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短章-------BY白饭如霜
其实共计10多个故事,不过,目前有公开权限的只有寥寥几个。:lol:其余的,可以去白饭家的主页去找。
另》强烈推荐--《猎物者》系列、《家电人生》系列、《疯狂植物园》、《狐传》等,可去GOOGLE 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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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听*
那张纸无端端落在门外的时候,我一家三口正站在餐桌边,头抵头直面一大桌美食。三儿极高兴,扭住我耳朵不停闹:“ 爹给红包,给红包。” 被阿含顺手一个凿栗,打在头上一声脆响:“ 瞎吵,圣诞哪里有红包,进房间拆礼物去。”
他一溜烟往里跑,犹自嘀咕:“ 爹说了要给的。” 此刻我听到一声轻响,门上。
去看时,那极陌生又极熟悉的紫色小笺,静静躺在台阶上,有雪初来,落于其上,与字迹分庭抗礼的白。
无须看,我已经知道说的什么,因此一弯腰,手指转时,将它掖进了袖里。
回身瞥见阿含在忙忙的盛汤,她的饮食金句是:“ 多喝汤,多吃饭,自然肥白圆胖。” 不知道的,当她是积年的养猪专业户。
其实也是吧,看我身形,这十七年来,多少鸡鸭鱼肉,化作五谷轮回,终于将养我到今日模样:从一条眼镜腿似的瘦削男子,至于大腹便便。而且,还有了儿子。难得吗?我是一条缩地虫呢。非人世界的教科书上说,我该成世风餐露宿,惊风怕雨。
三碗汤在桌上,热腾腾的羊肉香,堪敌苦寒如零下五度。阿含背转身大叫三儿赶紧滚出来吃饭,否则后果堪忧,十足母老虎。而我手指在桌布下颤抖,如弹平衡律那么劲急。多年前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如电影回放一般在脑海里:紫笺来时,大难已去,将紫笺融在身边最亲近人类的饮食里,之后以其尸身初冷之血沐浴,可复本形,回长生谷,旧藏珠宝,原璧奉还。
旧藏珠宝。猫儿眼,璀璨如梦幻的钻,整捧整捧的红绿宝石。散落一地,光芒比天宫更迷离。这不可言说的神秘美丽,花费了我大半生的时间,精力,杀心,恶念——作为大盗神偷的那大半生时间——然后,引来万万料不到的灭顶之祸。
我记得自己耗尽最后力气布下后手,发出求援,如何脱却本形,逃到人间,瘫软在那家杂货店外。赤裸裸,冻到半死,是阿含开门出来,哎呀一声之后,今天晚上之前,给了我十七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过,该结束了吧,我毕竟不是人。
将自己的汤喝完,放下碗,手指擦过阿含的碗边,一抹紫色掠过,刹那消逝。
非人世界中最精乖的贼,有快到无从定睛的手脚。
她扭了三儿耳朵,一路罗嗦一路回到了桌边,三儿向我咧咧嘴,忍俊不禁般,我忍不住问:“ 怎么了?” 他忍不住大笑:“ 娘给你写了情书,被我看到了,哈哈哈,一把年纪啊。” 当啷。
阿含已经送到口边的碗落地。她边笑边羞红脸,瞪儿子一眼,转身去找东西收拾残局。
恰似十五年前结发时。这黄脸婆那样美丽过。
我抹了把额边冷汗,蹲下身来拣瓷器碎片:这一定是有生以来我出手最快的一次了。幸好,我还没迟钝。
半夜,三儿睡了,回卧室里夫妻相偎,我手掌心压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内容是:“ 死鬼,你下次再半夜回来在冰箱里撒尿,不要怪我叫你睡花园。爱你的妻——忽然问阿含:” 如果我在你今天喝的汤里下毒,你喝不喝?“ 她安然在我怀里,淡淡样斩钉截铁:” 喝,只要是你想。“ 我心里一紧:” 真的?“ 一张平和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抬起来,是我眼花吗?阿含的乌发之间,那双本来小小的耳朵,忽然尖尖的长起来,在脸边那么醒目,隐隐生光。她向我温柔的笑:” 我本来今天就会喝的。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只地听啊。“
地听:非人一种。耳最锐利,知天上地下一切动静,尤善听人心。
[ 本帖最后由 买胭脂 于 2006-3-7 05:27 编辑 ] 斋练
有没有小孩子,将来长大了是想当邮差的?
是的,就是那个穿着暗绿色,总有点脏脏的制服,蹬车——自行车——车前车后,永远有无数信件包裹,报纸杂志的人,每天都见面,不过眉目都不会给人太记得。
那种奔波而有点单调的工作。
有没有人想做的?
