轻,道歉就道歉,但侵权就不同了。” 向来不喜欢看没有情节或剧情不明朗的电影。就是再好的场面音效也吸引不了我。
就如一个邋邋遢遢的男的,再人好也不能接受他。
《无极》--不看也罢。。。 “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这句算是陈导的搞笑高峰了! 原帖由 左岸 于 2006-2-16 13:23 发表
喜欢!这个女子。更喜欢她妈!
敢说敢做!
我行我素!
陈凯歌。。呵呵。。。这回是栽了。
太跌份儿了。
片子栽了,还有人给你机会投资拍新片。人栽了,谁还拿钱砸你?
这步棋走得太臭。 原帖由 左岸 于 2006-2-16 13:28 发表
“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这句算是陈导的搞笑高峰了!
:lol::lol:
我觉得人不能XX到这样的地步。
肯定是今年金句之一。
哈哈。 陈导相!~当XX... “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陈导这句话,让我惊讶好几天了,他真够丢人的,连只馒头都容不下,找块豆腐撞
死得了。
另外,我也觉得胡戈应该强硬一点,他本来就没做错。BSB都还没告后舍男生呢,还
轮得到陈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