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1first 发表于 2006-4-2 20:46

转贴:想方设法嫁给你爱的那个人!

看了挺有意思,转给姐妹们。

女同胞们,在这个世间有三样东西不能轻易相信:男人的承诺、男人的感情及男人的理由。但同时请记得,世间也有三样东西最珍贵:男人的承诺、男人的感情及男人的心。

  世间男子在予你承诺时固然是真心,但在背叛时也是实意。他不再爱你时,明明是他变心了,他也只会认为是你当初吸引他的优点不见了。

  1、 请记得,若是男人对不起你,请坚决与他分手。你还得记住,千万不要发脾气,要温柔地分手。若你发脾气,你们分手的理由会定位于性格不合,若是温柔分手,你们不过是无缘,不过是世间遗憾。亲爱
的,多给男人一点遗憾。对于遗憾,一直都是男人心中一道凄美的风景线。 男人们大多不懂珍惜,信奉得不到是才是最美丽、失去的总有诗意。让他失去你,比你失去他要在心理上占优势。

  2、 不要试图去征服一个30岁以上,从未结过婚、至今也没有固定女友的男人。这种男人不是性无能,就是爱无能,而且多数有性取向方面的心理暗疾。亲爱的,别做一个受伤的女性。

  3、 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的最好方面,是看他是否把你带入他的世界、他的生活当中。

  4、 收服男人就得对他好,俗话说,柔能克钢。但不要时时、事事都好,只要在他生病时照顾他就行了。记住:千万不能太惯男人了,不要让他习以为常,以为这是你该做的,你喜欢做的。

  5、 这世间有个词叫神话,想知道什么是神话?请听男人向你表达爱意!这世间还有个词叫传说。想知道什么叫传说?请听男人对你的承诺!这世间的女人都有梦境,而梦境,就是女人接触到神话和传说时的反应。

  6、 作为女人其实应该相信男人。就像愿意相信世界和平会到来,虽然你也知道,现在世界战争不断。

  7、 每个女人,一生至少要傻一次。傻两次及以上者,不是女人,是母猪,活该被骗被甩。若是已经上当的,就最好抱着“酒后失身、不必当真”的心态,这样,虽然不能拥有爱情,但至少挽回了面子。

  8、 如是你给男友(老公)打电话,遇到不回、关机等情况,完全没有必要再打第二次,因为破坏人家的欢乐时光实在是件不好的事情,关键是让你自己很没面子。

  9、 千万要不翻看男人的手机短信,不要查岗不要跟踪追击,不要让男人觉得你十分在在乎他,要让他在乎你,关注你才对。

  10、 千万不要相信别人告诉你的有关男友(老公)的绯闻,除非当场抓住。如果你想继续,就请你先一致对外,赶走外来侵犯者,最后再解决内部矛盾。家丑不能外扬,男人也想保持惟一的一点面子。如果你觉得不可以忍受,就想怎么发泄就怎么发泄,要让这个恶劣的男人知道背叛女人后的悲惨下场。

  11、 千万不要在出差时想给对方惊喜,不要搞突然袭击,不要不打招呼地回来或去看望对方。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不愿意看到一些让自己后悔一生的场面。

  12、 亲爱的女人们,男人这种动物,很容易让我们看走眼。开始时,你以为他是白马王子,最后才发现是白眼蛤蟆。但这世上也有优秀的男人。他温柔、善良、体贴、富有情趣,极有责任感,最好还能够有一些家产,但最最重要的是他爱你!这时候,亲爱的宝贝们,记得一定要抓紧一切机会,想方设法嫁给你爱的这个他!

  努力吧,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剩下的这个,可是人人爱呀!

东篱 发表于 2006-4-2 20:49

沙发。 话说得有些绝对, 但是有道理。 其实道理人人都懂, 差别在于做不做得到。

紫晶 发表于 2006-4-2 21:06

也觉得有些条说绝对了。
光就标题看,觉得,能否嫁给自己爱的那个人,也还是个有关运气的事,能不能碰到自己爱的,还不一定呢。

catwyc 发表于 2006-4-2 21:10

我覺得應該是 嫁給?勰愕哪莻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21:12

我觉得是: 嫁给我爱的也爱我的那个人.

如果不行的话,就找个这样的人恋爱同居.

如果还是不行的话, 就继续寻找.

nanke 发表于 2006-4-2 23:51

干麻要想方设法,多累啊,要嫁给爱自己的才好,给自己那么多委屈受,嫁他干麻。

多想方设法了,那么麻烦,还不如自己过算了,来的清闲

mixmas 发表于 2006-4-4 18:18

原帖由 wendy1first 于 2006-4-2 20:46 发表
  2、 不要试图去征服一个30岁以上,从未结过婚、至今也没有固定女友的男人。这种男人不是性无能,就是爱无能,而且多数有性取向方面的心理暗疾。亲爱的,别做一个受伤的女性。


咦。。。

有这么一个人噢-----30岁以上,从未结过婚、至今也没有固定女友

;):P:lol:

什么时候去8他一下,问他是不是性无能,爱无能,还是有性取向方面的心理暗疾

$frage$

ashi 发表于 2006-4-4 19:01

 11、 千万不要在出差时想给对方惊喜,不要搞突然袭击,不要不打招呼地回来或去看望对方。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不愿意看到一些让自己后悔一生的场面。

如果真的有,不看才会后悔。和自家LG的协议是:不管什么事(主要指大事,自己偷买个冰琪琳吃了不告诉对方不算啊)一定和对方说,一起商量着办。反正偶不是LG失了一次足就要离婚的人,就事论事该怎么办怎么办。。

gast 发表于 2006-4-4 19:17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2 21:12 发表
我觉得是: 嫁给我爱的也爱我的那个人...

还是的的说得对。光是你爱别人是不够的,还得别人爱你才行。

看来的的头脑慢慢清醒了。

[ 本帖最后由 gast 于 2006-4-4 19:19 编辑 ]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4 19:22

有几条太绝对, 比如第二条, 德国许多30岁没结婚的男人还很不错的, 说40岁以上还差不多......而且也要看情况

狐狸精妖妖 发表于 2006-4-6 05:3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2 21:12 发表
我觉得是: 嫁给我爱的也爱我的那个人.

如果不行的话,就找个这样的人恋爱同居.

如果还是不行的话, 就继续寻找.
的的MM, 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哦:mad:

gemini-min 发表于 2006-4-6 15:43

慢慢找吧!!

说的满有道理的

ocean00003 发表于 2006-4-6 16:28

警示言哪,适合恋爱中的女人们

莫愁湖 发表于 2006-4-6 23:12

纳兰 发表于 2006-4-6 23:41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6-4-4 18:18 发表

咦。。。
有这么一个人噢-----30岁以上,从未结过婚、至今也没有固定女友
;):P:lol:
什么时候去8他一下,问他是不是性无能,爱无能,还是有性取向方面的心理暗疾
$frage$

同八:P,不过估计我当场被扁死:lol:

Allen 发表于 2006-4-6 23:47

绝对有理由相信,写这篇文章的女人就是一头母猪,$angry全文逻辑关系混乱,言辞贫乏!

整篇文章充满一个被男人甩了100次以上(保守估计)的怨妇的控诉,牢骚,字里行间出处处显示出作者的不安全感,她缺乏的是一个女人最起码的自信和对自己生命中另一半的信任,可叹可悲!

很明显,她的第101次失恋正在前面不远处狞笑地等待着他!;)

twosteps 发表于 2006-4-7 00:56

楼上的是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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