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08

《白饭如霜--短篇集》

地听


  那张纸无端端落在门外的时候,我一家三口正站在餐桌边,头抵头直面一大桌美食。三儿极高兴,扭住我耳朵不停闹:“爹给红包,给红包。”被阿含顺手一个凿栗,打在头上一声脆响:“瞎吵,圣诞哪里有红包,进房间拆礼物去。”他一溜烟往里跑,犹自嘀咕:“爹说了要给的。”此刻我听到一声轻响,门上。去看时,那极陌生又极熟悉的紫色小笺,静静躺在台阶上,有雪初来,落于其上,与字迹分庭抗礼的白。

  无须看,我已经知道说的什么,因此一弯腰,手指转时,将它掖进了袖里。回身瞥见阿含在忙忙的盛汤,她的饮食金句是:“多喝汤,多吃饭,自然肥白圆胖。”不知道的,当她是积年的养猪专业户。

  其实也是吧,看我身形,这十七年来,多少鸡鸭鱼肉,化作五谷轮回,终于将养我到今日模样:从一条眼镜腿似的瘦削男子,至于大腹便便。而且,还有了儿子。难得吗?我是一条缩地虫呢。非人世界的教科书上说,我该成世风餐露宿,惊风怕雨。

  三碗汤在桌上,热腾腾的羊肉香,堪敌苦寒如零下五度。阿含背转身大叫三儿赶紧滚出来吃饭,否则后果堪忧,十足母老虎。而我手指在桌布下颤抖,如弹平衡律那么劲急。多年前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如电影回放一般在脑海里:紫笺来时,大难已去,将紫笺融在身边最亲近人类的饮食里,之后以其尸身初冷之血沐浴,可复本形,回长生谷,旧藏珠宝,原璧奉还。

  旧藏珠宝。猫儿眼,璀璨如梦幻的钻,整捧整捧的红绿宝石。散落一地,光芒比天宫更迷离。这不可言说的神秘美丽,花费了我大半生的时间,精力,杀心,恶念——作为大盗神偷的那大半生时间——然后,引来万万料不到的灭顶之祸。

  我记得自己耗尽最后力气布下后手,发出求援,如何脱却本形,逃到人间,瘫软在那家杂货店外。赤裸裸,冻到半死,是阿含开门出来,哎呀一声之后,今天晚上之前,给了我十七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过,该结束了吧,我毕竟不是人。

  将自己的汤喝完,放下碗,手指擦过阿含的碗边,一抹紫色掠过,刹那消逝。非人世界中最精乖的贼,有快到无从定睛的手脚。

  她扭了三儿耳朵,一路罗嗦一路回到了桌边,三儿向我咧咧嘴,忍俊不禁般,我忍不住问:“怎么了?”他忍不住大笑:“娘给你写了情书,被我看到了, 哈哈哈,一把年纪啊。”当啷。

  阿含已经送到口边的碗落地。她边笑边羞红脸,瞪儿子一眼,转身去找东西收拾残局。

  恰似十五年前结发时。这黄脸婆那样美丽过。

  我抹了把额边冷汗,蹲下身来拣瓷器碎片:这一定是有生以来我出手最快的一次了。幸好,我还没迟钝。

  半夜,三儿睡了,回卧室里夫妻相偎,我手掌心压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内容是:死鬼,你下次再半夜回来在冰箱里撒尿,不要怪我叫你睡花园。爱你的妻——忽然问阿含:“如果我在你今天喝的汤里下毒,你喝不喝?”她安然在我怀里,淡淡样斩钉截铁:“喝,只要是你想。”我心里一紧:“真的?‘一张平和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抬起来,是我眼花吗?阿含的乌发之间,那双本来小小的耳朵,忽然尖尖的长起来,在脸边那么醒目,隐隐生光。她向我温柔的笑:'我本来今天就会喝的。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只地听啊。”



地听:非人一种。耳最锐利,知天上地下一切动静,尤善听人心。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09

参努

  我蹲在最高的那棵树顶上,耐心守着圣诞夜的安静空气。尾巴摇过,有点凉凉的,这里比我住的地方冷很多啊。再过一会儿,那个出名不爱洗澡的SANTA老头就会拉着几头懒鹿掠过天空,去寻找那些挂得焦渴的袜子。而我,可以顺道堵上他。

  在所有跨海而居的“外国非人”里,我就只认识这个胖子,他们一族很奇怪,每年都要无比冲动的花掉自己一年的辛苦积蓄,买成各式各样叮叮当当的玩意,分头满世界散发,不过我等了很多年,他们都一直没发到我的地盘上来,真让我失望。

  我是谁?

  恩恩,我是参努。住在山里,以影子为食,能够在空间与空间之间行走。作为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非人,近年来我时常都饿得厉害。原因很多,大气污染啦,水土流失啦,沙漠化严重啦,最主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如此情形下的影子,简直跟放了三天的鱼生一样,吃必拉,拉必久。

  正在感叹,微弱的铃铛声已经从远处墨蓝的纯净天边传来,很快就出现了鹿角,雪橇,还有SANTA戴着红白帽子的大头。

  “呔!”我这就跳了出去。好几声咔咔咔的急刹响起,那些鹿一头蹿进了我怀里,被我冰凉的皮肤冻了个哆嗦,圣诞老人郁闷的看着我:“你干什么呀?”我面不改色:“打劫。”他傻忽忽地看了我一会,再四处张望了一下:“你说什么?”给他气死了,我清了清喉咙,气压丹田,吼了出来:“打劫,打劫,打劫。”这回他听明白了,跳下来,回身从雪橇上的大袋子里摸出一只硕大的毛毛熊,对我一努嘴:“喏,拿去,圣诞礼物,最大一只了。”所谓鸡同鸭讲,就是这么回事,我懒得再说话,上前一把拽住雪橇架,他们脚底下猛然一空,短暂昏眩之后,就跟我去到了我另一个时空里。

