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huihui 发表于 2006-3-16 10:52

看了LZ的,说说我吧,我们都是学生,平时打工和赚钱都一样,甚至这2年都我比他多。我手上的戒指很便宜,是从国内带过来的,我觉得戒指这东西只是个代表,当时结婚的时候他要给我德国买贵的,我还是让他在国内给我买。平时用钱,我也很省,比起以前一个人要省多了。我觉得既然结婚了就要为对方考虑点,而且现实情况大家都是学生,努力把这段苦日子过去,以后有钱了大家再享受多点。
LZ MM既然心里不舒服,想改变状况,可以想办法改变一下你的陪读身份,哪怕做个学生你都能独立打工赚钱,你LG也是半个位置,钱不多就要扣点,没办法。他要把钱给父母,应该跟你商量,但他都寄了,说明家里也有困难,体谅他一下吧。

wendi1978 发表于 2006-3-17 18:23

爬楼爬的这个累,总结一下
1 经济独立人格才能独立。
2 自私的老公还不如没有。
3 两面家庭一定要一碗水端平。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18:28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6-3-16 07:47 发表
给父母钱只是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
因为五千块就离婚值得吗?

生活有许多原则底线值得坚守

这位大嫂发言一贯很客观,很中立!!盛赞一个!:P

bishini 发表于 2006-3-17 19:23

原帖由 闲人 于 2006-3-13 23:05 发表


没,但有补贴。他从来觉得这部分钱也是研究所给他的,不归我支配。
前面说了,钱我还是能支配。但理论上他这样说的,而且打死也不承认我有任何钱可以支配。他不承认我有钱可以支配,我如果随便支配,或存私房 ...



他凭什么认为,这钱是给他的?你是他LP,这就像是德国结婚的少缴税一样,这少缴的就是LP的!他是单身的话,有着补贴吗?你LG还真是不讲理!这笔钱,靠他自己是无论如何都没有的!看看,我就生气。什么人啊!极度自私!!读书有什么用??连起码的爱心都没有,看着样子,他家人比你这个LP的分量重多了! LZ啊!劝你一句,好好爱自己! 30岁,不是可以在玩的年龄了。为什么要为他做了一切,却得不到一点回报,三年了还睡在很小的单人床上。他把你当什么?一点怜爱之心都没有。那是对LP,分明是找了个不花钱的佣人。你要好好想想了!:($汗水$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17 19:37

楼主找工作去了, 大家静听佳音!! :P

bishini 发表于 2006-3-17 20:24

原帖由 zuerst 于 2006-3-14 12:50 发表


那他说是用他的钱买的怎么办?:):):)



买要花时间得,烧饭也是有劳动的。工钱远远超过食物本身的价值!

zxp1996 发表于 2006-3-17 22:21

我要疯了

你已经很幸福了,我老公去年一年就给他家一万二,还是欧元。然后我们自己一家三口住一个Zimmer的Wonhung,连电视都舍不的买。我还得认,不然离婚?孩子无辜啊。

feifeitimo 发表于 2006-3-17 22:24

原帖由 zxp1996 于 2006-3-17 21:21 发表
你已经很幸福了,我老公去年一年就给他家一万二,还是欧元。然后我们自己一家三口住一个Zimmer的Wonhung,连电视都舍不的买。我还得认,不然离婚?孩子无辜啊。
:(:(:(

真同情你!

zxp1996 发表于 2006-3-17 22:42

话没说完

心胸放宽点,这世上比你好比你糟的都有。一个对父母好的人不会差到哪去。所以我老公把他的钱都给他父母,我也不闹,钱是他赚的,受不了就自己去赚,还受不了。就离。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22:44

原帖由 zxp1996 于 2006-3-17 21:42 发表
心胸放宽点,这世上比你好比你糟的都有。一个对父母好的人不会差到哪去。所以我老公把他的钱都给他父母,我也不闹,钱是他赚的,受不了就自己去赚,还受不了。就离。

说得实在!$感人$

东篱 发表于 2006-3-18 00:15

原帖由 zxp1996 于 2006-3-17 21:42 发表
心胸放宽点,这世上比你好比你糟的都有。一个对父母好的人不会差到哪去。所以我老公把他的钱都给他父母,我也不闹,钱是他赚的,受不了就自己去赚,还受不了。就离。

