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yang 发表于 2006-5-5 22:01

关于中国寄来的ems的问题(关于GDSK骗钱公司)

就是和骗钱公司GDSK有关的,我发现只要被GDSK骗钱的账单都是按照进口商品给你收费
现在在EMS保单上面一般都写gift或者geschenken的话就算是私人物品
那么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规定,就是怎么样的保单描述算是私人物件,怎么样的算进口??
有的描述很模糊的,那他依据什么来判断我是私人物件还是进口小商品??

shanyang 发表于 2006-5-5 22:14

我在法律区也发帖子了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13780&extra=page%3D1

天使问号 发表于 2006-5-19 22:25

受不了了
3天就到德国了。


1个月以后到我手里
垃圾公司阿。
为什么EMS和这样的公司合作阿
垃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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