  那是我所居住的空间,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圣诞老人出现过。小孩子们所知道的,都是一些传说,然后,传说慢慢变成了谎言的代名词。当他们长大的时候,没有被奇迹滋润过的心灵,往往都非常冷酷,而这冷酷,又一代代的在传承。本来他们喜欢自相残杀也好,老死不相往来也好,都犯不上一只参努为之操心,问题就在于,如此一来,我能吃到的美食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最好吃的影子,都是带有幸福感情的呀。

  顺利劫持到圣诞老人,我和他驻足在万家灯火之上,俯瞰着每个床头所悬挂起的长袜子,空空的,度过一个充满希翼与梦想的晚上之后,还是空空的,然后,人类最珍贵的一些感情,会从此死去,永不重来。SANTA老头张大了嘴巴,掏出对讲机跟他们大本营联系:“喂,我发现有个地方没人来值班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请答复,完毕。”答复是,人手不足,所以有圣诞老人去的地方,都是抽签决定的。我说我这个地方也未免太倒霉了吧,抽了几千年都没抽到呀?

  不论如何,既然他来了,就不要走了。雪橇车滑过所有挂有铃铛的树梢,响起清脆的叮当声,依稀有孩子在半睡半醒里笑出声来,还有天真的梦呓:“圣诞老人,给我满满一屋子泥巴,我好挖洞。”我忍不住上前给那小孩一个皂隶:“没出息啊,要什么不好要泥巴。”所有袜子都填满了,我明天可以吃到许多充溢着快乐的影子了。可是圣诞老人就皱起了眉头:“这边搞定了,那边怎么办啊?那些孩子也会失望啊。”我笑得合不拢嘴:“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回刚才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去,不过,你就要又花一笔银子去补齐礼品了,要不要借点给你啊?”他白了我一眼,不过,也是笑嘻嘻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0

斋练

  有没有小孩子,将来长大了是想当邮差的?

  是的,就是那个穿着暗绿色,总有点脏脏的制服,蹬车—— 自行车——车前车后,永远有无数信件包裹,报纸杂志的人,每天都见面,不过眉目都不会给人太记得。

  那种奔波而有点单调的工作。

  有没有人想做的?

  想来一定少。这个时代很现实,大家都希望多赚钱,少干活。成为邮差?会冒被父母胖揍一顿的危险吧,理由当然是没出息。

  虽然,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邮差。在这个街区已经干了二十五年了,没有送丢过一封信,没有损坏过一个包裹,永远准时到达,按响门铃。服务质量有口皆碑。这里的街坊也都很可爱,清早给他们丢报纸进院子的时候,会拉起卧室的窗帘大喊一声:“谢谢你,改天来喝茶。”这点亲近都让我很贴心。我没有家室儿女。孤独如同我的皮肤,朝夕不舍,形影不离。无论多么无心,晚上都会有点寂寞。

  因此,老邻居温先生汽车失事去世的时候,我完全可以预料到温太太会有多么伤心。他们结婚有多少年了?四十,或者五十?反正有老太太在的时候,老头就一定是在的。突然单了一个,连我都很不放心。傍晚收工的时候,特意去温家看了一下。

  很奇怪,温太太笑咪咪的站在门前,看起来虽然有点憔悴,不过精神都很好。她一看到我,马上招呼:“斋先生,明天早上麻烦你来一下好吗,我要寄一个包裹。”她第二天早上,真的寄了一个包裹,很大,包得很仔细,里面是很多厚厚的衣服。温太太一边填着单,一边对我千叮万嘱:“要帮我很快很快送出去啊,我家老头等着要穿的,那边很冷啊。”我家老头?一楞,低头去看收件人,竟然是温先生的名字,而地址,是一个异国的城市,很远很远,座落在地球的另一边。

  她看我发愣,很慈祥的解释:“我家老头,忽然说要去旅行,跟个小孩子一样,说走就走了,幸好还留了地址给我。你看昨天天气预报没?零下几十度啊,天哪,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冷的地方啊。”忧虑颜色在眉梢眼角,掩不住那样好的风华隐约。她年轻时一定是很美丽的女人。我忍不住多嘴问她:“温太太,你和你先生怎么在一起的?”她笑起来,依稀有少女的明媚:“我们是邻居。十几岁就订婚了。后来他去打仗,去了七年,人人都说他死了,只有我不信。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想着我呢。后来,他真的回来了。你看,我是对的吧。”我当然知道为什么,在她望向我的眼神中,有不易察觉却又无法掩饰的渴望,渴望我赞同她,附和她,是的,你心爱的男人会回来,一定会回来,如果他很久都没出现,是因为他在某个很远的地方,只要等得足够久,就有重聚的那一天。

  不能拒绝她,这最后的希望。我永远是心软。接过邮件,我按响自行车的铃铛离开温家的房子,大声而愉快地向温太太保证:“放心吧,一定会很快送到的,而且,很快都会有回信哦。”

  半夜的时候,我穿过阴阳两界的边境,走向亡魂们聚集的场所,那里有几个人——或者幽灵——在等我,接过我手中特殊处理过的信件,青铜般的眼泪流过被地狱火焰灼烧过的脸颊。他们向我鞠躬,感念我,令他们继续与所爱者彼此牵系。继续在鬼影幢幢中费力搜寻,我终于找到了温先生熟悉的容颜,身为战场归来的斗士,他手上的血腥一定会带他来这地狱,天不收地不管。如此幸好,我也可以给他把温太太的冬衣送到,并且问他,要不要写一纸回函。



斋练:非人一种,外貌酷似人而无心。可穿梭生死两途,出入人鬼。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1

