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xue
发表于 2006-2-21 21:04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1 21:12
原帖由 baixue 于 2006-2-21 21:04 发表
以后不要封什么ID,新开个地儿,就叫--管教所---犯错误的人关进去几天,再放出来,不行就再关进去!
给我加点分儿,请!;)
坐沙发:lol:
baixue
发表于 2006-2-21 21:16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1 21:18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1 21:12 发表
坐沙发:lol:
或者搞个什么劳改贴之类的,劳改id专门负责盖楼,为大家造福li:lol:
东篱
发表于 2006-2-21 21:18
建议不错, 不过行不通:
1。 犯错误缺乏定义和量刑。
2。 虚拟世界, 大家都会七十二变。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1 21:23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2-21 21:18 发表
建议不错, 不过行不通:
1。 犯错误缺乏定义和量刑。
2。 虚拟世界, 大家都会七十二变。
有道理,现在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没钱的要被人看不起,连父母都会被说成没见识。
是非黑白都颠倒了,对错都不分了,只能是谁声音响谁有理,谁马甲多谁声势大,
一个马甲说一句平地就高楼起了:lol:
baixue
发表于 2006-2-21 21:24
东篱
发表于 2006-2-21 21:26
原帖由 baixue 于 2006-2-21 21:24 发表
;)先选出1个法官,再加几个陪审团成员,旁听席免费。不服也可找辩护人的,
哈哈, 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过家家。
twosteps
发表于 2006-2-21 21:28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2-21 21:26 发表
哈哈, 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过家家。
你是说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吧~~~~
Sonne
发表于 2006-2-21 21:28
这还没这么热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