想来一定少。这个时代很现实,大家都希望多赚钱,少干活。成为邮差?会冒被父母胖揍一顿的危险吧,理由当然是没出息。
虽然,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邮差。在这个街区已经干了二十五年了,没有送丢过一封信,没有损坏过一个包裹,永远准时到达,按响门铃。服务质量有口皆碑。这里的街坊也都很可爱,清早给他们丢报纸进院子的时候,会拉起卧室的窗帘大喊一声:“ 谢谢你,改天来喝茶。” 这点亲近都让我很贴心。我没有家室儿女。孤独如同我的皮肤,朝夕不舍,形影不离。无论多么无心,晚上都会有点寂寞。
因此,老邻居温先生汽车失事去世的时候,我完全可以预料到温太太会有多么伤心。他们结婚有多少年了?四十,或者五十?反正有老太太在的时候,老头就一定是在的。突然单了一个,连我都很不放心。傍晚收工的时候,特意去温家看了一下。
很奇怪,温太太笑咪咪的站在门前,看起来虽然有点憔悴,不过精神都很好。
她一看到我,马上招呼:“ 斋先生,明天早上麻烦你来一下好吗,我要寄一个包裹。” 她第二天早上,真的寄了一个包裹,很大,包得很仔细,里面是很多厚厚的衣服。温太太一边填着单,一边对我千叮万嘱:“ 要帮我很快很快送出去啊,我家老头等着要穿的,那边很冷啊。” 我家老头?一楞,低头去看收件人,竟然是温先生的名字,而地址,是一个异国的城市,很远很远,座落在地球的另一边。
她看我发愣,很慈祥的解释:“ 我家老头,忽然说要去旅行,跟个小孩子一样,说走就走了,幸好还留了地址给我。你看昨天天气预报没?零下几十度啊,天哪,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冷的地方啊。” 忧虑颜色在眉梢眼角,掩不住那样好的风华隐约。她年轻时一定是很美丽的女人。我忍不住多嘴问她:“ 温太太,你和你先生怎么在一起的?” 她笑起来,依稀有少女的明媚:“ 我们是邻居。十几岁就订婚了。后来他去打仗,去了七年,人人都说他死了,只有我不信。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想着我呢。后来,他真的回来了。你看,我是对的吧。” 我当然知道为什么,在她望向我的眼神中,有不易察觉却又无法掩饰的渴望,渴望我赞同她,附和她,是的,你心爱的男人会回来,一定会回来,如果他很久都没出现,是因为他在某个很远的地方,只要等得足够久,就有重聚的那一天。
不能拒绝她,这最后的希望。我永远是心软。接过邮件,我按响自行车的铃铛离开温家的房子,大声而愉快地向温太太保证:“ 放心吧,一定会很快送到的,而且,很快都会有回信哦。”
半夜的时候,我穿过阴阳两界的边境,走向亡魂们聚集的场所,那里有几个人——或者幽灵——在等我,接过我手中特殊处理过的信件,青铜般的眼泪流过被地狱火焰灼烧过的脸颊。他们向我鞠躬,感念我,令他们继续与所爱者彼此牵系。继续在鬼影幢幢中费力搜寻,我终于找到了温先生熟悉的容颜,身为战场归来的斗士,他手上的血腥一定会带他来这地狱,天不收地不管。如此幸好,我也可以给他把温太太的冬衣送到,并且问他,要不要写一纸回函。
斋练:非人一种,外貌酷似人而无心。可穿梭生死两途,出入人鬼。 蓝田半人
我在全世界流浪,等某个人,等某样东西。
等待如果有声音,一定日夜在我耳边哭泣,因它如此无聊。
光怪陆离,红男绿女。
看得多了,都厌了。
而所期待的总未出现。
这一天我在西安。看秦皇墓。浩荡兵马俑后,骄雄沉沉安睡,千年历尽,无人得窥天颜。 那张脸,我好似都已经忘得干净了。无论如何,多半不算英俊,史说他病殁于道嘛。
入神,就不慎撞了旁人。那老太太匆匆的,矮小身躯与我擦肩而过。我偏巧一张手不知想做些什么,将她推出老远。手里捧的一个黑色瓦罐,当啷落地,脆生生的,碎了。
急忙扶起来,无甚伤损,不期然她却号啕大哭。
我在世间那么久,看过无数人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我有一双能看进石头里的眼睛,谁也骗不到我。
她伤心到几乎蹶地。决不是因这一跌的皮肉之苦。
我很多时不曾说过话,或者已然失去语言能力也未可知。沉默张皇中,老太太缓缓直了身,止了声,收拾起那瓦罐碎片。没看我一眼,蹒蹒跚跚走了。
连道歉也不及道一声,我很不安,于是远远跟着。见她一路心事重重。走许久,进了栋金碧辉煌的楼,等了不过片刻,就踉跄出来了。仰头看天,有泪披面。