影貘

  第三瓶伏特加见了底,母亲在楼上,突然发出剧烈的咳嗽声。我心里一紧,方跃起又跌下。酗酒数月,我的身体已经浑似条破麻袋,软,疲塌,储存不下半点精气神。

  好在有玉凤。丢了厨房里的活儿,冲出来急急忙忙上楼去,一边擦拿过锅铲的手。这平头正脸,身子小小的保姆,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原本不是这样的。原本。

  那场空难发生在三个月前,日本成田机场,坠落的飞机上有我妻阿美,大儿朗朗,小儿明明。本来还有我,因为一早答应了他们的,要是朗朗能以第一名高中毕业,就全家旅行以示庆祝。结果,我还是工作太多,明明大伤心,指控我说话不算,必然变成胖子——他五岁,刚从奶奶那里学了食言而肥这成语。

  言犹在耳,他天真眼泪似还濡湿在掌心。

  可是我生命里的一切美丽的,依恋的,怎么刹那成了飞灰。

  我痛到手指活生生抠进自己体肤里去,掐出殷红的血,敌不过心上火烧似的焦窒。

  一刀子本可以成全自己痛快,不过近九十的老母犹在堂,舍不下。然而毕竟撑不住,登张广告招保姆,玉凤走了来。

  她来后,冻饿不到老母,我便将家中处处摆满伏特加,天光饮,天黑犹在饮,脑子好似给螺丝拧住般,动也不动,似乎好过些。玉凤整日忙忙碌碌,偶尔在我烂醉的身前停下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也辨不出她是鄙夷是同情。

  母亲还在咳嗽,天气冷了,她旧疾重发,年年如此。不过今日我还没喝糊涂,隐约听清她咳中带笑。

  真骇然。

  妻与孙子们出门一个月后,母亲便很不耐烦,日日将我拿去问,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我没奈何,支吾了又支吾,退出房间去的时候,总带满眼泪。

  后来玉凤来了,该回来的人却终究不见,她或许终于觉察,竟静了下来。不再问了。

  这下带笑,我很惊讶,拖着脚上去,远远就听见母亲中气十足的声音:“阿美,你别光自己乖巧,讨妈喜欢,要管管孟大啊,这几个月他怎么回事,天天喝酒,这样下去,我不是抱不到孙女?”沉默一刻,她哈哈大笑:“不怕不怕,妈虽然九十了,还帮你带娃娃,我喜欢乖孙女呢。”我听得心下一片冰凉,妈疯了。妈疯了。

  进门,妈妈正坐在床边安乐椅上,笑眯眯的。老太太银发如雪,脸有病容,情绪却很好。见我便伸手招我:“来,我正和阿美说要教训你。”忽然又一回头,向旁边角落里大声应:“别吵别吵,乖明明,奶奶就给你讲故事。”我毛骨悚然,目瞪口呆看她颤巍巍起身,走过去了,明明从前,最爱在那里看图画书的。

  手脚抖颤,我踉跄要上前拉住母亲,忽然身后一紧,是玉凤,将我一提,脚都离了地,亏我比她高出几十厘米,却动弹不得,径直被她拖出了房间,妈妈在那边,已然开讲西游记。

  一直拖到楼下客厅里。玉凤放开手一转身,忽然说话:“老太太时日无多,如常安享天伦,不是很好,你难道要她面对现实?”我一怔。

  半夜我睡在床上,没再喝酒,反复想着玉凤那几句话,总觉得有蹊跷之处。忽然鼻端一阵微微的烟熏味,怕是失火,我一骨碌爬起来,下到客厅,猛见黑暗中有一点红光,引出袅袅的烟。我一阵惊,低声喝问:“谁?”有个矮小的身影,徐徐自火光后站起来,我冲过去按亮了灯,看有人站在那里,手里捏着几张明明的照片,好象是上次游园会的,面前的一个盆子里,正烧着另外的照片,有阿美的,也有朗朗的。是玉凤。

  我怒不可遏的吼:“你做什么?”整个人扑上去抢。可是,手伸进盆子里,却什么都没触摸到。

  玉凤静静的看着我。一丝不慌,照片又放落,熊熊烧起来。我撕心裂肺一声喊:那火焰里模糊的脸容,本是我一生所爱。

  她终于烧完所有,忽然开口对我说:“孟先生,我非人,乃是一只影貘。能造幻象。令堂三十年前在长白山深处救我脱猎人困,如今我来服侍她安度晚年。她有重疾,只能活半年,半年后我就走了。至于你,还有大好前途,应当振作起来。”我惊讶又迷惑:“影貘?造幻象?”指着那盆子,我简直不知如何继续,玉凤手腕一转,那盆子蓦然消失在空气中,她淡然解释:“我以你妻儿留下的遗物为凭据复制场景,明天该是你小儿子学校开游园会,老太太要去看。”她叹口气:“希望她记性不要太好。”摇着头她要走,我急忙跳过去拦住她,死死的盯着她,无限乞求。她沉默很久,点点头:“好吧,不过就一次。”她手指曼妙挥舞,仿佛有无数流星坠落带来的光辉里,阿美袅袅出现,她向我走来,玫瑰色睡衣,如仙子般美丽,接着是笑嘻嘻的明明,哼着儿歌,牵着哥哥的手。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走过去,我手直直伸着,眼睛不敢眨,看着他们走过去,走过去,终于身影模糊。

  我痛哭起来。



影貘:非人一种,善造幻象,犹如真实。体形极小而力大无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2

蓝田半人

  我在全世界流浪,等某个人,等某样东西。

  等待如果有声音,一定日夜在我耳边哭泣,因它如此无聊。

  光怪陆离,红男绿女。

  看得多了,都厌了。

  而所期待的总未出现。

  这一天我在西安。看秦皇墓。浩荡兵马俑后,骄雄沉沉安睡,千年历尽,无人得窥天颜。 那张脸,我好似都已经忘得干净了。无论如何,多半不算英俊,史说他病殁于道嘛。

  入神,就不慎撞了旁人。那老太太匆匆的,矮小身躯与我擦肩而过。我偏巧一张手不知想做些什么,将她推出老远。手里捧的一个黑色瓦罐,当啷落地,脆生生的,碎了。

  急忙扶起来,无甚伤损,不期然她却号啕大哭。

  我在世间那么久,看过无数人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我有一双能看进石头里的眼睛,谁也骗不到我。

