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00:43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6-3-17 00:39 发表
;)肯定没有我bf的恰到好处~~;):D
咳!!相逢恨晚呀!
俺也已经被一个认为俺恰到好处的生擒啦!:(
pearl
发表于 2006-3-17 00:48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7 00:40 发表
姐们儿,还能不能长点儿幽默细胞啦!!说不碰就不碰啦?:P
不敢娶这样的倒是实话!
Ps 你要为这MM默哀,难道还真跑到墓地或教堂去?:D都是夸张嘛!!彼此彼此!
别老一惊一乍的!好吗?;)
哇!只能碰不能娶阿。。。。长见识了。。。。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3-17 00:48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3-16 16:27 发表
8一句,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并不是说一定都是男人要离婚所以离婚的(因为这里在讨论男人的家庭观问题)。在考虑离婚率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看一下到底是男人坚持要离还是女人坚持要离或者双方都要离。很多时候女人坚持要离的也有阿。
如果一个家庭是凑合的,对孩子就一定比离婚了好吗?天天父母吵架甚至打架,孩子看在眼里,是好事嘛?还不如干脆离婚了清静。
如果一个家庭男人有二奶,就算不抛弃家里的老婆,对孩子就比离婚好吗?离婚了老婆还有希望找一个真心对自己和孩子好的人,这么凑合着就只能天天忍受丈夫的背叛。
新的婚姻法规定了有过错一方(例如包二奶)在离婚时要经济上等补偿无过错一方很多,有人不愿意离婚情有可原阿。
pearl把我刚刚一瞬间想8的,都给8了>_<:lol: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00:52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6-3-17 00:41 发表
对了,楼主的id总觉得似曾相识
但是照片换了,就不认识了
原来用的是哪张图片阿??
原来的是一个卡通长发帅哥叼烟卷耍酷的形象。有人说一个叫唐伯虎的ID和俺英雄所见略同!!哈哈!:D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00:54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3-17 00:48 发表
哇!只能碰不能娶阿。。。。长见识了。。。。
啥意思呢!看不惯俺呀?
看不惯,俺可找城管抓你喽!!你个小贩!!哈哈!;):P
pearl
发表于 2006-3-17 00:57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6-3-17 00:48 发表
pearl把我刚刚一瞬间想8的,都给8了>_<:lol:
啊!俺给mm道歉了,不小心抢了mm的台词了,不好意思哦:lol:
pearl
发表于 2006-3-17 01:02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7 00:54 发表
啥意思呢!看不惯俺呀?
看不惯,俺可找城管抓你喽!!你个小贩!!哈哈!;):P
$怒吼$$怒吼$$怒吼$你居然敢看不起小贩?!!!!
live老大快来啊,俺要投诉,俺坚决要投诉!!!有人歧视小贩,这是反对民主反对言论自由的autokratisch的土皇帝及其走狗诸侯的恶劣行径,这是与丑恶的所谓wjn沆瀣一气搅乱婚版的。。。(此处省略100字),俺坚决的要为了dolc的民主进程,为了拯救广大被压迫的dolc老百姓。。。(此处省略1000字)而投诉!!!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17 01:27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3-17 01:02 发表
$怒吼$$怒吼$$怒吼$你居然敢看不起小贩?!!!!
live老大快来啊,俺要投诉,俺坚决要投诉!!!有人歧视小贩,这是反对民主反对言论自由的autokratisch的土皇帝及其走狗诸侯的恶劣行径,这是与丑恶的所 ...
我KAO!服了你啦!!俺再也不敢说小贩一个不字啦!!:P
pearl
发表于 2006-3-17 01:41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3-17 01:27 发表
我KAO!服了你啦!!俺再也不敢说小贩一个不字啦!!:P
:D:D:D
胜利是属于人民的!!!
pearl
发表于 2006-3-17 01:43
对了,8一句,俺一直好奇呢,你的头像照片是不是郭富城阿?感觉好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