在心里反复练习过,到上前去,我还是只结结巴巴说得一句:“怎么了?”是桩寻常世事,虽然惨痛不因寻常减:夫妇年高,只得一子,不料两个月前忽然一病在床。沉疴如虎,将家里积蓄吃得极干净。老头儿想了再三,祖上终究没有后人重,于是将故老相传,严令不得转货的一个五代瓷罐自地下取出来,交给老伴去卖。买家得人介绍,愿出三十万,给爱儿换心养命的。
不料梦碎在我无意一伸手里。
人类那么喜欢迁怒,该怪罪的正主儿面前,老太太却未出一句恶言,只失魂落魄走去,一边走一边碎碎念叨:“命啊,命啊,都是命啊。”什么是命。
谁晓得。
我也不晓得。
却是个好借口。我也要踌躇人间,历千万寒暑。不是命,那为什么。
没人帮我,好在我可以帮人。
赶上去,拉住她,适才不慎撞她跌地时,我已经瞥见她胸口悬一块翠玉。浑浑浊浊,不成颜色,好在不是玻璃。我劈手便抢了,握到掌心里,自我冰冷血液中有一丝暖暖流转而出,围住翠玉,抽丝般绕,绕,绕。一层一层的吞吐。管不得身后老太太一壁给我拉着急跑,一壁又慌又怒,拼了命地呼叫。
一直跑到了本城最大的珠宝店,闯进去,我排开众人,拣了块细红绸子重重叠叠铺了,手心盖上去,无声无息,那块玉落在柜台上,仪态使人泣,绝美不可方物,柔如三千尺春水,却转瞬间可盲四周人眼。一时哗然,一时默然。后台的师傅听到动静,悠悠出来只一看,立刻腿都软了,连滚带爬过来双手环住,一叠声喊:“要多少钱,要多少钱,多少我都给,都给。”
悄悄出门来,看天色近晚了。今晚去哪里呢?
我手心里淡淡热。那里有些灰浅浅堆聚着,吹口气,散了。
将劣玉中杂质全去,换种更容,成希世奇珍,不过丁点大事,麻烦的在后头。
遥遥看万家灯火,一路走,又见兵马俑。
我对自己苦笑。
这中间不世出的君王,尸身侧有一枚九子白玉连珠缵寒水夺心碧。我彼时年少,在咸阳道上游荡,见他病得凄切,竟忍不住经手施法,使此玉几可生死人,肉白骨,可惜,毕竟迟了。我没抢及,那玉跟他下了地宫。
蓝田半人炼化过的美玉,总会在若干时代后恢复顽石的本相,并非永恒。而蓝田族禁令言明,枉添奇珍,扰乱衡常,不等复本态,不得返家园。我每多出手一次,就要在世间多游荡无数年。
等完了这个,等那个。
一直等着。
蓝田半人:非人一种,精于玉石炼化。寿长,血冷。 汞耳
在书店而有艳遇,是人生最值得纪念的事情之一。
起始平凡——不过是看到隔壁那女郎手里拈一本一样的书。不,不是兰德诗集,不是莎士比亚,或者管锥编那么伟大的,身为商业社会中地位稳固而决不特别的一员,我们都在争着浏览“执行力”,以增加自己与老板的话题。
看得痴,有点放肆。我在那嫩滑手背轻轻一抚。她受惊小脸从书页后闪出来,嗔怪眼神无辜无邪恰似一泓浅水,喜怒都见到底。我向她微微笑:“去喝杯咖啡?”到这里,我有三种命运可以预见,一记耳光,决绝背影,或理想化一点,是一个愉快的,与美人相对的下午。
而我得到的,当然是第三种。
因我态度温和,语气诚恳,也因我气质纯良,神气洁净,还因我衣着华贵,相貌英俊。
倘若问那个更重要,我猜大抵是最后一样吧。人人都说眼见而实,阿玛尼的商标的确是比较容易看到的。
那天天气很好,风很柔和,我选的咖啡厅很正点,咪咪我的女郎很爱笑。当我们相携走入夜色里,一种世人唤做依恋的情绪,不知觉已铺天盖地。
于是一直约会下去。
物质社会,物质男女,讨好她的桥段配套出品,无须新鲜:云焚似的火鹤花,天天送一打到门,无休止的电话,接来送往,设计惊喜旅行,一次飞到埃及,一次飞到夏威夷。坚持三个月。她须臾不愿再放开我。
然而颜色渐憔悴,似有些心事解不开。
一日相聚后,我离开便发现忘记拿手表,回身要按门铃时,听她在里面细细声哭,悲凉摧心肝。一时大惊,大力拍门,不见她应,立刻飞身撞上,将门硬生生冲开,结果五体投地之余,抬眼看到她一脸诧异立在面前,楞了半天,纳闷的问:“你干吗?”泪痕已净,声调尤咽。我上前吻她发端,柔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承诺最易变做谎言,倘若经不起考验。第二日考验便来了。
咪咪约我在第一次聚会的咖啡厅喝下午茶,要伯爵红茶配秘制曲奇饼。她在头一个小时半个字都没说,不停吃,不停喝,不停上厕所。我终于按住她拼命翻酒水单的手,那肌肤触觉在我指尖下如此消魂。“咪咪,我爱你。”她身子大抖一下。
然后把左手取了下来。