  她伤心到几乎蹶地。决不是因这一跌的皮肉之苦。

  我很多时不曾说过话,或者已然失去语言能力也未可知。沉默张皇中,老太太缓缓直了身,止了声,收拾起那瓦罐碎片。没看我一眼,蹒蹒跚跚走了。

  连道歉也不及道一声,我很不安,于是远远跟着。见她一路心事重重。走许久,进了栋金碧辉煌的楼,等了不过片刻,就踉跄出来了。仰头看天,有泪披面。

  在心里反复练习过,到上前去,我还是只结结巴巴说得一句:“怎么了?”是桩寻常世事,虽然惨痛不因寻常减:夫妇年高,只得一子,不料两个月前忽然一病在床。沉疴如虎,将家里积蓄吃得极干净。老头儿想了再三,祖上终究没有后人重,于是将故老相传,严令不得转货的一个五代瓷罐自地下取出来,交给老伴去卖。买家得人介绍,愿出三十万,给爱儿换心养命的。

  不料梦碎在我无意一伸手里。

  人类那么喜欢迁怒,该怪罪的正主儿面前,老太太却未出一句恶言,只失魂落魄走去,一边走一边碎碎念叨:“命啊,命啊,都是命啊。”什么是命。

  谁晓得。

  我也不晓得。

  却是个好借口。我也要踌躇人间,历千万寒暑。不是命,那为什么。

  没人帮我,好在我可以帮人。

  赶上去,拉住她,适才不慎撞她跌地时,我已经瞥见她胸口悬一块翠玉。浑浑浊浊,不成颜色,好在不是玻璃。我劈手便抢了,握到掌心里,自我冰冷血液中有一丝暖暖流转而出,围住翠玉,抽丝般绕,绕,绕。一层一层的吞吐。管不得身后老太太一壁给我拉着急跑,一壁又慌又怒,拼了命地呼叫。

  一直跑到了本城最大的珠宝店,闯进去,我排开众人,拣了块细红绸子重重叠叠铺了,手心盖上去,无声无息,那块玉落在柜台上,仪态使人泣,绝美不可方物,柔如三千尺春水,却转瞬间可盲四周人眼。一时哗然,一时默然。后台的师傅听到动静,悠悠出来只一看,立刻腿都软了,连滚带爬过来双手环住,一叠声喊:“要多少钱,要多少钱,多少我都给,都给。”

  悄悄出门来,看天色近晚了。今晚去哪里呢?

  我手心里淡淡热。那里有些灰浅浅堆聚着,吹口气,散了。

  将劣玉中杂质全去,换种更容,成希世奇珍,不过丁点大事,麻烦的在后头。

  遥遥看万家灯火,一路走,又见兵马俑。

  我对自己苦笑。

  这中间不世出的君王,尸身侧有一枚九子白玉连珠缵寒水夺心碧。我彼时年少,在咸阳道上游荡,见他病得凄切,竟忍不住经手施法,使此玉几可生死人,肉白骨,可惜,毕竟迟了。我没抢及,那玉跟他下了地宫。

  蓝田半人炼化过的美玉,总会在若干时代后恢复顽石的本相,并非永恒。而蓝田族禁令言明,枉添奇珍,扰乱衡常,不等复本态,不得返家园。我每多出手一次,就要在世间多游荡无数年。

  等完了这个,等那个。

  一直等着。



蓝田半人:非人一种,精于玉石炼化。寿长,血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3

汞耳

  在书店而有艳遇,是人生最值得纪念的事情之一。

  起始平凡——不过是看到隔壁那女郎手里拈一本一样的书。不,不是兰德诗集,不是莎士比亚,或者管锥编那么伟大的,身为商业社会中地位稳固而决不特别的一员,我们都在争着浏览“执行力”,以增加自己与老板的话题。

  看得痴,有点放肆。我在那嫩滑手背轻轻一抚。她受惊小脸从书页后闪出来,嗔怪眼神无辜无邪恰似一泓浅水,喜怒都见到底。我向她微微笑:“去喝杯咖啡?”到这里,我有三种命运可以预见,一记耳光,决绝背影,或理想化一点,是一个愉快的,与美人相对的下午。

  而我得到的,当然是第三种。

  因我态度温和,语气诚恳,也因我气质纯良,神气洁净,还因我衣着华贵,相貌英俊。

  倘若问那个更重要,我猜大抵是最后一样吧。人人都说眼见而实,阿玛尼的商标的确是比较容易看到的。

  那天天气很好,风很柔和,我选的咖啡厅很正点,咪咪我的女郎很爱笑。当我们相携走入夜色里,一种世人唤做依恋的情绪,不知觉已铺天盖地。

  于是一直约会下去。

  物质社会,物质男女,讨好她的桥段配套出品,无须新鲜:云焚似的火鹤花,天天送一打到门,无休止的电话,接来送往,设计惊喜旅行,一次飞到埃及,一次飞到夏威夷。坚持三个月。她须臾不愿再放开我。

  然而颜色渐憔悴,似有些心事解不开。

  一日相聚后,我离开便发现忘记拿手表,回身要按门铃时,听她在里面细细声哭,悲凉摧心肝。一时大惊,大力拍门,不见她应,立刻飞身撞上,将门硬生生冲开,结果五体投地之余,抬眼看到她一脸诧异立在面前,楞了半天,纳闷的问:“你干吗?”泪痕已净,声调尤咽。我上前吻她发端,柔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承诺最易变做谎言,倘若经不起考验。第二日考验便来了。

