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蚂蚱:) 发表于 2006-5-7 06:02

关于住房合同!求救~~

想跟LG办家庭团聚,他目前在汉堡,但好象户口什么的所在地是在布莱梅。
请问要住房合同复印件的话,是要按人均多少面积算的呢?
:(要是没有住房合同是不是肯定拒签啊?
对住房条件的审核是否很严啊?

看到官方网上06的3月版没有这些要求的啊。

waner 发表于 2006-5-7 15:31

住房合同和人均住房面积是签证所需提供的材料之一。

longwood 发表于 2006-5-7 20:39

住房合同肯定是必须的。这是家庭团聚一项非常重要的要求.不知道布莱梅和汉堡要求是多少,但很多地方是人均12平方.大使馆网站签证须知上没写,是因为并不要求你在国内递交签证申请时提交,而是你先生在德国收到提交材料时提交.如果他当时拿不出,是肯定要求他去补办的.至于你在国内是不需要提交的.

二二0二 发表于 2006-5-8 11:11

顺便问一句,探亲访友也需要出具住房合同吗?要是帮父母另租,有人用Zwischenmiete办成过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住房合同!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