整一只手,从她的腕上,干净利落的,取下来。放在桌上。旁边的客人瞥见,脸色大变,落荒而去。咪咪脸色惨白,眼帘深深垂着。许久,一字一句说:“我十八岁那一年,骑摩托车出事,手碾碎了,现在这只,是整容医院配给我的。”我沉默下来。
咪咪眼泪一点一点落在白色的咖啡桌面上。我猜她一定有相似的经历,下一秒抬起头,男人比来时走得快。
可是我当然和普通男人不一样。伸手过去,我轻轻抚摩那只看起来仍然很有生气的手:“在那里配的手?真天衣无缝。在一起那么久,我竟然半点知觉都没有。”她疑真疑幻,看我神色如常,又看看自己的手,装回去:“是啊,当真奇怪,我经常都忘记这只手不是我自己的。除了可拆可装以外,和真的并无两样。”我向她微笑:“咪咪,即使你全身都是假的,我也爱你。”她极惊喜,嘴巴张着,眼泪再次涌出来,我观察了一下,其他不知道,最少她还有颗牙是假的。
连假牙我都可以容忍,那就不用多想了。单膝跪下,拿出戒指捧到头顶。咖啡厅音乐应景的变成“I‘LL ALWAYS LOVE YOU”。
“咪咪,嫁给我。”
新婚夜。兴头上,不醉无归。咪咪满脸飞春给我抱回房去,嚷嚷了两声“再来,再来”,便晕晕睡去,昏黄壁灯下,她左手搭在床边,指尖微微颤动着。
轻轻握住。泪水忽然涌出我眼眶,哽咽着我呼唤:“阿离。”好似两枚放到烈火上的琥珀,那只手与我的掌心一同渐渐软化,渐渐软化,直到彼此都失去形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区分,流动回转中有声音说:“你怎么就追来了?”我的欢喜都要膨胀出胸膛,整个人跪下去。那声音叹息一声,柔柔道: “痴儿,我妄化物形,致人伤残,说不得要来替身以偿,让她一世如常才好。你却跑来做什么。”
阿离,阿离与我,本是寄居山间的两只汞耳。常化作世间万物,不过玩耍。谁知十二年前,阿离远远瞥见路上一架法拉利极速奔驰,心血来潮,化身为跑车前去争竞,不慎却将当时开着小摩托车兜风的咪咪撞落,失去一只手。她内疚之下,追去咪咪就医的整容医院,化己身为手,使其后半生圆转自如,不致过于痛苦。
咪咪在床上翻身,呼唤我名。阿离一惊,忙变化回去。
我应咪咪,低声一字一字答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
汞耳:非人一种。本形为液体状,可随意变化世间万物。 影貘
第三瓶伏特加见了底,母亲在楼上,突然剧烈咳嗽。我心里一紧,方跃起又跌下。酗酒数月,我的身体浑似条破麻袋,软,疲塌,储存不下半点精气神。
好在有玉凤。丢了厨房里的活儿,急急忙忙上楼去,一边擦拿过锅铲的手。这平头正脸,身子小小的保姆,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原本不是这样的。原本。
三个月前那场空难,日本成田机场,坠落的飞机上有我妻阿美,大儿朗朗,小儿明明。本来还有我,因为一早答应了他们的,要是朗朗能以第一名高中毕业,就全家旅行以示庆祝。结果,俗务缠身我未成行,惹明明大伤心,指控我说话不算,必然变成胖子----他五岁,刚从奶奶那里学了食言而肥这成语。
言犹在耳,他天真眼泪似还濡湿在掌心。
可是我生命里的一切美丽的,依恋的,怎么刹那成了飞灰。
手指活生生抠进自己体肤里去,掐出殷红的血,敌不过心上火烧似的焦窒。
一刀子本可以成全自己痛快,但近九十的老母犹在堂,不能舍。撑几日已不济,登张广告招保姆,玉凤走了来。
她来后,冻饿不到老母,我便将家中处处摆满伏特加,天光饮,天黑犹在饮,脑子好似给螺丝拧住般,动也不动,似乎好过些。玉凤整日忙忙碌碌,偶尔在我烂醉的身前停下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也辨不出是鄙夷是同情。
母亲还在咳嗽,天气冷了,她旧疾重发,年年如此。不过今日我还没喝糊涂,隐约听清她咳中带笑。
真骇然。
妻与孙子们出门一个月后,母亲便很不耐烦,日日将我拿去问,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我没奈何,支吾了又支吾,退出房间去的时候,满眼泪。
后来玉凤来,该回的人却终不见,她或许觉察,竟静了。不再问。
这下带笑,我很惊讶,拖着脚上去,远远传来母亲爽朗声音:“阿美,就你乖巧,讨妈喜欢,也要管管孟大啊,这几个月他怎么回事,天天喝酒,这样下去,我不是抱不到孙女?”