  咪咪约我在第一次聚会的咖啡厅喝下午茶,要伯爵红茶配秘制曲奇饼。她在头一个小时半个字都没说,不停吃,不停喝,不停上厕所。我终于按住她拼命翻酒水单的手,那肌肤触觉在我指尖下如此消魂。“咪咪,我爱你。”她身子大抖一下。

  然后把左手取了下来。

  整一只手,从她的腕上,干净利落的,取下来。放在桌上。旁边的客人瞥见,脸色大变,落荒而去。咪咪脸色惨白,眼帘深深垂着。许久,一字一句说:“我十八岁那一年,骑摩托车出事,手碾碎了,现在这只,是整容医院配给我的。”我沉默下来。

  咪咪眼泪一点一点落在白色的咖啡桌面上。我猜她一定有相似的经历,下一秒抬起头,男人比来时走得快。

  可是我当然和普通男人不一样。伸手过去,我轻轻抚摩那只看起来仍然很有生气的手:“在那里配的手?真天衣无缝。在一起那么久,我竟然半点知觉都没有。”她疑真疑幻,看我神色如常,又看看自己的手,装回去:“是啊,当真奇怪,我经常都忘记这只手不是我自己的。除了可拆可装以外,和真的并无两样。”我向她微笑:“咪咪,即使你全身都是假的,我也爱你。”她极惊喜,嘴巴张着,眼泪再次涌出来,我观察了一下,其他不知道,最少她还有颗牙是假的。

  连假牙我都可以容忍,那就不用多想了。单膝跪下,拿出戒指捧到头顶。咖啡厅音乐应景的变成“I'LL ALWAYS LOVE YOU”。

  “咪咪,嫁给我。”

  新婚夜。兴头上,不醉无归。咪咪满脸飞春给我抱回房去,嚷嚷了两声“再来,再来”,便晕晕睡去,昏黄壁灯下,她左手搭在床边,指尖微微颤动着。

  轻轻握住。泪水忽然涌出我眼眶,哽咽着我呼唤:“阿离。”好似两枚放到烈火上的琥珀,那只手与我的掌心一同渐渐软化,渐渐软化,直到彼此都失去形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区分,流动回转中有声音说:“你怎么就追来了?”我的欢喜都要膨胀出胸膛,整个人跪下去。那声音叹息一声,柔柔道:“痴儿,我妄化物形,致人伤残,说不得要来替身以偿,让她一世如常才好。你却跑来做什么。”

  阿离,阿离与我,本是寄居山间的两只汞耳。常化作世间万物,不过玩耍。谁知十二年前,阿离远远瞥见路上一架法拉利极速奔驰,心血来潮,化身为跑车前去争竞,不慎却将当时开着小摩托车兜风的咪咪撞落,失去一只手。她内疚之下,追去咪咪就医的整容医院,化己身为手,使其后半生圆转自如,不致过于痛苦。

  咪咪在床上翻身,呼唤我名。阿离一惊,忙变化回去。

  我应咪咪,低声一字一字答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



汞耳:非人一种。本形为液体状,可随意变化世间万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4

大二下学期

  大二下学期,我的生活失去常规。每天我坐在湖心岛旁边的长凳上冥思苦想,顺便看有没有人主动请我吃饭。有时我很走运,有时不。

  如果你到大二下学期还会在星期六的晚上上自习,第一表示你很失败,第二表示你很乏味,偶尔美女也为了突击大考牺牲娱乐时间,但是通常她们会把学习地点改在宿舍,否则失恋的谣言就会不胫而走。而我就是那种既是第一点又是第二点的人。可以你能够想见我过得有多么平淡。

  我的日常生活是这个样子的,早上我出门去上课,耷拉着耳朵走到半路开始往回赶,忘了穿鞋,带书包,拿饭盒,或者今天是周末。没有人奢求我一次性出门成功。室友带着一种绝望的神情看着我进进出出进进出出猛的就爆发扑过来给我一阵死掐:“洗脸,你没有洗脸!”于是我去洗脸,完了到石凳上坐好,这一次我忘了上课。

  有时候我会去给一个叫小稻的人做饭,如果他有女朋友,我的下场自然十分悲惨。女生在大庭广众下掐架的场面我见识甚多,绝对比泰森对刘易斯凶险。其实我和他套瓷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到他租的房间里洗澡,那个热水器非常古老,使用时会发出类似哮喘的声音,但还是比在学校澡堂里和重一百三十斤的女生共享一个莲蓬头里的资源要好得多。如果你不能体会,可以想象洗澡时喷头上挂一扇猪肉的光景。每逢周末的时候小稻的房间里会坐很多沉默的人,男女都有,我们每人端一个盆子,谨慎的各自观察香皂造型的变化。浴室门一开,大家拿出挤高峰班车的勇气一往无前。我是一个很低调的人,所以往往抢不到头奖,当然我也不会等到最后,那不符合我中庸的风格。

  小稻是念建筑的,造型和ET差别不大,走路从来就不出声音,不管穿什么鞋。我本来以为他这样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人,应该会为了日后不至于去写字楼扫厕所而努力学习,结果他却向我出示了很多补考通知单,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家里很有钱,所以可以慷慨的支付重修费。小稻的兴趣是打铁,并且他会制造硬币,如果拿他铸出的硬币到街上去,可以成功的用来给电话费,因为老板不会注意到这种硬币两面都是字。我告诉他这是犯法的,他表现出一个接受高等教育者应有的智商,把工具收到里屋去了,但从此以后他更加热中于研究这方面的技术提高。犯法是一码事,拥有犯法的能力又是一码事。

