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不会是悔没赶上趟吧?
她倒是应该多关心点残疾人才是, 比如多给残疾修厕所了, 停车位啦, 就业了...
是啊:) 原帖由 yangliuqing 于 2006-3-8 19:45 发表
在我们这个小镇近3年来从中国直接过来嫁给德国人的有3人离婚,比例是否1/4就清楚了。
我们这边也是。只听说过一对,是在上海认识结婚的。男的必须回德国时,妻子来了几个月后受不了这里的冷清就离婚了。离婚时把男的那几年在上海赚的钱所买的两套房子要走了。--典型的能一起享受,不能一起受苦型!$怒吼$男的最倒霉了,工作了好几年,全部都是那个上海女人的了。:o 原帖由 anise 于 2006-3-8 22:15 发表
我们这边也是。只听说过一对,是在上海认识结婚的。男的必须回德国时,妻子来了几个月后受不了这里的冷清就离婚了。离婚时把男的那几年在上海赚的钱所买的两套房子要走了。--典型的能一起享受,不能一起受苦型 ...
哈哈 看来过不了多久 就有德国议员提案要中国女人嫁德国男人之前也签保证书了 :lol: 原帖由 sorrowful 于 2006-3-8 19:22 发表
甘都得。。。。。
里个世界牟么也唔得个。世界真奇妙,妙,妙。 原帖由 chela 于 2006-3-8 22:18 发表
哈哈 看来过不了多久 就有德国议员提案要中国女人嫁德国男人之前也签保证书了 :lol:
:D:D 原帖由 anise 于 2006-3-8 22:15 发表
我们这边也是。只听说过一对,是在上海认识结婚的。男的必须回德国时,妻子来了几个月后受不了这里的冷清就离婚了。离婚时把男的那几年在上海赚的钱所买的两套房子要走了。--典型的能一起享受,不能一起受苦型 ...
她要,男方就给了? 可能还是对她有感情的吧?否则,当爱已失去的时候,争抢财产会闹上法庭呢。 原帖由 sammy 于 2006-3-8 20:31 发表
:D:D 不会是悔没赶上趟吧?
她倒是应该多关心点残疾人才是, 比如多给残疾修厕所了, 停车位啦, 就业了...
说的对, 这才是她该干的, 那个提案真叫莫名其妙 ......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3-8 18:09 发表
那倒不知道,都是一起聊天的时候8出来的
三对泰国的,一个马来西亚的,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古巴的都有问题
古巴的那个是同性恋
:D:D:D:D笑死我了!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3-8 23:07 发表
她要,男方就给了? 可能还是对她有感情的吧?否则,当爱已失去的时候,争抢财产会闹上法庭呢。
不错:cool: 在登记之前,我就已经看过LG的纳税表了,所以,不怕。
并且,这些资料中所说的离婚率比较高的人士,我估计大多数是通过婚姻中介与外方结合的,语言水平和沟通能力都不怎么样,久而久之,感情这条路走不下去就只有分手了。 身残的张大姐现在脑子也出毛病了,思维越来越偏激,前年他曾提案:让政府宣布网吧非法,关闭全国所有网吧。作为人民代表能不能提出些广泛的代表性的建议,解决广大的民生问题。是否因为常年行动不便,无法和外界沟通造成的?为什么让这种人做代表。 估计主要还是控制那种胡乱想移民的。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6-3-9 10:17 发表
:lol:赞同! 她这次的提案确实让人觉得管得太宽了. 国内的婚姻问题也层出不穷啊! 要签保证书干脆规定涉内涉外婚姻一视同仁吧!
张大姐的思维太怪异了,在中国结婚离婚也是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外国比如欧洲很多国家都有法律保障离异女方的利益,用不着张大姐操心。 原帖由 yangliuqing 于 2006-3-9 10:27 发表
张大姐的思维太怪异了,在中国结婚离婚也是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外国比如欧洲很多国家都有法律保障离异女方的利益,用不着张大姐操心。
$感人$$感人$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3-8 23:07 发表
她要,男方就给了? 可能还是对她有感情的吧?否则,当爱已失去的时候,争抢财产会闹上法庭呢。
因为男方德国还有房子,工作。女的在中国没有工作。所以一次性的付了赡养费。结婚2年多,得2,3百万的房子在上海。还记得邻居把这件事说给婆婆听时,老公反驳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办公室还赔钱呢,是我帮助他打开客源的,到现在开始赚钱。把邻居厥了一鼻子灰!;) 这页楼上的,好可怕的图片,吓了我一条, 讨厌老鼠!!!!!!!!! 原帖由 蓝色咖啡馆1 于 2006-3-10 07:23 发表
讨厌老鼠!!!!!!!!!
还好啦,不挺可爱的.................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3-9 17:39 发表
她的年级应该是特殊阶段,所以特殊思维$蒙一把$$蒙一把$
据说是假的, 她没有签字 http://blog.sina.com.cn/m/haidi
希望一些媒体不要制造假新闻!