:o:o:o

还真有这种家庭啊。

那天和老公聊起那个10%的零花钱的法律, 我说我不明白这种事有什么立法的必要, 老公说有必要的, 有些男人自己挣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不把妻子当平等的家庭成员看待,这个法律是保护这种女人的。 我原本还不相信真的会有女人愿意和这种男人过日子, 今天又长见识了,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往坏处想, 他把钱给他父母, 起码比自己去吃喝嫖赌, 买奢侈品好点。

白昼与夜 发表于 2006-3-18 00:19

原帖由 Emma_Li 于 2006-3-16 05:00 发表
遇到这种老公真够女人倒霉的,嫁给他有什么意思呀,离婚吧,又不是离了他活不了.何必让自己受这种委屈.这样的男人太自私了.
这话你说得就不对了,她现在还就是离了他活不了!你说的话是意气用事!不解决问题。
前前后后看下来,她也算是个心很重的人,这里面的利害得失,她是不会不注意到的!
有时觉得这样的陪读夫人也蛮可怜的,很多都是男的回国相亲结婚的,被海外留学的光环晃花了眼。她比较不走运,老公不怎么爱她,估计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所以才会那样对她。可能她因为婚前了解不够才嫁了他,要是知道以后会是这样,打死她都不会嫁了。人没有自立能力,腰杆儿都挺不直。所以在她没能真正自立之前,再觉得委屈也只能忍忍了!
我这话可能说得比较尖刻,大家不要拍我。

[ 本帖最后由 白昼与夜 于 2006-3-17 23:25 编辑 ]

白昼与夜 发表于 2006-3-18 00:23

原帖由 zxp1996 于 2006-3-17 21:42 发表
心胸放宽点,这世上比你好比你糟的都有。一个对父母好的人不会差到哪去。所以我老公把他的钱都给他父母,我也不闹,钱是他赚的,受不了就自己去赚,还受不了。就离。
说的好!楼主要是在看的话,细细体会一下吧!

bishini 发表于 2006-3-18 01:45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3-17 23:15 发表


:o:o:o

还真有这种家庭啊。

那天和老公聊起那个10%的零花钱的法律, 我说我不明白这种事有什么立法的必要, 老公说有必要的, 有些男人自己挣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不把妻子当平等的家庭成员看待,这个法律是保护这种女人的。 我原本还不相信真的会有女人愿意和这种男人过日子, 今天又长见识了,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往坏处想, 他把钱给他父母, 起码比自己去吃喝嫖赌, 买奢侈品好点。




:o 和DLJJ一样,倍感惊讶!支持立法保护妇女权益!有人愿意接受这种不平等,无语!但是人家LZMM受不了,是正常的!负责立法干什么!鄙视这种自私男人!

schwarzdame 发表于 2006-3-18 02:08

始终觉得在一个家庭里面,经济地位同等重要,因为如果女人不工作,靠着老公养活,做家务,做到烦的时候经常就这样劝慰自己:算了,反正不工作,多做点就多做点吧.外出购物,遇到价格昂贵,却又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时候,忧郁不决,买还是不买,于是又对自己说"算了,自己也不赚钱,能省就省点吧",但是自己想没有想过,多做点,是不是让你老公在同时心痛你了,而由此帮助你料理一些了?省点,是不是让老公知道,你为了让他少消费点而放弃了自己的最爱?这些自己内心的想法是不是都和老公说了,还是自己一个人承受了,如此以往,是不是心情就变的更差了?女人的耐心说实话,真的是不敢恭维的,女人需要体贴,有的时候也需要释放自己内心的不满,这时候是不是还要默默承受?
老公给自己父母钱的同时,你是不是也问了他,"为什么不给我父母一些呢?要进孝心的不只是你的父母.",既然是夫妻了,就别把你和我分的那么清楚,即使你没有赚钱,但是也为这个家庭付出了,没有你,家庭不会幸福啊,好好和老公沟通吧,少了沟通,只会让你和老公越来越远,是心理的距离!