  我是念中文的,我的处境和小稻差不多。区别只在我家在本省且有一个嫉恶如仇的老娘,每到周末她会心血来潮的跑到学校来看我,带一包足够我吃一个月的零食,怀里揣一把菜刀,她的解释是用于防身,这实属牵强,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有人看到她以后敢说要劫她,何况她坐的是军车,高速公路上的车匪恶霸一旦连军车都抢,我以为就该送去精神病院,而不是监狱。鉴于大势我一直不敢过于反叛。每当成绩公布我侥幸的继续呆在过关者的队列同时继续上课时看A STORY OF O,这是一本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正人君子一瞄到就赌咒发誓他们眼睛突染贵恙,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我对于它沦为地下的原因何在一无所知,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百折不回非要把它看懂的原因。过英语六级前我手拿英法两国字典千辛万苦看LOLITA,一再想找到导致这本书被禁的某些角落,这样我的单词量飙升,另一方面语法搞得乱七八糟。最后六级分数奇高四级死都过不了……诸如此类的涉猎,老实说都是出于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理由。

  你现在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完全不引人注目的人物,每当在路上发现有人和我打招呼,我都会谨慎的四处观察一下,积我读书十几年经验之大成,通常没有人会在公众场合表现得和我认识。

  大二下学期,一切都有些许诡秘,我坐在校园中心的石凳上苦思冥想,等待戈多,等待金翅鸟,等待正从南方呼啸入境的夏天。风起。

  我总是坐在那个地方,姿势古怪,脸上散发一种过多盐腌过的茫然。来来往往的人都顾我以目,很多时候他们把我当作一种坐标。某个时候传呼尖锐的响起,表示要上课开会听讲座赴饭局,于是我怨天尤人一跃而起,在暮色苍茫里拔足狂奔而去。

  除了大智若愚以外,我生活的乐趣还在于给小报写稿子,如果你熟悉我的话,你会常常发现我鬼鬼祟祟的抱着一个大提袋到收发室去,看门的老头一看到我就发作间隙性癫痫,四处找墙撞,事实上他的背后就是游泳池,铁门和学校食堂(中有大把菜刀),我认为他不过是故做姿态,因此面对此情此景能够镇定自若。我的来意无非是要求他把我收到的所有信件退给邮局,理由是查无此人。当然,那些都是退稿信。老头死都不愿意帮我这个忙,他认为这有违他实事求是的生活原则。我还到退我稿子的编辑部去过一次,进门后精神抖擞,给每位编辑鞠躬,倒茶,送糖果,背诵我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一次。谁要是不幸搭理了我,我还要额外奉送他长诗手稿一份。一直闹到在场所有人呆若木鸡为止。我的交际如此成功,以至于下次再去拜访的时候,不出所料的看见门上挂了一块牌子:某某与狗不得入内。他们的初衷是谢绝我的拜访,但是最少他们该把我的名字写对。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不退我稿的地方的,就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我才在这样无趣的生活里乐此不疲。我的文章因此总是在校报发表,不但没有稿费而且还要当递送员,挨门到公寓去派发。人人看到我拿的东西都深恶痛绝。我自己也是公寓的一员,但是从来不往自己房间丢报纸,我还想晚上找到地方睡觉,那样做显然没有好下场。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有正义感的人,我应该把所有报纸都送给收废纸的阿婆,但是我的正义感从来没有教我做过好事,因此我没有理由相信它。

  大二下学期,我长时间呆在西南方向的一间小屋子里,愁眉苦脸的给校报写稿。每当有人推门而入,就会被头上铺天盖地的陈年老灰惊得目瞪口呆。他们总是看到房子里有一个穿大号深灰色衬衣的人,对着他们哈哈大笑,状甚疯癫。我就是这样把所有访客吓退,最后弄得自己索然无味。我总要做一些类似的蠢事,但我不是存心故意的。谁知道呢。

  在这个世界上,写文章和唱歌一样,凡是正常人都可以胜任,我认识到这一点后,终于开始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我以抓阄的方式决定是写小说,散文还是诗,无论什么文体我都以“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开头。校报编辑每看完一篇发出需要安乐死的笑声,尽管我一再强调我写的是人生的悲剧。这令我十分失望。有时候我热切的希望他看完以后会抓起桌上的石砚给我一个对心穿——我不想写了。可是他只是把悲愤藏在笑声中,深具海纳百川的风范,我所能做的是忧郁地继续写,直到他大四毕业为止,结果不幸的是他竟然要留校。

  在我不写稿的其他时间里,我要到学生会去值班。我是学生会主席,虽然我看起来不象,不像和不是完全是两码事,这是一个真理。我知道很难跟人家解释为什么我是,而张三李四王老五不是。连我自己知道这个消息也十分惊讶,当时我正在会议室的主席台上睡觉,哈喇子流得满脸都是。以这种形象成为一个机构的一把手,无论如何有点说不过去。

  我的生活中存在无数不解之谜,并且这一个和那一个之间似乎总有点关系。但是统统不是我可以猜的出来的。譬如说我为什么要进学生会,谁收留我的,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我当到了主席。再譬如在路上有人叫我头,那是学生会的工作人员这毫无问题,但我老是疑心他其实是叫我驼,因此又养成一个每到此刻就低头观察自己体形的习惯,至于这是为什么,我仍然一无所知。

  学生会象人身上的肠子一样重要,它连接胃和肛门,换句话来说,是把食料变成屎。如此比喻对我并无好处,如你所知,我是肠子上的一部分,最不幸在于我接近肛门。我工作得十分不错,就是因为我并不计较这一名分的原因。