沉默一刻,她哈哈大笑:“不怕不怕,妈喜欢乖孙女呢。”
我听得心下一片冰凉,妈疯了。妈疯了。
进门,妈妈正坐在床边安乐椅上。老太太银发如雪,脸有病容,却笑眯眯的。见我便招我:“来,我正和阿美说要教训你。”忽一侧耳一回头,大声应:“好啦好啦,乖明明,奶奶就给你讲故事。”我毛骨悚然瞧她颤巍巍起身,走去墙角,那是明明从前看图画书的地方。
手脚抖颤,我踉跄要上前拉住母亲。忽然身后一紧,是玉凤,将我一提,脚便离了地,亏我比她高出几十厘米,却动弹不得,径直被拖出了房间,妈妈在那边,已然开讲西游记。
一直拖到楼下客厅里。玉凤放开手一转身,忽然说话:“老太太时日无多,如常安享天伦,不是很好?”
我一怔。
半夜我睡在床上,没再喝酒,反复想玉凤那句话,总觉得有蹊跷。忽然鼻端一阵微微的烟熏味,怕是失火,我一骨碌爬起来,下到客厅。立见黑暗中一点红光,正引出袅袅的烟。我一阵惊,低声喝问:“谁?”
有个矮小的身影,徐徐自火光后站起来。按亮了灯,看有人站在那里,手里竟捏着几张明明的照片,似是上次游园会的。面前的一个古怪形状的盆子里,正烧着另外的照片,有阿美的,也有朗朗的。
是玉凤。
我怒不可遏的吼:“你做什么?”整个人扑上去抢。可是,手伸进盆子里,却什么都没触摸到。
玉凤静静的看着我。一丝不慌,照片又放落,熊熊烧起来。我撕心裂肺一声喊:那火焰里模糊的脸容,本是我一生所爱。
她终于烧完所有,忽然开口对我说:“孟先生,我非人,乃是一只影貘。能造幻象。令堂三十年前在长白山深处救我脱猎人困,如今我来服侍她安度晚年。半年后她去世我即离开。至于你,还有大好前途,应当振作起来。”
我惊讶又迷惑:“影貘?造幻象?”指着那盆子,我不知如何继续,玉凤手腕一转,那盆子蓦然消失在空气中,她淡然解释:“我以你妻儿留下的遗物为凭据复制场景,明天该是你小儿子学校开游园会,老太太要去看的。”她叹口气:“希望她记性不要太好。”
她就要走。我忽然心里跟过了滚油一样慌。拦住她,死死的盯着她,无限乞求。她沉默很久,点点头:“好吧,不过就一次。”
手指曼妙挥舞,仿佛无数流星坠落。那迷离七采的光辉里,恍惚间阿美向我走来,玫瑰色睡衣,如仙子般美丽,接着是笑嘻嘻的明明,哼着儿歌,牵着哥哥的手。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走过去,我手直直伸着,眼睛不敢眨,看着他们走过去,走过去,终于身影模糊。
我痛哭起来。
影貘:非人一种,善造幻象,犹如真实。体形极小而力大无穷。 参努
我蹲在最高的那棵树顶上,耐心守着圣诞夜的安静空气。尾巴摇过,有点凉凉的,这里比我住的地方冷很多啊。再过一会儿,那个出名不爱洗澡的SANTA 老头就会拉着几头懒鹿掠过天空,去寻找那些挂得焦渴的袜子。而我,可以顺道堵上他。
在所有跨海而居的“ 外国非人” 里,我就只认识这个胖子,他们一族很奇怪,每年都要无比冲动的花掉自己一年的辛苦积蓄,买成各式各样叮叮当当的玩意,分头满世界散发,不过我等了很多年,他们都一直没发到我的地盘上来,真让我失望。
我是谁?