闲人 发表于 2006-3-18 02:11

为什么到这里来诉苦的女人,最后都被劝说要离婚,或被逼着要离婚呢?难道婚姻在你们看来如儿戏一样吗?真的跟一件衣服一样吗?不合身了,就扔掉。对不起我没有这个习惯!我长在一个省,上大学在另一个省,工作到另外一个地方,婚后到这里,但是我的箱子里至今还有我高中的衣服,大学的衣服还有好几件,大部分衣服是工作时的,现在也经常添加新衣服。
而我从初中开始就有男朋友,高中大学都会有。但是婚姻是我最终的选择,无论我的老公多么自私,多么不可教化,但是他是我的老公,是我选择的婚姻!我不会选择离婚,除非我的老公自己找我离婚。但我坚信,我老公他不会找我离婚,今天不会,以后发达了他也不会。
好好看看别人的帖子,不要不负责任的回帖!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8 02:13

原帖由 闲人 于 2006-3-18 01:11 发表
为什么到这里来诉苦的女人,最后都被劝说要离婚,或被逼着要离婚呢?难道婚姻在你们看来如儿戏一样吗?真的跟一件衣服一样吗?不合身了,就扔掉。对不起我没有这个习惯!我长在一个省,上大学在另一个省,工作到另 ...
对!!支持!选择了就别后悔!WJ的MM们,希望你们也能幸福!;)

闲人 发表于 2006-3-18 02:14

还有我想说,作为家庭主妇受到的家务不公,财务不公,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解决的办法不是离婚了去找一个新的老公。而是自立,自立了,问题才能解决!我非常感激那些建议出去工作的网友!

bierfass 发表于 2006-3-18 02:15

原帖由 闲人 于 2006-3-18 01:11 发表
为什么到这里来诉苦的女人,最后都被劝说要离婚,或被逼着要离婚呢?难道婚姻在你们看来如儿戏一样吗?真的跟一件衣服一样吗?不合身了,就扔掉。对不起我没有这个习惯!我长在一个省,上大学在另一个省,工作到另 ...
在德国,对女人来说离婚是创收的一个手段,所以这里的口号就是      不求长久,但求能离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8 02:17

原帖由 闲人 于 2006-3-18 01:14 发表
还有我想说,作为家庭主妇受到的家务不公,财务不公,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解决的办法不是离婚了去找一个新的老公。而是自立,自立了,问题才能解决!我非常感激那些建议出去工作的网友!
对!支持女人自立!自立才有底气!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8 02:22

原帖由 bierfass 于 2006-3-18 01:15 发表

在德国,对女人来说离婚是创收的一个手段,所以这里的口号就是      不求长久,但求能离

还有这么致富的!牛!:D

闲人 发表于 2006-3-18 02:24

原帖由 bierfass 于 2006-3-18 01:15 发表

在德国,对女人来说离婚是创收的一个手段,所以这里的口号就是      不求长久,但求能离

我讨厌这样的人!不要出现在我的帖子里!

bierfass 发表于 2006-3-18 02:35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8 01:22 发表


还有这么致富的!牛!:D
土耳其女人还用生孩子来创收呢,这叫做术业有专攻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8 02:38

咱们国妞一听见谁家有矛盾了就马上想到致富的机会到了,也是一大特色呀!!

bierfass 发表于 2006-3-18 02:43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8 01:38 发表
咱们国妞一听见谁家有矛盾了就马上想到致富的机会到了,也是一大特色呀!!
反对,国妞涵盖太广,容易引起大规模纠纷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8 03:01

原帖由 bierfass 于 2006-3-18 01:43 发表

反对,国妞涵盖太广,容易引起大规模纠纷

你不是说过吗:宁可怎么怎么,也不能怎么怎么嘛!:D

严格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D:D

bierfass 发表于 2006-3-18 03:13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8 02:01 发表


你不是说过吗:宁可怎么怎么,也不能怎么怎么嘛!:D

严格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D:D
有道理,攘外必先安内。

莱茵仙子 发表于 2006-3-26 22:03

德国找工作好难哦

草草画画 发表于 2006-3-26 23:28

这个lg不好,虽然lp没有挣钱,可是lp也有为家出了力(难道女人做家务不是劳动,不该有回报么),哪怕lp不做家务,只要你愿意娶,说明lp能给你带来快乐,反正就是他从这件事情中得益了,自己的父母和lp的父母在你们结婚以后都是你们俩的父母在中国都有赡养的义务,说句难听的,如果以后这个lg出了点什么事,丧失了劳动能力由老婆养的话 ,lp也只给自己父母钱,不管他父母死活,他是不是也觉得因该呢?
说明该lg没有责任感,没有足够的道德感,自私小气,鉴定完毕,顺带鄙视一下!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3-26 23:39

爬楼爬楼,爬出好多笑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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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my boring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