  我说过,大二下学期还在星期六晚上自习的人,多半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老实说我也不想这样糟蹋自己,但是事实不能抹杀。小稻有时候会很好心的约我出去,我们在湖心岛上逛一圈,到处去敲树阴里和僻静处蠕动的不明物体,走累了就随地坐下,有一次不幸坐到了别人身上。他们对我妈殷勤问候,然后就走了。我和小稻认为这种事情毫无幽默之处,只能说明我们散步方式需要改进,但是面对笑得背过气去的室友,我的论调显然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

  大二下学期,我杂务繁忙,导致失眠不已,所以我习惯了上课睡觉,随之做噩梦,在课堂上突如其来唱歌,长此以往老师对我十分不满。等我都意识到了老师的怒气时,全班已经笼罩在白色恐怖中喘不过气来。唯一的解决手段就是牺牲我拿大笔课时费换来的上课时间,把我撵到图书馆去。这也不坏,相对于课堂其实我更喜欢图书馆最东北角的那个座位。因为我到图书馆的目的是找个清净地方。我最热中在图书馆做的事是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抱出来砌墙,直到可以在里面倒头睡下为止。这样的话,很多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被管理员扫地出门,在我的大二下学期,管理员对我的狙击是一景,所以大家都愿意和我一起上图书馆,只要看到我拿着包从教学楼三步并做两步冲来,立刻有大批人群汇集,再冷清的地方也会人满为患。人生缺少乐趣,尤其大学生活更加如此。我可以成为其他人乐趣的来源之一,虽然不值得骄傲,但足可使像我这样的人重拾做人勇气。

  我非常希望可以恋爱一次,你可以想见我这样的愿望会使多少人在午饭时间失去进食的动力。事实上我长的不算难看,身材也将就,家母每月给不低生活费,倘若万一,一两个小白脸还倒贴得起,在这所连母鸡都不轻易得见的学校里,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的行情会那么差。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是过高人易妒,但是这句话是形容妙玉一流的,要是有人问我要不要做尼姑,我自然回答毋宁死。不管怎么样,我的男伴还是只有小稻一个,只有像这样毫无性别观念的人,才不介意陪我四处走,无惧身后千万人唾弃。

  有时候我感到人生乏味,那是因为我老是要发呆的缘故,一个人只要有时间发呆,就一定会接收很多其他人不了解的信息,譬如尿意如何渐渐聚集的过程。我其实知道为什么男生们见到我会绕道而行,倘若你的女朋友大肆讨论肛门或小便问题,大约有失脸面,而找个女朋友的目的,无非是脸面罢了。归根到底,这是我的德行。只要用这个词就可以说明我为什么不受欢迎的全部我的德行,在大二下学期,无非是格里高利变成一只虫的过程,他不能热爱现实,变成虫以后被现实唾弃。我以为我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这样的想法真是致命,事实上大学女生是这样一种东西,倘若她认为自己是有魅力的,就迟早会变得有魅力起来,倘若她希望气质好,也是毫无困难就达成的愿望,唯一她不能认为自己有思想,因为这个世界上本身没有人懂得思想为何物,你一定要强人所难,大家只好翻脸,如此一来,你就毫无市场,最后一定会像我一样,被弄到某一个坐标上站起,然后茫然四顾,始终看不清生活的方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4

堕落也要资格

  有个人在MSN上,敲锣打鼓的告诉我,应采儿涉嫌藏毒被捕。作为一个生于七十年代的高龄人士,我的第一反应是:有什么了不起?

  真的。有什么了不起呢?论新鲜,她不是第一个,吴浩康、周永、安雅,前辈比比,决不令之落单。论震撼,又没有死。再论社会意义,唉,我们还是莫谈这个吧。谅她也懂不起几何。

  可是很奇怪,我并不是总这么冷血的。手里正在看的,是李碧华的一篇文章。她写到张学友。在1987,1988,1989那几年,歌神一张专辑只卖几万张,七天醉五场,沉沦指日,密云四合,只有王家卫找他演“旺角卡门”,居然得力,曲线救回。学友说:“那是黑暗中唯一的声音。”

  我鼻子发酸。

  而且,我晓得这是为什么。

  初恋那一年,在街上唱太阳星辰,失恋那一年,在家里角落哼情已逝,看阿飞与阿基笑出眼泪,看男人四十怅然如失。

  这个人以他的方式存在于我的生活里,至今逾十五年。自他的歌与光影之中,我所得甚多,爱与温暖,笑容与辛酸,数之不绝,我甚感激。即使他酗酒消磨的阶段早成往事,今日得知,仍然心有戚戚,而且准备冲着王家卫这一慧眼仗义,硬起头皮去看看2046.

  以时间为磨具,为血汗为支持,以韧性,以修为,以智,以力,得人心,追捧,服膺,终于长久。

  他值得一众人等,为之牵怀。

  而应采儿呢?来来来,除了清凉小背心尽显少女魅力,和同侪大谈名车心得,以及绯闻多多号称见光死而老是不死以外,告诉我,她做过些什么,使她失足之际,值得我些微惋惜留恋?广告?挂历?还是花瓶?藏毒,我甚至要说这是意料中事——什么都玩到尽,却又什么都蒙查查的女孩子,损友在旁,胸大无脑,不沾染这极致恶毒的快感,还有什么可以刺激她?她又会顾及什么要当健康偶像,发挥榜样效应?