恩恩,我是参努。住在山里,以影子为食,能够在空间与空间之间行走。作为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非人,近年来我时常都饿得厉害。原因很多,大气污染啦,水土流失啦,沙漠化严重啦,最主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如此情形下的影子,简直跟放了三天的鱼生一样,吃必拉,拉必久。
正在感叹,微弱的铃铛声已经从远处墨蓝的纯净天边传来,很快就出现了鹿角,雪橇,还有SANTA 戴着红白帽子的大头。
“ 呔!” 我这就跳了出去。好几声咔咔咔的急刹响起,那些鹿一头蹿进了我怀里,被我冰凉的皮肤冻了个哆嗦,圣诞老人郁闷的看着我:“ 你干什么呀?”
我面不改色:“ 打劫。” 他傻忽忽地看了我一会,再四处张望了一下:“ 你说什么?” 给他气死了,我清了清喉咙,气压丹田,吼了出来:“ 打劫,打劫,打劫。
” 这回他听明白了,跳下来,回身从雪橇上的大袋子里摸出一只硕大的毛毛熊,对我一努嘴:“ 喏,拿去,圣诞礼物,最大一只了。” 所谓鸡同鸭讲,就是这么回事,我懒得再说话,上前一把拽住雪橇架,他们脚底下猛然一空,短暂昏眩之后,就跟我去到了我另一个时空里。
那是我所居住的空间,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圣诞老人出现过。小孩子们所知道的,都是一些传说,然后,传说慢慢变成了谎言的代名词。当他们长大的时候,没有被奇迹滋润过的心灵,往往都非常冷酷,而这冷酷,又一代代的在传承。本来他们喜欢自相残杀也好,老死不相往来也好,都犯不上一只参努为之操心,问题就在于,如此一来,我能吃到的美食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最好吃的影子,都是带有幸福感情的呀。
顺利劫持到圣诞老人,我和他驻足在万家灯火之上,俯瞰着每个床头所悬挂起的长袜子,空空的,度过一个充满希翼与梦想的晚上之后,还是空空的,然后,人类最珍贵的一些感情,会从此死去,永不重来。SANTA 老头张大了嘴巴,掏出对讲机跟他们大本营联系:“ 喂,我发现有个地方没人来值班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请答复,完毕。” 答复是,人手不足,所以有圣诞老人去的地方,都是抽签决定的。我说我这个地方也未免太倒霉了吧,抽了几千年都没抽到呀?
不论如何,既然他来了,就不要走了。雪橇车滑过所有挂有铃铛的树梢,响起清脆的叮当声,依稀有孩子在半睡半醒里笑出声来,还有天真的梦呓:“ 圣诞老人,给我满满一屋子泥巴,我好挖洞。” 我忍不住上前给那小孩一个皂隶:“ 没出息啊,要什么不好要泥巴。” 所有袜子都填满了,我明天可以吃到许多充溢着快乐的影子了。可是圣诞老人就皱起了眉头:“ 这边搞定了,那边怎么办啊?
