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
我的男朋友说他的家人建议他签婚前合同。大概的意思是说如果离婚了,我只能得到婚后财产的一半,每个月不会得到赡养费。当然如果我没有工作或有小孩,钱是一个要付的。我不是能够完全接受。可以接受的是放弃他的婚前财产。但不付每个月的赡养费我觉得对女方没有保护。
大家觉得的呢?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签吗?如果签了,有一天离婚了,我能受到德国法律的保护吗? 离婚当然受法律保护拉。问题是你要怎么样程度的保护?你没有工作或有了孩子,他都要付赡养费,都会受到保护的。如果你有挺不错的工作和收入,就是合同上没有每月不会付赡养费这一条,在离婚以后你也得不到赡养费的。因为你以自己的收入完全可以养活自己,为什么毫无道理地要去增加别人的负担? There arelots of discussions about this subject in dolc. Please search them. They are all very useful. 没结婚就想离婚了,这个婚不结也罢,楼主不会是会居留而结婚的吧,10个有11说不是,其实有9个是的 原帖由 yueyuewang 于 2006-6-24 17:54 发表
没结婚就想离婚了,这个婚不结也罢,楼主不会是会居留而结婚的吧,10个有11说不是,其实有9个是的
先得问楼主要嫁的是德国佬吗? 原帖由 yueyuewang 于 2006-6-24 17:54 发表
没结婚就想离婚了,这个婚不结也罢,楼主不会是会居留而结婚的吧,10个有11说不是,其实有9个是的
这个问题就不要讨论了吧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6-6-24 22:09 发表
这个问题就不要讨论了吧
;);););););) 就当跟中国人结婚好了,离婚没有抚养费的。 因为外国人对婚姻并不重视,除了法律,有这种担心并不奇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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