  当然,她年轻。达人说要给她机会,改过自新。一棍子打死当然是不好的,大家毕竟都受过基础义务教育。不过我有少少担心,过几天她出得来,或许要拿这件事情当传奇材料,化腐朽为神奇,兼且上电视台代言浪子回头金不换之公益广告,赚大把热泪,一样当乖女新星,大公司的公关与宣传手势,向来出神入化。至于私底下如何,大家都管不着,直到下次再被抓住,或吸毒成瘾,遇到惠特尼休斯顿那样下场为止。她于是被真的毁了,并且不值得同情。

  现代艺人与商人,本质上是一样的。你售卖什么给我,我要掂量掂量看,付钱是小事,给感情?未免所求太多了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5

黃霑死了

  黃霑死了。

  记得看“玻璃之城”,黎明在里面为了追求喜欢的女生,跳到桌子上去用粗口唱歌,他还说,港大在此之前,粗口能说到这个水准的,只有黃霑。(大意)

  那是第一次听到这个人的名字。我十五岁,立刻想,哇,了不起啊,可以把讲粗口都变成一个传说的人,必定有趣到交关。

  后来无数事实证明,我的直觉非常准确。只看朋友从香港带一本他写的成人笑话书:不文集,已经笑到我一口气转不过去,几乎死在当场。

  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可以一把一把的抓,漂亮的在夜总会,聪明的在研究所,慈悲的在红十字会,但是有趣的人,有趣的人是造物主的光荣,是上帝驱逐亚当夏娃之后,怜悯人世疾苦而做出的重要补偿,至为珍贵,即使寻之终世,也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恰似他自己写的: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劫或缘,都罕见。

  更何况他惊才绝艳,至情至性,非要这两者合一,才写得出“沧海一声笑”这样集才华气度,眼界胸怀于一身的曲子,当真风华淋漓,停云遏水。是我这一代人,甚至我上一代人,要将意气风发四个字发之歌咏的时候,唯一和最后的选择。

  他真了不起。这么多年,一以贯之的了不起。绝妙天真,使人心折。到老来,一颗赤子之心犹在,直言粤语流行乐将死,臧否人物,纵论乐坛,一壁不息奋笔,尽自家努力,开演唱会万人追捧。放眼去,谁能跳出来说个不字?谁跳出来说了不字之后,有挺直腰板,扎实底气,挡得住他一针见血?

  他谢世。于是网上有人叹息,江湖已不再是那一个江湖。当日巨星各擅其场,纵横天下,使上到高官,下到走卒,统统一口同传,共唱上海滩。今日,今日只留下一大片螺狮壳里的道场。装修美仑美奂,可惜住不得人。

  看过报道,说黃霑病后过生日,已经穿不住皮鞋,饮不得酒,近不得美色,不过周围照旧绕了无数靓女,临老入花丛,风流不因劫难改,嬉笑疏狂,名士本色。不相干如我等,也要为之大笑三声,浮一大白以示崇拜。那时候,真的没想到他会说走就走了。于是前年到今年,竟然为三个少年时的偶像都一一写了悼文。眼睁睁的,哥哥没了,梅姑没了,黄老邪没了,不承认自己老,恐怕是不行了。

  妙人不长命,闷蛋活千年。真是他妈的,他妈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3-12 20:16

陌上有尘香

  翡翠台晚上播了个“追忆张国荣”,一串当红炸子鸡在台上作沉痛状,强记着台词,破哑着嗓,走了一个致敬的过场。

  不错,我看这些人百般不顺眼。看这台演出不顺眼。商业化,无可厚非,关键我们活着不容易,有时候还是会违心去买买行街就势的唱片调剂调剂,你非把他们赤裸裸摆上去,左下角同步放着LESILIE 绝代风华的过往,今不如昔多矣,余生也晚。

  多难过,又看本港台同时在放从前哥哥与张曼玉,梁家辉做的一个访谈节目,眉宇黑翠,谈笑风生,望之如玉山倾倒。他批评那些约他做专访两小时,事后却写出一篇垃圾来的人,不温不火那样世俗世故的说,两小时啊,可以赚好多钱哦。

  那时候,任谁也不能猜他最后以自杀收场,哪怕是真正通灵的命师,也要纳闷自己偶然是失了足吧。一个这么光芒四射的人,什么明星都说他才是明星。明星或可陨落,但不该是自己失落吧。

  我和成都那位洁尘女士一样以为他会老,会残破凋零,会到最后被万人耻笑,或者成功转型,延续他传奇生命,无论如何吧,他如你我家中多少会有的珍宝,由故老传下或千金购得,舍不得摸,舍不得摆,甚至舍不得多看看,收藏在一边当作不见,然后有一天它自己在橱柜里碎掉。你救不及了。我空有他那么多电影与歌,多年不曾拿出来过过天光,脑海里想,反正他要闹腾下去的,新的还多呢,哪有时间怀念啊,怀念,那要多年以后了。

  结果他不愿意配合。

  说他健身后,温文有礼的要纸笔写遗书,无数人揣想他当时心情,恨不得那服务生新来,眼皮子浅浅去跟他索签名或合影,不知道那样一个凡人对他四十六岁人生的倾慕,得不得让他多一点点生趣,支撑他活多一些时候。

  从二十四楼跳下,不过数秒即抵地,一切惊怖悔恨,或畅快解脱,再千头万绪,悲欣交集,亦容易过,难过的是他生前爱过至今还爱他的人,必须承受夜阑静,有谁共鸣的悲哀幻灭,不需要悟性吧,人人想象得到那一席空床的绝望。我至同情唐氏凌晨三点出来见记者时候,脸上擦不干净的泪痕。

  张国荣曾经于万众瞩目中对唐氏坦白示爱,亦不惜一世声名,破除唐氏见不得人的委屈,但凡认识他的,都说他重情意,该当没错吧,那要什么样折磨苦恼,才令他自觉无路可走,只能豁出去伤害一切会伤害的人。他口口声声对不起。是愧恨能力不及吗?可是谁有能力和命中注定的劫数作对。记得不记得,上一个例子,是伍尔夫。

  我始终是张的崇拜者,精确的说,我是那个时代的崇拜者。翡翠台群星毕集,只有左麟右李称得上是歌者,余者皆不足观,自然,这一论调下周拿到公司,会被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以一声“切”否决。张国荣将被遗忘,因为他的时代在文华酒店前,港岛天空下,七十年代生人泪光里,随你我青春年少,猝不及防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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