那些孩子也会失望啊。” 我笑得合不拢嘴:“ 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回刚才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去,不过,你就要又花一笔银子去补齐礼品了,要不要借点给你啊?” 他白了我一眼,不过,也是笑嘻嘻的。 育方
门轻轻滑开,满屋子久无人住的气味扑面而来,随之灰尘,重如有物。
我忍住最初的几声咳嗽,闪身进去,猫腰放低所有窗帘,打开一盏很小的灯。
直到静静检查完所有的房间,确认,安全。我瘫倒在地板上,抹去额上冷汗。
然后,我带回来的那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严格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
包在蓝布碎花的小包裹里,两只大眼睛,瞳仁是奇特的灰绿色。滴溜溜的瞧着我,忽然笑起来。像花开。
一个小婴儿。
作为一个被追杀的逃亡者,怎么会有闲心从路过的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婴儿,我完全无法加以解释。记得当时正跑得两条腿和心脏仿佛要一起从身体上飞出去,死亡阴影如乌云一样飞速聚拢,要不是我顺势跳上了路过的一辆卡车,外面的瓢泼大雨或许就早已洗净了我的乌血。而在那之前,我慌乱的眼睛,就不可思议的定格在垃圾堆里的那个弃婴身上。
现在他就躺在进门的鞋架上,大概不是很舒服,正一动一动的,眼看就要滚下来,我一个箭步赶上去把他拽住,抱在手里,满头雾水的转进厨房,开始喂他喝牛奶----不晓得多久前买的了,不晓得吃了会不会死~~~。
两个小时前,我在城东的Y/N夜总会前,枪杀了七个人。每个都是在本城黑道雄距一方的大人物。这个暗杀计划花了我整整六个月时间筹划,检验,直到执行,我冒了极大风险,并且风险仍未消失。作为相应的代价,我的银行帐户上已经多了一笔天文数字的款项,足以保证我去买下一个外洋的小岛,谨慎的活上几十年--- -要是我有这个命的话。
为了这个梦想能够实现,我这段时间都必须无声无息呆在这里,呆到风声平静一点为止。
我的如意算盘在第二天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不错,我准备好的压缩饼干味道还不坏,啤酒和饮用水也足够,可是,那个混蛋小娃娃,为什么就那么挑食呢。
以我脾气,捡他回来已经是异数,倘若饿死,只怪他自己命数不坚吧。
这样想得十分硬气,只看不得那小孩子眼色,奇异灰绿色,纯洁剔透,无声之中,却似有无限想要叙说。那眼神后面,仿佛蕴涵我这一生所有的善意,快意,暖意。
捶胸顿足之后,我决定出去给他买奶粉。
熬到半夜,抱他出去到最近的一家便利店,真倒霉,临晨三点,居然还有人打劫。几个小蟊贼,拿些破铜烂铁样的小刀子,唧唧喳喳,正在店员身前闹嚷。我轻轻闪进去,拿完了架子上所有奶粉,又轻轻挪到门边,自动门滑开到一半,臭小子突然哭起来。
满堂静。
我背上一紧,心里微微叹口气。我不多事,事偏到我。捏了拳头,我慢慢转过身去,计算着要在什么样的角度出手,才能避免被店子里的摄象机拍到模样。很意外,那几个小流氓笑嘻嘻的站在身后,带头的金毛歪着头,瞧着我怀里的娃娃:“你儿子啊。”
我不出声。他放下刀,手指伸过来,沾那孩子粉红脸颊,动作间充溢温柔气味。我很不解,不过始终都保持沉默,看着他们围来做鬼脸,扮猴子,认真笑闹一场,末了帮我买下那许多奶粉,送我出门。
对头势大,这晚出门,过几日便使我行踪告破。多年历练,追兵初到楼前我已知觉,翻窗出去爬上天台,奋力一跃跳上比邻楼顶,再顺水管而下,一百米外就是汽车站,随意上一辆车,就可以逃出好远。这路线我一早看好,时时注意,等的就是此刻。那孩子,我当然顾不得。
这一个顾不得,变成我在车上坐的针毡。
起起坐坐,起起坐坐,折腾半小时,那点焦心一阵一阵,痛苦过挨枪子,打断腿,一片一片拔指甲。我竟然多一刻都忍不了。车速未慢,我抽出皮带扣奋力一击打爆窗玻璃,径自跳了出去,一路狂奔回去的路上,我强烈的预感到,原来我一生最后的结局,就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鬼,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死鬼。
门半开着,出乎意料的安静,十分不祥。轻轻走上去,靠在墙边呼了口气,皮带扣压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脑子里快速过一遍屋内的结构----抢进去,门边玄关有一处凹陷,有经验的行动者,必然会派人进行把守,我要先打倒他,如果能够夺下枪支,那么下一步便要闪入横向距离玄关两米的洗手间。。。。。
猫身,迅捷无声进入房屋,猛然一怔。
多达十五人,全部持械,其中有三个我认识,是杀手这一行里排名极靠前的高手。
无论我多么善于急变,经验丰富,今日都无生机。
