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vinwu 发表于 2006-4-13 13:07

ebay拍了不买。结果。。。。

惨了,3月20号在EBY上拍了一个笔记本:IBM NOTEBOOK T30,P4 M 1.8GHz,512MB,40GB,WLAN,14"T*AL258,510欧。我不大懂电脑,回去问同学怎么样。都说很老的机子了,很不值。能不能不买?有人说他也拍过东西就没买,也没什么什么,卖家给他了一个差评而已。因此卖家给我发的信我都没回。晕的是昨天卖家的那个小公司给我发了个账单到家里,要我交15%的verkaufpreis并且还要16%的税加起来近80欧。晕死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求救前辈!!!!!

minichips 发表于 2006-4-13 21:12

你不买应该和卖家商量,而不是躲避他们。
你的朋友可能买了比较便宜的东西,卖家也就不计较了。但你买的是510欧的电脑,你去EBAY看看,他们要为你这么个拍卖支付多少EBAY费用,你难道真以为别人是白痴吗? 如果你是卖家,买家拍了又不买,什么消息都没了,你会怎么办?你至少也应该主动向卖家提出承担EBAY上货费用。

现在你还是应该和他们好好商量,就说你这些日子没有INTERNET,无法上网,看看人家是不是能原谅你,再解释你不想要那个电脑了,钱是肯定要赔的,多少你和他们商量。

哎,还真是,不懂上网拍个什么劲,问问清楚再下手拍,又不是游戏,就算是游戏也有游戏规则的。

留声机 发表于 2006-4-13 21:40

510欧的交易费也就30欧,他们的更便宜,你给他们说转40欧就ok了,80欧有点夸张。。。

荷兰猪 发表于 2006-4-14 15:50

现在我给ebay也发了信,ebay同意撤消了:Sie und Ihr Handelspartner haben uns mitgeteilt, dass die Unstimmigkeit wegen des Artikels1111(Artikelnummer IBM NOTEBOOK T30,P4 M 1.8GHz,512MB,40GB,WLAN,14"T*AL258) einvernehmlich beigelegt wurde.

Damit sind Sie von sämtlichen Verpflichtungen gegenüber Ihr Handelspartnerin Bezug auf diesen Artikel entbunden.


现在我还要交那80欧吗?

荷兰猪 发表于 2006-4-14 15:52

呵呵,用了人家机子,连帐号都用了

maoniniu 发表于 2006-4-14 21:11

建议还是把那80欧给他,要不人家真请律师告你就不止赔这么少了。或者把电脑买下来再贴到ebay上卖了

alvinwu 发表于 2006-4-15 15:58

前天我跟他说把他电脑买了,可是他说付钱的14天已经过去,不卖了,这对吗?

mickeymouse 发表于 2006-4-15 17:35

原帖由 alvinwu 于 2006-4-15 16:58 发表
前天我跟他说把他电脑买了,可是他说付钱的14天已经过去,不卖了,这对吗?
这是对的,我觉得应该没有那么严重要上法庭吧,他们连你护照好都不知道啊,只知道你的住址而已,你可以搬家阿

alvinwu 发表于 2006-4-16 17:00

搬家?我的房期还没到期呢

helily83 发表于 2006-4-18 09:32

这样的问题请赶快和卖家协商共同取消交易,一般情况下卖家也是会同意的,不会勉强你的,

我们做为大卖家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国内很多没有身份证的小弟弟小妹妹也能用易趣,经常一时冲动拍下了,然后又觉得不妥,不想要了,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和我们说清楚,我们做为卖家还是能理解的,都同意双向取消的。在双方协商好以后,卖家发出取消本次交易的“双向协议”,你收到点击同意就可以了,卖家就能取回交易费的。也请为卖家考虑一下,感谢了。

同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依然可以为卖家做好评,表示你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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