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2:58

意大利的一起强奸案判决,不可思议。

一个50岁的男人, 强奸了他的14岁的继女, 上个周末被法官从轻处理, 理由是那个14岁的小姑娘在事发时已经有性经历, 不是处女。

这不是胡扯吗, 那个男人更应该从重处理才对,他滥用了他作为继父的POSITION。大家认为呢?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6-2-22 23:00

这个法官有毛病。。。

catwyc 发表于 2006-2-22 23:05

義大利女權其

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3:05

我和别人聊了这个事, 有人认为这个小姑娘受到的伤害不算很重, 如果她是在第一次性经验时被强奸,那个会给她带来不可治愈的心理伤害,法官是从这点考虑才从轻判的。

fcb 发表于 2006-2-22 23:06

各国法律本就不同

往事 发表于 2006-2-22 23:07

可能法官人为那个女孩有经验,可以判断男子的性要求, 可能那个男的申诉的时候说自己不是强奸,而是引诱...等等...这样一来就回有从轻处理的可能吧....

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3:07

好象在中国, 强奸14岁以下的(包括),算幼女,死刑啊。

fcb 发表于 2006-2-22 23:09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2-22 22:07 发表
好象在中国, 强奸14岁以下的(包括),算幼女,死刑啊。

16岁以下的免罪
新改的法律

anise 发表于 2006-2-22 23:11

$惨啊$畜生!:(

紫晶 发表于 2006-2-22 23:12

中国的刑法实在太重。
我很赞成取销死刑。

紫晶 发表于 2006-2-22 23:13

原帖由 fcb 于 2006-2-22 22:09 发表


16岁以下的免罪
新改的法律
你改的?:mad:

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3:15

16岁以下的免什么? 你是不是说男的16岁以下免死刑?如果这样, 16岁还没成年, 怎么可以和成年人一样处理, 不过, 美国就有被判死刑的17的少年(当然是黑人), 扯远了。

Hini 发表于 2006-2-22 23:15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2-22 22:13 发表

你改的?:mad:


佩服,佩服。

紫晶 发表于 2006-2-22 23:17

原帖由 Hini 于 2006-2-22 22:15 发表



佩服,佩服。
亲爱滴,你怎么忽然来婚版啦?
:)

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3:19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2-22 22:12 发表
中国的刑法实在太重。
我很赞成取销死刑。

这个不好说, 中国几千年来, 从来没有提过取消死刑。觉得就中国的历史背景, 不可能取消死刑。

ouou920 发表于 2006-2-22 23:21

不是人,是畜生!!!!!

紫晶 发表于 2006-2-22 23:23

原帖由 ouou920 于 2006-2-22 22:21 发表
不是人,是畜生!!!!!
ouou就是可爱!!!:P:P

ouou920 发表于 2006-2-22 23:25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2-22 22:23 发表

ouou就是可爱!!!:P:P


mm,今天拿到钱了吗?偶很关心啊

紫晶 发表于 2006-2-22 23:28

原帖由 ouou920 于 2006-2-22 22:25 发表



mm,今天拿到钱了吗?偶很关心啊
拿到了,MM赶紧去顶那个帖子吧。:P

ouou920 发表于 2006-2-22 23:31

偶怎么看偶拿没拿到钱呢?
感觉今天没发财啊。。。。。

往事 发表于 2006-2-22 23:50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2-22 22:19 发表


这个不好说, 中国几千年来, 从来没有提过取消死刑。觉得就中国的历史背景, 不可能取消死刑。
同意, 我也觉得死刑不能取消.
有些人真该死...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2-22 23:56

东篱 发表于 2006-2-22 23:59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6-2-22 22:56 发表
不过强奸就不用死刑了,去势就可以了,瓦卡卡~~...

你狠!在德国好象就三,五年。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2-23 00:15

东篱 发表于 2006-2-23 00:21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6-2-22 23:15 发表


汗~~~觉得强奸犯是所有罪行中最恶心的~~~如果这样太狠的话,让他也常常被强奸的滋味如何??

慕容家绝活: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不过这主意不错,几乎适合所有犯罪。

紫晶 发表于 2006-2-23 00:33

我知道,取消死刑在中国目前是不可能的。观念和国情都不可能。
只是现在认为,没有任何人有那个权力,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哦。
以前我也一直觉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现在觉得,还不如多在教育上花些功夫,在心理学上多引起点重视。
中国的问题太多了。

fcb 发表于 2006-2-23 00:35

又给总结了一下

笑嘻嘻豆豆 发表于 2006-2-23 00:40

原帖由 fcb 于 2006-2-22 22:09 发表


16岁以下的免罪
新改的法律
大陆的不知道,台湾是这样的。
因为李熬在“康熙来了”里面愤愤的说,如果他当了立委就要改这条法律,委员“为什么十五岁的小男生可以睡十五岁的小女生,我就不可以?!”

紫晶 发表于 2006-2-23 00:46

原帖由 fcb 于 2006-2-22 23:35 发表
又给总结了一下
我倒!
你咋跑了呢?
我还想再聊聊呢。:mad:

mantouqq 发表于 2006-2-23 02:32

哎,男人这样就被骂成畜牲。
我记得还看过什么富婆强奸未成年男孩,还给人家弄撕裂了,那我们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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