2006-03-09 21:39:55
今天打开BLOG看到有报纸说,我和一些女委员提出所谓“建议外国人娶中国妇女应交保证书”,我觉得奇怪,我们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的委员没有讨论过这方面的事情,我不是妇女界的委员,也没有任何人找我说过这样的事。另外,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没有接触过涉外婚姻的问题。我对自己不懂,或是不了解的事情,绝不会随便说什么,更不会不负责任地签字,何况是提案这么重要的文件呢?
在此,我希望报道两会的媒体朋友能够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就像我对自己作品的每一个字负责。我一般不在文章里提及人名,假如要提到,我一定会征求别人的意见。这是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的工作。否则就会制造混乱。现在有一些媒体真的缺乏责任感,甚至还有制造假新闻的。近年来,我曾看到很多写我的家庭报道,一些报纸不经核实就整版刊登。我从不接受那种个人生活的“独家”采访。而写作者却说怎样在我家见到我和我先生,我住在什么名士楼。我想假若有这样的地方,一个懂得尊严,懂得谦虚的人也不会去住。还曾有报道说我提交了关闭网吧的提案,而我从未做过这样荒唐的事,也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采访。我从未去过网吧,怎么能写关闭网吧的提案呢?应该说每一份提案都是政协委员心血的结晶,很多提案都是经过一次次讨论和修改才提交的。假如你不是第一提案人,那么你一定要看看别的委员要你签名的是什么提案,这是对老百姓负责啊!
这样无中生有的假报道还有很多。于我个人我可以宽容,一个人的胸怀应该海纳百川。但是我却从这些无中生有的文字中看到了媒体的浮躁,作为发出社会声音的媒体应该是非常严谨的,是要对老百姓负责的,要给老百姓可靠的公信度。我想起八十年代初,有很多记者采访我,为了核实一个细节,他们甚至会到我下乡的村里跑好几趟。那里的路很难走,他们也义无反顾。有一位资深的女记者,为了写我的报道,她一定要和我生活几天,亲眼看看我生活的状态。她还要求看看我身上生褥疮的地方,她看后流下眼泪。后来她写的文章被选进了小学课本,一直延用到今天。
很多新闻工作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写了大量的好文章,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他们鞭挞了丑恶虚假的东西,让人们更加珍惜真善美。但是我们今天也看到了很多以上那种编造的文章。我常想,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自己事情做好,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就是对社会负责
希望写假新闻的人自省自重!并且希望写这种文字的人能够静下心来,多学习多读书多思考,这样才会写出好文章。
过去我不删除我的BLOG里的留言或评论,对于一些人对我的不理解和误解我不介意,我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这是对我的鞭策。但是今天那些载有假新闻的评论我删除了,因为我的BLOG不能传播假新闻!
另外,我觉得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写作者应该严肃批评!这些年正是由于我们某些部门不注意批评错误的东西,姑息和放任一些人编造新闻,制造新闻,炒作新闻,甚至恶意炒作人和事,才使得社会风气浮躁喧嚣!一些媒体还刊登播放假药广告,这种广告害了多少老百姓,当你们面对那些假药贩子送上的几个臭钱,为什么不去想想你的父母兄弟和儿女看了假新闻假广告会怎样?为什么你们不去摸摸自己的良心?
今天假话太多了!什么是真话呢?我现在说的就是真话!这也是正直的政协委员应该说的话!
$汗水$ 多谢楼上的。本来看到这个新闻就觉得漏洞很大,作为生活严谨的人,怎么会提出如此内容和目地自相矛盾的提案?而且还把其他女名人都牵扯进取,这些都是人精,会犯这类错误?还是一起犯? 原帖由 kaixin_family 于 2006-3-10 15:01 发表
多谢楼上的。本来看到这个新闻就觉得漏洞很大,作为生活严谨的人,怎么会提出如此内容和目地自相矛盾的提案?而且还把其他女名人都牵扯进取,这些都是人精,会犯这类错误?还是一起犯?
可能是借她们的名义, 不过现在的新闻真是难辨真假...... 原帖由 khong 于 2006-3-10 15:30 发表
请看正经板块,张海迪出面澄清了,她不知此事,何谈提议签名,记者太多谎话了。。。。。。。。。。
无良记者胡编新闻让好人背黑锅,可恶!$怒吼$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3-8 18:09 发表
那倒不知道,都是一起聊天的时候8出来的
三对泰国的,一个马来西亚的,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古巴的都有问题
古巴的那个是同性恋
我是不喜欢泰国女的,都是些bar girls,换句话说,就是鸡婆,他们基本上都是在Mai-Yin时,专找白人,然后施展媚功死缠烂打的嫁给白人。呵呵,个人意见。 原帖由 狐狸精妖妖 于 2006-3-19 10:21 发表
我是不喜欢泰国女的,都是些bar girls,换句话说,就是鸡婆,他们基本上都是在Mai-Yin时,专找白人,然后施展媚功死缠烂打的嫁给白人。呵呵,个人意见。
那些白人也真是木鱼脑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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