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智囊团, 关于在德结婚的材料还是有一事不解?
:P,前几天我们已经把按照STANDESAMT 给的LISTE 准备好的材料递上去了. STANDESAMT 的老太太根本就没提国内未婚证明的事情.我问了她, 她说不需要. 纳闷?
她叫我们过两周后去签名交钱,她就会把材料递到高院去. 可到时候万一高院把材料退回来, 叫我去补办国内的未婚证明, 那不就浪费时间吗. 搞不懂到底怎么回事. 想不好到底要不要自己先把这个材料办起来. 各位JJMM, 有没有今年也在办的, 大家是否清楚, 这张国内的结婚证明是可有可无的吗? 是不是今年又有什么新条款了?
P.S. 我是北威州的. mm和我的情况一样,我的材料就被退回来了,去中国使馆办一张吧。 去法兰克福的使馆办一张就好了。 去之前所有材料自己先复印一便,节省时间。 谢谢JMM的回复, 领管开的未婚声明我已经交上去了,但那上面只是说明我在德期间未婚. 所以不清楚, 道底是否需要在国内期间的未婚证明. 老太太跟我就说不要的. 真是搞不清爽. 这个未婚证明一定要的,所以你还是先开出来比较好。在德国开出的未婚证明只能证明你在德国是未婚的,所以你必须回国开一张,公证,认证之后才可以,最好是德语的,因为我开的英语的,但是Standesamt的人说,不行,一定要德语的,所以又要花钱在这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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