除了,这十五位杀人不眨眼的仁兄对我都毫无兴趣。此时全体静悄悄坐在地毯上,互相依靠注视着地毯的中心,神情愉快轻松,嘴角含笑。在他们视线的尽头,不是别的,正是那个我为之拼死赶回来的小娃娃,躺在那里,笑嘻嘻,眼睛眨巴眨巴的,眼波如无形的春日潮水一样,正一波波洋溢出来,恍惚间,将周遭尽情淹没,暖洋洋的水底乐园。
育方:非人一种,能摄人恶意,抚之以善。眼灰绿色,不能言,终生为婴儿状。 金蚨
国家银行总部地下金库。深门闭户,暗沉沉氛围有它独到魅力,譬如说清静。虽然年年意图来犯者数以斗量,不过再精明厉害的角色都功亏一篑,到不了最后的阿里巴巴山洞。
至少今日凌晨三点前,情况如此。
人说一物总有一物降。天下阵皆可破,倘若不破,时间问题而已。
站在我面前的人,黑衣,极高大,神色冷漠,手脚微微抖颤,足见内心紧张。重重摄象机无死角监控的空间里,他居然未覆面孔,稳如泰山站在室内,当真是艺高人胆大。倘若开得口,我很想直陈心底佩服。
他深呼吸,手脚利落,将以公斤为单位的黄金砖一块块堆砌进地上的巨大提箱,尽量后背走。定是身负神力,否则这么多金子,压也压死了他。
我进了他的包。颠簸的感觉真是新奇。外面声响渐嘈杂。显然是出了地下金库。我细细想,仍然摸不透他单枪匹马,到底如何避过外面堪称世上最森严的守卫和最严密的机关。
又安稳下来,过了须臾,包开了,一块块金砖腾空,外面光线至明亮。我随着出去,一眼见到对面墙下坐的一个女人。
这是一处家居的公寓,小小的。布置简单,家具装潢,都有年头了。除了灯火特别光耀外,整体都算寒酸。但那个女人例外,即使陷在轮椅里,着旧衣,浑身瘫软,脖子都无力支撑她的头颅,向一边歪倒,她仍是气质摄人的大家闺秀。
极美。因此极可惜。
那背我出来的男子走过去,将那女人轻轻抱起,走过来,放到黄金砌成的圈里,仔细托住她的头,紧紧围护。我看到那女人惨白的手指抚摩过男人圈在她腰上的臂膀,动作细微得难以感觉。面肌大约是瘫痪了,否则该有一个微笑。
看神态,他们该是夫妇。不过行径却古怪。我天长地久的独自,日日所见,都是冰凉金属,无趣无聊,能有机会看点蹊跷,真是求之不得。
男人在临晨五点许安抚女人睡下,自己去了厨房准备早餐。手磨芝麻糊,豆浆,亲自和面烤的全麦小圆面包,榨两种果汁,还有切成极薄片的苹果。以成套蓝花瓷器端出来,吸引之极。独自吃罢,已天亮,自门外报箱里取了报纸,坐到窗边看,我窥到头版头条,正是国家银行惊天的神秘失窃案。然而他不过匆匆一瞥,神色不动。也未转头多看一眼地上堆放的战利品。
世人行劫盗,无非求财。偶尔有人特立独行,乃为炫技。这人动机端倪何在,却似不是如此简单,我真是好奇得很。
好奇归好奇。答案却渺然。他们的生活平和有序,男子日日如一,将家中大小事务处理熨帖,天光便是将女人抱到厅里黄金面前坐下。那双黯淡美丽的眼里,瞬时间会燃起微弱笑意,发梦般神色,似沉浸入甜美幻景。不晓得这无聊金属,怎么能够催情。
有一天,忽然有警察上门,问了一些问题,又走了。放在显眼处的大堆黄金,只不过用一张桌布盖了,似一张餐台,上面还零落碗碟刀叉,硬生生瞒了过去。不过我晓得,麻烦总是来了。
赃物太明显。吃不得,用不得,消耗不了,没有苦心经营的环环相扣,便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那男子容色倒始终不动,若无其事,只是凝视女子的眼神里,渐渐多了一份两份的愁,悠悠的,散落在一举一动里,越来越清晰。而女子的精神,一日也比一日衰落了。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她过世那日,破例说了许多话,声音破哑,却仍然有一份优雅意味。她喃喃感谢那男子,带她出生天,见阳光,情愿牺牲从前一切,为她将大好时光消磨在无聊无望里而无悔,至于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故事,细节欠奉,红颜已凋零。
男子将她放了进黄金圈里,原来这是她从前最爱的游戏,叫黄金屋里住玉人。小时候玩惯的,宠爱她的早死的父亲,从前只会将家藏的金条拿来做玩具,笨拙地逗她笑。笑后来是奢侈的,多少财宝都是买不回的了。
他打了警局的电话,自己坐到厅堂里看报纸,阳光照射下来,满头黑发,一丝丝变白。我叹了口气,破出金砖,蜿蜒下地,慢慢游出去,还是回银行金库去吧。那里虽寂寞,好在没有纠缠。
在警察来缉捕他之前,会得到银行的通知,金子全部回到了地库,分毫不差,至于为什么,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包括那个亲手做过贼的人,也只能诧异地看着空空的厅堂,揉自己已经快哭瞎的眼。求死不得,也许他会去重新生活吧。但愿如此了。
金蚨:非人一种,无头无尾,形似软虫,能聚化驱引贵金属。 这个真好看,可惜我也只看到过这么多,别的也没找到,5555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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