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 发表于 2006-4-7 15:58

一件比较搞不清的问题

如果两个人去丹麦结婚。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德国人。从丹麦结婚回来。在德国也没有在任何地方申明过,也没有去德国结婚的地方登记过。就是说德国任何部门都不知道这两个人已经是夫妻了啊??是不是也没有什么档案可以查到这两个人已经是夫妻了??还有如果德国任何部门不知道的话,那还是可以在按户口那个地方开出未婚证明吗??那中国也不会知道。是不是不用在离婚直接可以和另外的人结婚啊?反正也没有人知道啊??

问问,如果其中一方再和别人结婚的话,那算不算重婚啊??

已经结婚的JMS有知道这个问题的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4-7 18:26

这个就像偷了东西, 没人知道, 算不算问题呢?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4-7 20:48

这个问题好奇怪,既然不想公开结婚关系那还结婚干什么呢?

bettzhang 发表于 2006-4-7 20:52

我也挺好奇的,很想知道。

的的 发表于 2006-4-7 21:06

如果在其他地方结婚, 然后到德国或者中国申明的话, 是不是只要一方拿着结婚证过去就认可了, 还是一定要双方都去才能认可呢?

的的 发表于 2006-4-7 21:13

如果另一方不找麻烦, 应该是没问题的吧?其实, 只要大家都愿意, 找三四个人同居, 德国法庭也不来管你.

问题是, 结婚都可以不算数的, 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是认真的??? 一方不认真, 未必另一方也忍气吞声.

的的 发表于 2006-4-7 21:43

而且另一方还担风险, 因为如果不离婚的话, 他不能和别人结婚了啊?

娃娃妈 发表于 2006-4-8 08:08

婚姻其实是自己忠诚的承诺
在英国结婚什么证明都不要,签个字就可以了,所以重婚很容易,只说明政府把检查监督权交到当事人手中,而并非鼓励你去犯重婚罪.
就象杀人要坐牢,但你倘若真的杀个人,扔在深山老林,一辈子没人发现,你还是可以幸免牢狱之灾,不是吗?可良心会放过你吗?

在中国有一个大款重婚了十一次,每个女人都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可是却没有一个当事人愿意出庭控告他,公诉人也没办法

狐狸精妖妖 发表于 2006-4-8 09:09

哎,这样的贴还是让它沉下去的好。

baixue 发表于 2006-4-8 09:18

ocean00003 发表于 2006-4-8 09:31

奇怪,钻法律的漏洞耶

的的 发表于 2006-4-8 11:23

这个和前些天拿无效驾照开车发生车祸的那个可以一比了吧? 都是钻漏洞,不出事的时候沾沾自喜,可是一旦出事,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的的 发表于 2006-4-8 12:14

既然这么不当回事,还办什么结婚手续呀,一直同居下去不就行了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4-8 12:15

反倒是一直同居呢,比较不会触犯法律。

否则,重婚是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违法的,除了少数穆斯林国家。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8 13:10

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 不过在现在信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 小心哪天丹麦发布所有结婚人的名单

事实上人家Behörde 才没有兴趣调查这些事情, 反正如果出了事,一切后果自负,欺骗罪,重婚罪,......那麻烦可能比办几次离婚都多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8 13:1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8 12:15 发表
反倒是一直同居呢,比较不会触犯法律。

否则,重婚是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违法的,除了少数穆斯林国家。

那也得是那个国家的人才行 :P

的的 发表于 2006-4-8 15:46

原帖由 xingxing01 于 2006-4-8 13:12 发表


那也得是那个国家的人才行 :P

必须所有各方都是那个国家的人才行。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穆斯林国家的人,本来可以娶四个太太的,但是娶了一个德国太太以后,就不允许再娶第二个太太了,除非这个德国太太放弃德国国籍,加入他那个国籍,赫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件比较搞不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